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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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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呢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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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4月9日,李丽家庭教育工作室整体搬迁至长沙,开始积极筹办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2、2010年4月26日,李丽参加欢送湖南省委张春贤书记“离湘赴疆”活动,活动中张书记握着李丽的手说:李丽,你干的事业很伟大,社会各界都会来支持你的。坚持下去,一定要将爱心公益事业做大做强。3、2010年5月18日,湖南省委宣传部路建平部长接见李丽,路部长充分肯定了李丽为青少年心灵教育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并十分重视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的建设,表示要给予大力支持。4、2010年5月27日,李丽参加“湖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并作为代表发言。5、2010年7月2日,共青团湖南省委成为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6、2010年7月16日,长沙市侨联向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捐赠一台价值六千元的空调。7、2010年7月24日,江苏远东慈善基金会聘请李丽为基金会理事。8、2010年8月24日,受湖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路建平部长的委托,湖南省文明办宋智富主任带领周盈霞副主任及姚伟红处长,莅临我中心指导工作。9、2010年8月27日,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李微微部长莅临我中心视察指导工作,李微微部长表示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推动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公益事业的发展。10、2010年9月7日,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在湖南省民政厅注册完毕。正式成为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民间公益教育机构。11、2010年9月7日,湖南省侨联向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捐赠价值七千元的电视设备。12、2010年9月9日,“李丽心·远东情·中华行”全国公益巡讲在衡阳师范学院启动。李丽团队将用两年时间深入全国各个省,特别是为地震灾区、老少边穷地区,为心理(身体)有困惑的人们开展义务性的心灵健康教育辅导工作。13、2010年9月16日,共青团湖南省委张值恒书记莅临我中心听取李丽的工作汇报,并给予了具体的指导。14、2010年9月20日,“李丽心·远东情·中华行”全国公益巡讲深入地震灾区,来到都江堰友爱学校,为学校六、七、八年级近400名学生,特别是为在5·12地震中成为残疾的100多名身障学生,做心灵健康辅导。15、2010年9月26日,由湖南省侨联主办,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承办,以抵制“三俗“、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的,“亲情中华”李丽主题演讲湖南行活动在长沙市第二十六中学启动。李丽团队将用未来几年的时间,在全湖南省的大、中、小学,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心灵和谐巡回讲座。16、2010年10月9日,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主任陈翠华和青园街道友谊社区书记米文胜,来到我中心现场办公。17、2010年10月11日,共青团湖南省委决定由团省委冯海燕副书记具体指我中心的工作,由团省委志愿者指导中心与我中心对接。团省委志愿者指导中心钟娜主任莅临我中心现场办公。18、2010年10月13日,湖南省残联理事长肖红林亲切接见李丽,肖理事长听取了李丽的工作汇报,并给予了具体指导。19、2010年10月17日,“李丽心·远东情·中华行”全国公益巡讲走进上海市同欣进修学校,为学校的学生及教师员工进行互动讲座。20、2010年10月18日,“李丽心·远东情·中华行”全国公益巡讲走进上海市五角场社区,为社区的居委会干部和居民送上了一场以“以无声的觉悟,求有声的事业”为主题的精彩互动讲座。21、2010年10月29日,长沙天心区青园街道工委副书记王春芳等领导莅临我中心现场办公。22、2010年11月1日,长沙市天心区宣传部郭润葵部长、区文明办贺红云主任等领导莅临我中心指导工作。23、2010年11月5日,共青团湖南省委冯海燕副书记莅临我中心指导工作,表示要共同将“中心”打造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青少年教育示范基地,并且还深情的表示:共青团省委将与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一路同行。24、2010年11月9日,长沙市天心区关工委李子玲主任等多位领导莅临我中心指导工作。25、2010年11月11日,长沙市天心区总工会主席张聚光,区妇联主席何春辉等领导莅临我中心指导工作。26、2010年11月17日,在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的倾心组织下,李丽老师走进天心区青园小学为400多名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讲座。讲座受到了一致好评。27、2010年11月18日,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湘圆社区徐卫星书记盛情邀请李丽老师落户名师街区。28、2010年11月24日上午,“李丽心·远东情·中华行”全国公益巡讲走进江苏远东控股集团,为企业300多名残疾员工开展心灵和谐讲座。下午,来到宜兴范道实验小学为全校800多名师生开展生动、有趣的互动讲座。29、2010年12月3日,长沙市天心区委于献副书记一行,在天心区青园街道工委侯烛天书记的陪同下莅临本中心指导工作。