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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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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砖淡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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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心理所导师如下:李新影,博士生导师;林春,副研究员;沈政,教授;武国城,教授;莫林虎,教授;罗慧兰,教授;张爱卿,博士 、教授;刘蓉晖,心理学系博士;博田宝,博士、 教授;高伯任,讲师;佟乐泉,著名教育专家;李文馥,博士生导师;冯伯麟,教授;潘垚天,博士、副教授;马谋超,博士;裴利芳,博士;汪亚珉,博士;路桑斯(Fied)美国管理学杰出外教;姚舜天,哈佛大学硕士;吴瑞华,心理研究所研究员;李纾,博士导师;仲理峰,博士;赵然,博士;刘善循,教授;张梅玲,博导,研究员;时勘,博士,教授;尹文刚,博士,教授。李新影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3年毕业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2003年9月至2005年10月于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进行博士后工作,从事情绪障碍相关脑电特点的研究.2005年10月至今于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研究兴趣在于,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是如何共同影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其领导的研究小组在遗传-环境交互作用方面的工作取得的多项成果获得了国内外同行认可的成果.研究小组针对我国青少年心理发展问题精心设计并组建了北京市青少年样本库(BeTwiSt)。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中科院知识创新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培育项目等多项课题.曾参与《追寻记忆的痕迹》、《认知神经科学教程》、《生理心理学》等多部学术专著的翻译或编纂。林春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副秘书长,国家心理咨询师专家委员会成员。沈政 沈政教授,1936年7月28日生于吉林省长春市,祖籍辽宁省沈阳市,汉族。196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生物学系人体及动物生理学专业,同年考入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完成生理心理学的研究生学业。1978以来在心理系从事生理心理学教学和研究。从1986年北京大学跨学科的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视觉听觉信息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起,一直承担该实验室的跨学科研究工作。 沈政在北大20年来,总是紧跟国际学术的最新发展潮流,不断扩展新知识,坚持跨学科的高新理论与技术研究,1993年获北京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先后在心理学系和信息中心讲授“脑与计算机”“认知神经科学”“人工智能”等新课程。指导研究生从事跨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目前,承担多项国家重大和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开展关于知觉、记忆的多层次脑功能研究工作。武国城 担任全军医学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军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组副组长、空军医学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空军心理卫生技术指导组组长、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等十三项学术职务。现任第四军医大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

