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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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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吃的双鱼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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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现阶段,民警使用武器,主要遵照哪几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它们是否完善?

李:主要是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前者侧重枪支管理,对枪支使用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多,而《条例》对警察开枪的情形和程序规范较为详细,是目前法律上最主要的依据。后来出台的《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则对民警配枪、用枪有着更为详细的规定。不过,它们属于公安部规范性文件,在具体法律条文上,它们也没有突破《条例》,只是更为细致,增强了可操作性。记:2014年发生的“3·0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被认为是推动公安用枪观念变革的一个转折点。但面对“滥用枪支”舆论压力,一线民警仍普遍不愿用枪,如何看待这一矛盾?李:昆明事件后,枪支的使用引起了全国的关注。与此同时,公安部也加大对一线民警的培训和指导。我国不属于经常使用枪支的国家,在短时间内想达到让民警在必要时依法敢用、会用、善用枪支的效果,确实需要一个过程。关于用枪后产生的舆论压力,其实无论在世界上哪个国家都是存在的。庆安火车站枪击事件中,公众对于民警用枪的合理性讨论更加充分了,但我觉得还是不够,民警用枪的法律法规需要反复宣传、持续宣传。警察开枪不是公安一方的事情,民众对民警开枪的流程、法律更加了解,才会更加配合民警执法,全社会才能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记:警察开枪的事后调查,目前主要是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然后检察院才介入,这符合执法工作实际。但有人呼吁检察院进行独立调查,您怎么认为?李:以庆安事件为例,当时就有人质疑为什么不让检察院独立调查呢?从公安机关角度看,其实也非常愿意让检察院开展独立调查。因为公安调查后给出的结论,哪怕严格遵守程序,在舆论看来,公安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在于,目前没有哪一部法律具体规定由检察机关独立调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有政协委员就曾建议修改《条例》中第十二条的部分规定,建议将警察开枪后的勘验、调查权直接归于人民检察院,独立进行调查取证,强化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这样便于提高公信力。记:警察开枪后,往往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怎样应对这一新课题?李:这两年民警开枪的案件比较多,社会舆论环境也比较复杂。从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有时候警察开枪了,但警察牺牲了,这就几乎不产生舆情。而一旦警察开枪后,被追捕的对象死亡了,而警察没有牺牲,舆情就产生了。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在庆安事件后一个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某小区抓捕一起绑架案犯罪嫌疑人时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激烈枪战,民警杨文峰在枪战中头部中弹后被送医院抢救,后不幸牺牲。同样在黑龙江,时间点又相近,但两起案件的社会反响截然不同。这和我们多年的宣传有关系,警察牺牲被看作对人民忠诚的表现,但导致被追捕对象死亡,就产生了“滥用枪支”的涉警舆情。随着自媒体的发展,社会声音日趋多元化,公安机关一定要主动、积极地应对开枪后产生的舆论,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相关情况,让每声枪响都经得起质疑与考验。记:不少民众对警察配枪、用枪也有着顾虑,怎么解除这种顾虑?李:从庆安事件可以看出,很多民众对民警开枪的法律规定是不了解的。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武器、在什么情况下鸣枪警告、在什么情况下开枪……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但以前警察用枪少,老百姓不了解。在用枪常态化之下,公安机关一定要主动地解释,让全社会都了解法律法规的详细规定,这样公众才会配合警察执法。当警察持枪口头警告“别动,警察”后,就应该服从指令。依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民警开枪前需要警告,警告方式在实践中一般包括口头和鸣枪两种,而在紧急情况下也可直接开枪。在这一点上,媒体更要积极宣传引导,做更多的正面宣传工作。只有让公众广泛了解警方的执法流程后,才会理解、配合警方执法,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记:目前警察开枪主要依据《条例》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但有民警觉得可操作性不强,内心仍有顾虑。李: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民警对于开枪其实是存在顾虑的,至于怎么解除这种顾虑,涉及多个方面,但最主要的是依法认定。如果是合法开枪,公安机关负责人一定要保护开枪民警的积极性。对于民警开枪,错的要追究责任,对的要依法保护,领导的态度要及时、鲜明,不能含糊,领导一含糊,基层民警就会犹豫。除此之外,民警开枪不是公安自己的事,检察官也要介入,一旦涉及刑事案件,必要时法院也会参与。公检法三家对警察开枪的问题一定要有一致的认识,做到程序透明,而不是让外界看不到“开枪合法”的调查过程,只能被动看到一纸结论。通过具体案件的正确处理,警察用枪的顾虑才会渐渐消失。同时,我们不能以事后的眼光去评判,事发时开枪对不对、情形把握对不对,应按照当时的情形去判断。作为研究者,我也希望可以开枪的判断更加简单可行,如规定“紧急情况;没有替代措施;生命有现实的危险性等。”在现行法律尚未修改前,让民警多进行模拟训练、实战情景训练,来提高现场的应对能力,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记:各级公安机关是否有必要建立用枪后民警的心理辅导和干预机制?李:我认为心理辅导和干预机制必须有,但《条例》中没有规定。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枪支后,所属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缓解心理压力。但是目前的普遍情况并不乐观。一是对心理辅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开枪的警察以男性居多,传统观念认为男子汉顶天立地,有时候领导会对开枪民警表示关心,小伙子往往会说:没事没事。大小伙子会不好意思说,但上级领导不能不重视。我认为百分之百要干预,而且要由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来干预。二是专业化程度不够。比如某地的特警,平时训练有素。在一次开枪之后,单位派来了一名在精神病医院工作的医生进行心理辅导,开枪警察得知后心理上不好接受。我认为公安机关的心理咨询要专业化,最好是能建立自己的心理咨询师队伍。三是及时性不够。在调研中,有民警提到,开枪后第一时间赶来的是纪检、督察和检察院,而不是自己最需要的心理咨询人员。(受访专家李玉华,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公安大学教授说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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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龙爱龙眼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心理咨询师国考的取消,实际上是为了更加规范化的管理。而现在,只是处于一个调整期。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的林教授说,心理咨询行业还在,只是现在国家退出了职业鉴定。暂时调整的是心理咨询师这个行业的鉴定单位,而不是心理咨询师这个职业本身。这次改革必将提高心理咨询行业的准入标准,也意味着心理咨询师的考核在未来会纳入有专业实力的行业协会或者医疗单位,从而形成严格的行业规范和监管机制那么针对现在目前已经取得证书的从业人员未来会得到认可吗?证书还继续有效吗?相关专家也给出了答案:由新的管理机构完成对已经取得证书的学院的注册、年审和从业评价、继续教育等工作,证书依旧具备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就算是新的管理机构尚未出现,但是我们现在考取的证书依旧是有效的,并且能够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和参考。心理咨询师证书含金量高,并且全国通用。心理咨询师不仅可以学习到心理咨询师的知识和技巧,同时还可以帮助人们认识自己与社会,处理各种关系。心理咨询师是属于高阶层的职业,不仅体现在收入方面,而且在服务的人群方面也是如此。心理咨询师是一个可以终生从事的职业,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持续发展。心理咨询师就业前景怎么样心理咨询师是拥有广阔前景的职业,特别在教育、医疗、社区、机关、企业、司法、团系统等领域将有更,大需求。目前,中国已在公安系统、体育界和部队里配备了心理咨询师。按有关规定,监狱劳教部门、大专院校各个系、各中小学、企事业单位的人事部等各个场所,都应配备2至3名的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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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鹏飞1976