30、2010年12月5日,“亲情中华”李丽主题演讲湖南行活动,走进中建五局安装公司为员工培训。中建五局安装公司赠送价值15000元的复印机一台。31、2010年12月18日,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定忠接见李丽团队,杨副厅长高度评价了李丽团队在教育领域所取得的成绩,并给予了具体指导。32、2010年12月18日,李丽应邀到长沙市工读学校与学校领导洽谈“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事宜。33、2010年12月22日,长沙市教育局刘克甫处长一行莅临我中心调研。34、2010年12月27日,湖南教育电视台快乐成长栏目领导,长沙市青园街道领导莅临我中心商谈合作事宜。35、2011年1月14日,在天心区委于献书记的指导下,青园街道张宁主任及王春芳副书记、湖南鑫远集团谢红文经理和湖南教育电视台李台长齐聚本中心与李丽老师共同讨论合作事宜。36、2011年1月16日,李丽带领团队回衡阳进行“感恩之旅”,以感谢曾经投身公益事业8年之久的陈泳秀管家。湖南教育电视台对“感恩之旅”进行了跟踪报道。37、2011年1月28日,湖南省徐明华副省长在湖南省残联肖红林理事长的陪同下莅临慰问李丽老师。徐副省长不但带来了新春的问候,还特别表示要大力支持李丽老师公益事业的发展。38、2011年2月21日,李丽应邀出席湖南省残联第五届第四次会议暨2011年全省残联工作会议。39、2011年3月3日,长沙市天心区委副书记于献在青园街道工委书记侯烛天、副书记王春芳的陪同下第三次莅临本中心指导工作。40、2011年3月9日,长沙市残联理事长熊慈明在天心区残联理事长刘海军的陪同下莅临本中心考察和指导。41、2011年3月10日,长沙市天心区委书记夏建平在天心区委副书记于献的陪同下莅临本中心参观指导。42、2011年3月20日,“亲情中华”李丽主题演讲湖南行活动在长沙民政学院举行。李丽老师为400多名“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家庭教育培训课。43、2011年3月24日晚,“李丽行·远东情·中华行”全国公益巡讲在湖南师范大学举办。李丽老师给湖南师大女生节送去一份贺礼——《闻香识女人》。有来自全校各个系的500多名同学聆听了讲座。44、2011年4月26日,“李丽行·远东情·中华行”全国公益巡讲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区)开讲。45、2011年4月26日,李丽老师在优酷网战略发展部经理黄永胜和政府关系专员秦臻的陪同下,参观位于北京中关村的“优酷网”总部。46、2011年4月28日,李丽老师赴北京拜访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商讨联合在湖南建立“中国家庭教育研究基地(暂定名)”事宜。47、2011年4月27日,李丽老师携助手一行访问财富百人协会,受到会长张伟超先生的亲切接待。48、2011年5月8日,李丽老师作为“爱心大使”积极参加由湖南师范大学主办的第七届“阳光行动”义务教育大型爱心助学活动。49、2011年5月13日,我国第21个“全国助残日”前夕,李丽老师应邀参加长沙市天心区政协隆重举办“委员行五善·助残献爱心”活动启动仪式,并联合开通残疾人心理健康咨询热线。50、2011年5月16日,李丽老师被聘为湖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51、2011年5月19日,“亲情中华”李丽主题演讲湖南行活动走进湘钢集团。李丽老师为企业近200名女职工干部送上了一堂《我们欣赏身处困境仍微笑的人》的心理辅导课程。52、2011年5月20日,李丽老师走进明德中学,为700名家长传授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53、2011年5月21日,李丽老师与“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湖南师范大学志愿者工作站”的20名志愿者进行交流。54、2011年5月23日,“李丽行·远东情·中华行”全国公益巡讲在南岳实验中学隆重举行,来自全校的1200名师生、家长、南岳消防队全体官兵和大学生志愿者聆听了李丽老师名为《加油!让我们做最好的自己》的励志成长教育演讲。55、2011年5月24日,李丽老师与长沙理工大学300名学生共度心理健康日。56、2011年5月31日,湖南民政厅厅长余长明在省慈善总会主任杨柯的陪同下亲切接见了李丽团队。57、2011年6月1日,李丽老师与近200名孩子和家长共度“六一”儿童节。58、2011年6月6日,“李丽行·远东情·中华行”全国公益巡讲走进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韶关丽宫度假区。59、2011年6月17日,李丽老师主讲长沙市天心区“发挥五老优势·进行四项教育”主题会暨宣讲示范课。60、2011年6月27日,李丽老师出席“红色诗词朗诵暨感动湖南演讲大赛”。61、2011年6月30日,长沙市副市长何寄华、天心区副区长汤建尧先后莅临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指导工作。62、2011年7月1日,李丽老师被聘为湘园社区市民大学第一任校长。63、2011年7月3日,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举办“守护好心灵的花园”家庭教育讲座。64、2011年7月6日,李丽老师为AIESIC国际志愿者开展“用信仰之心从事志愿者的服务”培训。65、2011年7月8日,“亲情中华”李丽主题演讲湖南行活动走进湖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66、2011年7月9日,李丽老师为湘园社区“雷锋号”工作站志愿者做“如何提高我们在社会上的竞争力”专题培训。67、2011年7月18日,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开办“快乐诵经典·阳光伴我行”公益体验营。68、2011年7月21日,“李丽行·远东情·中华行”全国公益巡讲走进山西省五台山五峰宾馆。69、2011年7月23日,本中心举办“快乐诵经典·阳光伴我行”周末亲子大联欢活动。70、2011年7月30日,“快乐诵经典·阳光伴我行”暑期公益体验营结营仪式。71、2011年8月5日,李丽应邀在长沙市残疾人专职委员会暨职业指导员培训班授课,题为《自强不息——残疾人的必修课》。72、2011年8月6日,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工会举办“七夕大联欢”文艺活动。73、2011年9月8日,“亲情中华”李丽主题演讲湖南行活动走进湖南工业大学。74、2011年9月11日,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与志愿团队齐聚南岳,欢度中秋。丽爱信箱: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石竹路湘园社区服务中心