刘祖明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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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爱生活2012

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以互相尊重为前提,要尊重孩子,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给孩子自由,不要限制太多,家长的所作所为对孩子来说是否感到幸福感到快乐很重要,无论家长处于怎样的爱,如果孩子感到的是痛苦就不是真正的爱,当然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融入在生活的点滴之中,需要细心体会彼此心灵,给彼此带来精神幸福最重要,家长多学习育儿知识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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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玉婷是好孩纸

刘祖明,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家族系统排列导师,亲子沟通培训导师、催眠治疗师,全国首位百场家庭系统排列(公益)巡回工作坊导师,广州共青团启智志愿者服务大队心理督导,全国道德模范赵广军生命热线心理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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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caitee909

中科院心理所陈楚侨教授很好。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分数线:英语54分以上,总分352分以上;医学心理学分数线:英语54分以上,总分338分以上;认知神经学,行为遗传学分数线:英语54分以上,总分332分以上。 没有规定哪个导师专门收统考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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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晴天娃娃o

事实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似乎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问题。因为在很久以前这方面也是处理的不是很好。首先,需要描述一下现在很多父母和他们子女之间的关系。总体感觉起来是很微妙的,如同拥有着父母子女名义的一种陌生人。具体描述起来就是整天一起生活,可以对话,可以见面,但是心灵的距离却真实的存在。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代沟,实际上也不能完全算代沟,原因很多。很多人都说管孩子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孩子难管等等。实际上,说出这些话,只是说明他们根本不会管孩子。事实上,如果说将教育子女弄成一种考核分数,就现在情况下,很少父母能及格,大多数父母做的更糟,总之可以用一塌糊涂带过。在我国父母当中有这样一种观念根深蒂固——认为孩子是一种没有思想,没有情感的动物。最常见的就是,他们判断一个孩子往往只会从听话和不听话方面来判断。假使,我国的父母不这样认为,那么他们不会要求孩子非得听自己话,而是更加倾听孩子的心声,服从孩子的意志。不会因为不听话就揍他们自己的孩子,更多的时候是去思考他们的孩子为什么不听话,那么父母跟孩子之间的问题几乎不会存在。在我们传统文化里面流传过来这么一句话——“棍棒底下出孝子”。其实,这句话的主要是意思还是在宣扬打孩子,殴打自己的孩子,然后自己的孩子就会成为孝子,就会很孝顺自己。实际上,这句话本身就很荒诞,殴打自己孩子,然后他就能成为孝子能孝顺自己,实在很难把俩者扯上联系,简直狗屁不通。当然,这个理论流传了这么久,即使是谬误也有其合理的地方。在我国古代,一直讲究的就是以父为刚,也就是说在一个家庭里面父亲的地位最大,权利高高在上,其余人的地位都是微不足道的。在这个专制体系的最上端,不管是为了管理家庭成员,还是发泄自己情绪,都有必要行事时代赋予他们的权利——施暴无罪。