犯罪心理学主要干刑侦工作

犯罪心理学:

1、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依据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既具有和前的理论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性;

2、它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为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惩戒犯罪以及预防犯罪矫治犯罪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和方法。

研究目的:

1、为研究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

2、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

3、为让社会认识犯罪发生的机制,并使之配合有关人员帮助犯人走上正途。

犯罪心理学与犯罪学:

1、犯罪学是以犯罪现象、犯罪原因以及预防犯罪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刑事法学(魏平雄、许章润,1987)。

2、犯罪学是从宏观的角度透视犯罪这一社会现象,综合地研究犯罪的原因,并提出犯罪预防的对策。总体上说,犯罪学是对犯罪现象的宏观把握,是研究犯罪现象的综合性学科。

3、犯罪心理学主要研究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变化规律,因此它与从不同角度研究犯罪现象的犯罪人类学、犯罪社会学处于同一学科层次上,同属于犯罪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4、现代犯罪学十分重视对犯罪成因论中的个体因素的探讨(戴宜生,2002),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不仅可为其提供丰富的资料,而且还可提供不同于其他研究的手段和方法,使我们对犯罪现象的探讨更有深度,提出的犯罪对策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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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长了一半的草

楼主好,犯罪心理学较为冷门,可以成为心理专家,或为军队服务,不过也可以开班授人。 纯手打。忘采纳。 追问: 本人对心理学超感兴趣,就是没有机会可以从事这方面学习,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获得学习这方面的机会和以后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机会? 回答: 我都是从网上下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书,家贫。上不起专业课。呵呵。不过我不是为了专门了解,我只是为了观察周围的人与人性,从网上下些书不错,当然。要有资金的话可以专业学习。 追问: 我也家贫 回答: …那还是从网上下点书看吧。 追问: 推荐几本书 回答: 呃。百度去,我都是百度的。现在忘的差不多了… 追问: 大哥,百度那么多,你应该给点提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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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染发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依据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既具有和前的理论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性。它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为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惩戒犯罪以及预防犯罪矫治犯罪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和方法。 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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