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310

重塑新我
首页 > 心理咨询师 >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老师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枫中落叶

已采纳

形象受损,无爱心,恶魔形像,少知心朋友!运气也受影响!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老师

91 评论(12)

洋葱吵大肠

8月16日我有幸参加了茌平县妇联组织的茌平县母亲素质提升工程——母亲智慧大讲堂。本次主讲大咖是来自莘县的一名高中心理教师,她是国家二级咨询师、家庭教育咨询师、生涯规划师。一看这些头衔就知道这是一位了不起的大咖,经过一天的聆听真心体会到了大咖的智慧与魅力,给自己的工作与家庭生活均有了更新的认识和感悟,称得上是一次精神大餐。 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是:亲子沟通的策略与方法。首先刘老师讲了一个母亲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一个母亲决定祖国的未来。并引经据典具体讲了母亲在子女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如:瓦特、爱迪生、孟母三迁、岳母刺字,还有周恩来的母亲(后来过继给三婶)。这些名人的成功都与其母亲的教育息息相关。接着讲了父母的类型:第一种是舍得为孩子花钱。首先要看钱花的对不对?刘老师讲了一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个故事:有的父母穿着讲究时尚,为了自己的虚荣心不惜花高价为4、5岁的孩子烫头发,让孩子遭受3、4个小时的静坐,并且引诱孩子看动画片打发时间,殊不知这样的父母给孩子造成了多大的伤害,正常儿童的视力到12岁才能发育完全,让孩子连续看这么长时间的动画片对孩子视力的影响可想而知。期间还讲了"喜怒哀乐惧"对孩子影响最大的是"惧",0——2岁是孩子安全感重要时期,如果孩子安全感没建立好,孩子大了做事容易半途而废;此阶段母亲是孩子最重要的人,如果母亲对孩子发火所造成的伤害如同成人遭受地震一般,而且发火时身体内的毒素可杀死小白鼠。第二种是:舍得为孩子花时间。现在的父母为了孩子学习大都舍得花时间,有的为了孩子上学辞去工作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伺候孩子的一日三餐和生活起居。殊不知这样的父母过度的代替 扼杀了孩子的自理自立能力,培养出的是高分低能儿也可以称为巨婴儿。第三种是舍得为孩子去学习。当然这种类型的父母就是现在所提倡所需要的父母,只有父母好好学习孩子才能天天向上。第四种是为孩子而改变自己。其实孩子就是父母的一面镜子,孩子的不良行为和问题往往问题出在父母身上,父母就需要不断的反思、改变自己。父母切记不要把负面情绪发泄在孩子身上,刘老师讲了一个发生在自己亲同学同事身上的一个事例,此事让她及听者都深感痛惜,好好的一个孩子只因为父母的经历及处事方法导致精神失常,更可悲的是孩子的母亲直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问题出在自己身上。无知的父母太需要学习和改变自己了。现如今国家已重视家庭教育,通过专家教育讲座唤起父母不断学习,了解并重视家庭教育,多读书多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教育孩子切不可把成绩放在第一位,让孩子先成人再成才。

288 评论(15)

小妖乐乐10

这一司法判决体现了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案校园欺凌恶行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考虑到未成年的因素,没有适用5至10年的上限处罚,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下限内采用了1年以下的从轻处罚,符合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近年来,校园欺凌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和学生之间开玩笑、闹矛盾、冲突打架是不同的。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隐秘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等主要特征。直接欺凌表现为语言、肢体等方式的攻击,而间接欺凌则是指排斥、孤立、散布谣言等。北京的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对未成年人从轻处罚并不等于不处罚或者免于处罚,实施严重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应当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司法机关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向全社会普及这样的法律常识。同时,也要教育和鼓励家长、学生和学校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学生合法权益。当然,校园欺凌需要全社会综合治理,仅仅依靠法律的手段也是不够的,但没有法律手段也是万万不能的。

181 评论(14)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