其实,就算总这样揍他们自己的孩子,他们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因为这样打自己的子女确实有些过分,不过恰巧有些很孝顺的子女也是挨过打的,所以他们立刻就可以说“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样就使得殴打自己的孩子从道义方面可以说得过去了。这当然只是我个人的猜测,不过这样确实可以很合理的解释这句话。事实上,如果回到古代那个时候,棍棒底下出的逆子不会比孝子少。到了近代,自由民主的思想传播过后,这种棍棒教育毕竟不尊重人们的生命健康权,也不符合民主思想所包括的平等,所以“棍棒底下出孝子”已经淡出了历史舞台,已经没人觉得对殴打孩子是一种合法行为,但是这并没有从彻底的将殴打孩子禁止。虽然父母跟子女关系,虽然父母与子女的个性因素占到很大的比重,但是并不是说完全没有一些适用于所有人的规律。也就是说,有很多地方是排开个性因素,所有的父母与子女所共同之处。在很多人的思想层面都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就是说一旦子女跟父母的关系处的不好,或者说父母跟子女之间发生矛盾,很自然而然的就认为是孩子的错。这种情况也是因为那种根深蒂固的思想,认为孩子没有思想没有情感,或者说不应该有。既然父母生了养了这个孩子,这个孩子再不听话或者跟父母闹矛盾就是错了,也就是不管这个孩子跟父母闹矛盾的原因是什么,从一开始那些人都认定了是这个孩子的错误。从这个理论延伸之后,大体就是无论父母对孩子做了什么,父母就都是对的。这当然是很过分的,而且很荒谬的思想,但这些思想却真切的存在于我们很多人的心中。如果按照更客观,更合理,更民主自由的层面来看待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上述的截然相反,只要父母关系处的不好,或者说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矛盾,有错的一方只有父母。就是说无论发生了怎样的矛盾,怎样的冲突,过错方只有一个就是孩子的父母。可能有些人认为,我这样说有些不合情理,也有些武断。实际上,笔者这样说是有道理的。每一个孩子都是在父母身边长大的,他们不管怎么样都受到父母的影响,不管是行为还是心理等。作为一个成年人,无论阅历、力量、财富都远远在他们孩子之上,而孩子作为一个稚嫩的个体,他们的人生几乎是一张白纸,按理说白纸上面是不需要冲突和矛盾的,而那些作为父母的人却不以为然,他们就算做的错了,他们可能毕生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哪里做错了。以下,针对父母关系误区进行讨论。1把孩子作为一个有思想有情感的人。很多时候,并不是需要孩子听自己的话,而是更多的听听孩子的想法,多进行交流沟通。并不是通过观察一个孩子听话与否,来判断这个孩子的优劣。也许在最小的时候,孩子是需要听话的,但成长到一定年龄之后,具有个人的判断和思考是很必要的,因为孩子不可能一辈子是孩子听从别人的命令,需要自己独立的面对人生中的问题和事情。给予孩子这种独立的机会,事实上也是一种对孩子的尊重。因为作为孩子也是需要被尊重的。倘若,不尊重孩子的这一项自由,就多多少少会引发叛逆,干扰的越强烈,叛逆发生的可能以及强度也会大。关于叛逆也跟个性有关系的,正如前面的章节讨论过的。这个是教育孩子最基本的,后面的也是在这个基础上来说的。2父母必须要有所原则。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就说父母对孩子不能百依百顺,也不能在孩子面前显得很卑微。这样主要是防止溺爱的发生,实质上溺爱根本就不是对孩子的爱,这种行为更想一种慢性毒药,一步步侵蚀这个孩子,最终有一天会毒发身亡,最终这个孩子就被毁掉了。事实上,假设没有原则,一味的满足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的话,孩子就会不停的侵占、不断的挑战家长的底线。实际上,这是人的共性,那些家长如果童年遇到他们这样的家长,他们也会做同样的行为。如果用在人际关系中,一个人总是一味的忍让,变现的怯懦,他们身边的人也会步步紧逼,不断挑战这个人的底线。往往可以看到那些性格中很强硬的家长,他们的孩子可以很听他们的话,这种表现出来的性格强硬,会让他们的孩子体会到一种强有力的威慑,自然而然的就敬而远之了,不会做出挑战其父母底线的行为。相反,那些性格方面怯懦的家长,他们就没有那种威慑力,他们的孩子比较多见因为溺爱而产生不好的影响。这里还要讨论一下感恩的话题,我们国家自古以来就特别热衷强调孝,因而会有这样的说法“百善孝为先”。实际上,这样强调也确实很正确。现实中,往往可以可到很多子女似乎并不是对自己的父母多么的感恩,似乎觉得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所以他们很少会体谅他们的父母。也有些父母会这样的说,他们为了孩子做了那么多,为什么没有得到孩子的回馈。实际上,这样还是那些父母做错了。我们的社会媒体等等整天都强调着感恩,感恩这是很个人化的东西,也就是说个人自发的愿意去回馈施恩的人。如果被人说着要感恩,然后当事人自己就去回报施恩者,这就不是感恩了,只能说是一种命令或者说是指令。这里的问题出在,那些父母将自己的爱看的太卑微了,对孩子好的太没有原则了。如果一个当父母的人,理所应当的付出了很多,而且自己也显得很卑微,这样对孩子好也就是大家所认同的溺爱。越是这样做,越让他们的孩子觉得微不足道,因而越来越不重视这种爱。要清楚的知道,父母对孩子的是无私的,但并不是卑微的、没有价值的。当做父母的人,对孩子进行付出的时候,一定要让孩子有这样的感觉:对你的好虽然是无私的,但同样也是非常珍贵的。既然作为珍贵的付出,也就是说父母不需要付出太多,完全没有必要为了孩子做出太多的事情,做出很多超出他们需求的范围的很多事情。还有些人对于整个家,付出了很多,她们却总是在抱怨。抱怨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体谅和回报。这种行为,就好像自愿捐出了一大批爱心基金,然后因为爱心基金没有回馈一些名誉或者物质奖励而大发牢骚。这种情况,还是关键在于这种卑微又无私的付出。这种得不到感恩的付出,因为付出的卑微和过于无私所造成的。实际上,这种事情不能责怪人们不懂感恩。记得,有这么一个说法,一个人每天都会给一个乞丐20美分,过了一年他只给了乞丐10美分,乞丐就很气愤,他觉得自己应该获得20美分,而这个人只给了10美分。这种久而久之的付出,很自然就会让人们觉得是一种应该做的事情。那么如果上述这些人,该如何做来挽回呢?因为他们需要的是回报或者说反馈。就事先讲好,我做了什么什么你们需要做什么什么来回报我,而不是大吵大闹或者不停的抱。也可以干脆,就直接讲好,我觉得很累,我压根就不想继续付出了,你们谁愿意做我的差事,谁来做吧。毕竟,这些行为都会在无形中,唤醒人们对于这个付出者所做的付出是很有价值的。同样也满足了付出者,需要回馈的心理需要。在我经历中,遇到过这样一种无耻的人群。就是说“谁谁给你做了什么什么事,你们还不怎么听他的话或者不满足他的什么要求一样”。这就不是付出了,这属于一种勒索敲诈。说出这样的话的人,就是要在精神层面强奸一个人,其思想层面的低级下流可见一斑。就如同,我对你好,所以我强奸你或者说你让我强奸你就是理所应当的了。这种思想,也常常存在于说那些对你好的人里面。对一个人好,那么这个人就必须满足那个对他好的人要求或者为他做一些回报的事情吗?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其混账的逻辑。3作为第三点,我想说的就是不要对自己的孩子使用暴力。我在开头部分提到过暴力问题,但是没有详细的说,在这里需要详细解释下。虽然,对于孩子的施暴行为有所改善,改善仅仅在法律层面不支持这一做法,但风俗中基本上还是肯定这一行为。所以,不难看出对于孩子施暴还是一个比较基本的教育孩子的方式。很多孩子还是不得不在残酷的暴力施加下度过童年。关于暴力的原因,只有一点所有的施暴行为都是为了发泄情绪。为什么不得不这样做?实际上都是为了那些家长的情绪。假设,这个家长没有什么情绪,如何去打自己的孩子?如何能残酷的殴打下手?当然,这样的殴打会借着一些看似正义的幌子。比如不听话,做错事等等。记得我曾经看过一段很经典的关于教育子女的一段话,大致是宣扬打孩子的,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无奈的行为,他们这样做就仿佛自己是火焰,孩子做错事了,就好像碰到了火焰,他们打了孩子,孩子就会记住教训,然后不在做错事。这样的说法,乍一看似乎很有道理。细细推敲一下,就会觉得有些可笑。就算孩子做错事情,告诉孩子他做错了事,他会听不懂吗?非要揍孩子一顿孩子才能记住吗?如果,非要说这样做是对的,那就是在肯定自己的孩子是贱的,必须靠打才能长记性了?当然,我不相信每一个孩子都是贱的,我也不相信我们的孩子会没有丝毫的判断能力,只能通过施加暴力来记住一件事情是对是错。事实上,孩子还是需要理解和认同的,如果真的做错事情了,需要知道孩子为什么会错,而不是痛揍一顿,也许这样简单粗暴的方法看起来很简单。但这样做会引发很多问题。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亲情疏离。当一个父母打过孩子之后,每个孩子都是有思想有情感,有判断是非能力的。这样亲情之间就有裂痕。看起来生活在一起,整天都会问候,但心理上的距离已经无法摆脱了。这只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个负面作用。这种殴打会引发了孩子的仇恨心理。这对孩子的一生都会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这种影响是毁灭性质的。包括一些犯罪或者自杀都于童年的经历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仇恨会使得这些子女成长以后,精神长期处于一种消沉和动荡不安之中。还有很多我没有说到的恶劣影响,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文章,希望有兴趣的朋友去阅读下。这种殴打孩子的行为应该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虽然,表面上人们似乎都觉得这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实际上这种殴打子女却作为一种很基本的教育方式,也就是这种殴打很普遍。就我国的法律,基本上也是对这一行径持默许态度。只有舆论方面会给这种行为稍许压力。《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这条法律,基本上没什么实际作用。关于家庭暴力,需要告诉了才处理,处理了殴打他们的父母,那么这些孩子该何去何从?如果,虐待子女并没有致命,基本上不会受到什么处罚,也就是说这个子女只能活该忍受。很多受虐待的孩子也只能无奈的面对这个处境。记得,发达国家比如美国在这方面就做的不错。那些经常虐待自己子女的家长,会受到警方的强行干预,会剥夺家长的监护权。而在我国这是不可能的。我看过一个关于我国社会救助站的片段。这个机构只是暂时收容孩子,说白了就如同一个难民营,不能够长期呆在这个地方。最终还是要将孩子送到父母身边。就算那些无依无靠的孩子,社会救助站还是得想办法把他们打发走。确实有几分悲凉,有几分无奈。我觉得,在未来我们国家应该建立一个救助站。国家出资来培养这些孩子,包括这些孩子的教育生活各方面的费用。那些殴打子女的恶劣家长,会由公安机关强行干预,根据一些证据可以直接剥夺其父母的监护权,再交由自愿抚养这些孩子的亲属抚养,假使没有找到合适亲属来抚养这些孩子,国家就该担负这个责任。将这些孩子抚养到可以独立为止。这当然只是我个人的愿望,还有很多细节很难处理。笔者是很反对暴力的。根据现在的一些观察表面,有些对孩子的打是有些道理的,因为这些孩子的思维存在严重问题,他们并不能很清楚的分辨出事物的好坏,而且他们的判断能力也存在严重问题,无法通过自我判断出什么是对是错。这并不夸张,这样的人确实存在。这个时候,假使让他们明白一些事情,最简单的事情就是揍他们一顿。他们不需要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为什么是对,为什么会错。只需要知道做一些坏的、错的事情需要挨打就对了,这样也是对他们好,因为这些人分辨能力和思维能力存在太多的缺陷了。这绝对是无奈之举,但这绝对是对他们好,倘若他们的父母不打他们,他们迟早还会被别人打,毕竟被外人打,性质和情况就非常的糟糕。笔者还是需要重申观点,笔者痛恨和反对滥用暴力!4第四点,我想说的是爱。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这里聊的也就是很多人常常说说得注意孩子的心理。当然,孩子作为一个有思想有情感的人,在情感方面是需要受到照顾的。把一个孩子带大,不单单是仅仅将他喂饱就够了,心灵层面同样重要,或者可以说非同一般的重要。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也无非是一种关怀。这种关怀可以拉近心的距离。实际上,很少很少父母会真正重视到这一层面,况且那些不经常殴打孩子的家长已经不是很多的,这种重视孩子心灵成长的家长更是少之又少。这种关爱非常少见的原因很多,比如常见的代沟。事实上,这些能被说成的原因都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那些家长根本找不到一种合适的姿态来面对自己的孩子,总体感觉是一种比较尴尬的情形。这似乎可以说是时代演进必然出现的情况,就是从那种专制时代渐进入自由民主的家庭关系的一个过渡期。他们受到过的是专制教育,他们长大以后却面临整个时代都面临的自由民主影响,自然多多少少有些不知所措。其实,关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爱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互相理解。这种爱会对一个孩子的一生造成影响,会使这个孩子在精神方面显得更加积极向上,生命中充满更多阳光和热情,会朝着和谐幸福的方向发展。作为一个很不错的父母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孩子有个人的主见,父母不会强行干预孩子的行为和思想,父母和孩子有沟通,并且彼此信任。在心灵层面俩者是没有距离的。作为父母的责任并不是把孩子塑造成什么样什么样的一个人,而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可以不断的向孩子将许多东西展示和发现出来,和孩子共同认识这个世界。至于孩子未来的路究竟怎么走还得看孩子的选择。父母也没有责任把孩子强制塑造成一个正面形象,就是人们常常喜欢把我们孩子教成什么样的君子类高尚品德的人,实际上整天以品质道德口号试图把所有人或者更多人都变成道德高尚的人,是一种很荒谬的行为。因为这种空喊口号,却不考虑每个人的处境和思想精神,如果真的要说成就很多道德君子,恐怕伪君子占据了大半数量。父母的责任就是把很多善恶的东西展示给孩子,很多条路的发生情景告诉孩子,以及一些人生宝贵的经验等等,当然这里是可以有倾向的做法。当然,最终的选择还是取决于孩子本身。很多人也许觉得我是在把孩子教坏,我只是站在一种更客观更理性的角度上看待这个问题上的。比如,将一个新鲜漂亮的苹果和一个腐败发臭的苹果摆在一个人的面前,我总觉得我们没必要教这个人说你要选新鲜漂亮的苹果。如果,我们就逼着这个人去选择新鲜漂亮的苹果,往往会使得这个人多多少少有些心理上的结缔。最初可能是不知道什么是好是坏,什么是善是恶,但当这个人明白之后,选择就是他的事情了,没人可以帮这个人做选择。补充一个事实,其实前面的意思表达的很明确,只是没有单纯拿出来说。就是做父母的很少有把孩子当一回事儿,也就是说没把孩子的人格真正尊重起来,通俗点讲就是说并不是以人为本。这其实也是从前封建文化鄙陋的延续。从我们日常生活,所有方面都能折射出这个影子——不把人当一回事,重视的往往是其他的东西。比较常见的就是,有些父母只重视这个孩子的表现,得到的成绩、或者表现等等,而对这个孩子本身作为一个人并不是多么的关心。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这起码说明很多父母在情感方面跟孩子并不是多么的亲近,因为他们关心的并不是孩子本身,而只是孩子所带来的利益。因为那些孩子具有的成绩、表现等,都可以使那些家长获得尊敬、以及面子等。这种不把人当会事儿,随处可见。记得,看过一则报道,曾经某些领导去参观一些幼童的表演,突然会场发生了火灾,当时会场主持人让孩子们原地坐好,他竟然说:“让领导先走。”据说有部分孩子最后是没能逃出火灾。这种做法是会得到很多人,也许可以说是所有人的反感。因为很不人道,也不符合现在人性的一般标准。而当时的那些领导肯定是走了的,当时会场指挥者,以及包括在场的每一个年轻人,他们都没有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除了一些可能存在的厉害关系,最大的问题就是不把人当一回事儿,在他们的眼中“大概只有当官的才算人,其余的人也许只是畜生,关键时刻是可以随意牺牲的”,当然我这样说是不太好听,但事实明显就是如此。这种不把人当一回事儿随处可见。我现在想说的,只是现在时代是民主自由的时代,也就是每个人的人格都需要被尊重,每个人的生命权利同样需要尊重。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按照人性的角度,那些弱小的生命是更需要保护的。父母跟孩子是人格平等的。作为一个最一般、也最合理的要求:每个父母,应该重视孩子个体本身,而不是他所获得的成绩等等。如果他的成绩好,就多爱他一点。他的成绩差劲,就不爱故意疏远甚至虐待。这究竟是爱孩子,还是爱面子?是在教育孩子,还是在残害生灵?另一方面,是那些被人不重视的人,被人不当一回事儿的人。其实,应该自己觉得自己重要,是应该被重视的。不应该做出一种觉得被不重视、不被当一会儿事就很应该的样子。一个人重视自己的权力,别人也会去顾及到你的权力的。倘若这个人自己都不顾及自己的权力,那么别人也是会不把他当一回事儿的。我想说的只是,弱者应该自强、自爱。笔者ps这一章内容是对于一个父母与子女关系比较深入了讨论了。作为父母更多的时候,需要去倾听一个孩子的心声,多去听听他们想法。父母与孩子之间误区很多。原则问题,就是说很多不孝顺父母的孩子,并不该谴责,该谴责的是他们的父母。因为是他们的父母一手造就了他们的不孝顺。任何时候,都不要将自己的付出,作为要挟别人的砝码。这根耍流氓没区别。作为父母对孩子的付出,最需要警惕的就是不能孩子觉得自己的付出是应该的,是无所谓的、是卑微的。如此一来,作为孩子难免也会觉得自己得到这些本身就是应该的,连如何回报都没有必要考虑。作为父母的原则,核心就是对于不应该的事情,要坚决的否决,无论是立场还是态度都没有一丝妥协。只有如此,作为子女才会尊重父母,在内心中对父母产生一种敬畏。当然有些父母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威胁力,这对于教育子女绝对是很有利的。假使作为父母一味的妥协,一味的迎合孩子,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溺爱。在孩子的心中,就压根没有把父母当一会儿事儿。就容易出现很多糟糕的情况,大体就是孩子压根不会理会其父母,甚至对其父母抱有敌意,还有一些更糟糕的情况,不在此列举了。父母与子女的爱,这是一种心灵上的关怀。对于子女的成长是极其有利的,无论是面对挫折,心中会充满希望。还是在顺境之中,都可以更多的体会到幸福。无论如何,子女都会成长,父母也都会老去。在童年中父母对于子女所作所为,以及彼此相处发生过的一切。虽然都会随着时间的流失,也在人们心中渐渐消散。但是,有一点是可以影响孩子一生的,就是精神层面。好的父母教育包括,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错,以及童年的经历相对欢快。会在这个人的精神层面更加的平静和祥和,这对于面对人生中的考验或者挫折,都是极其有利的。差的父母教育,与上述恰恰相反,与父母关系糟糕,童年痛苦的经历。会使得这个人的精神层面动荡不安。这个人无论在人生中的任何抉择,都会受到这动荡不安的精神影响。常常会使得一些负面的东西,显得更加负面。据说,自杀的人,其童年都有过非常不好的经历,这样看来事实的确也是这么回事。说这些,无非是想证明,父母跟子女之间关系以及童年的经历,是的确会影响孩子的一生的。并非有些人觉得孩子长大了,脱离了父母就完全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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