湘钢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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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无悔瓶

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偷税罪漏税罪”(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二、“偷税漏税罪”(逃税罪)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是:1、由税务机关追缴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2、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5、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7、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8、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9、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10、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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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文文静静

企业偷税漏税会有怎样的处罚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纳税申报流程1、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提交纳税申报资料,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必报资料。三、纳税业务1.开展税务咨询:免费提供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服务;有偿受聘常年税务顾问。根据税法具有原则性、固定性的特征,从税法体系上讲,税法不一定能包罗万象,且涉及的具体涉税事项又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在原则性与固定性之间就可能产生不一致性;而从税法的稳定来说,税法不可能朝令夕改,由于现实经济状况变幻不定,对税法修补需要有一个时间过程,这就为“节税”提供了可能性与现实性。我们通过对日常发生、接触的案例进行分析:首先可以充分为您分析、合理利用各税种的优惠政策,其次,可为您的企业财税状况进项诊断,并在低税率和高税率之间为您找到合理的“节税”空间,最后针对各税种特点和您企业的实际情况,规范账目,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纳税环节等。2.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其他涉税事项认定登记。3.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缴销手续。4.办理各项纳税申报和扣缴税款报告,并代办电子申报和网上认证服务。税务局要求新注册的企业从第一个月起就必须进行税务申报,一个月不申报给予警告,两个月不报税就要求停止经营,三个月不报税的企业工商连同税务部门撤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停止经营,并予以罚款。5.办理缴纳税款滞纳金,补税,代购印花税票。6.审查纳税情况,稽核应纳税额,办理税收清算;受托进行年度单项专题查账。7.税收筹划,根据企业类型和经营特点帮助企业争取最大限度地享受优惠政策;为企业在日常经营及对内对外投资、签订合同、招标、合并、分立、改组改制等方面,提供最合理、最优的节税方案;为新办企业确定最合理纳税方案;帮助企业减少税收成本降低纳税风险;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最小纳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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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广州淘上居

我真是万万没想到,古茗那么贵,竟然偷税漏税?就在这几天,古茗奶茶关联公司浙江古茗科技有限公司偷税漏税超过了2322万,被台州市税务局罚款1161万,挂不得网友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没有几个经得起查的。

从大家最近常见到的娱乐圈、直播行业,现在又延伸到了茶饮,各个行业几乎都有偷税漏税的情况,法律明确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求求你们别再偷税漏税了,否则你将面临法律责任和名誉损坏。

再讲偷税漏税的处罚之前,我先讲一下什么是偷税?什么是漏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税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漏税指因为纳税人的不细心或者不熟悉相关规定和制度,或因为税务机关过失等原因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情况。

不过我们经常看新闻都能看到偷税漏税是放在一起,两者其实还是存在区别的,偷税是纳税人主观上的违法,是故意的;而漏税是纳税人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主观意识的一种过失行为,其处罚比偷税要轻。

对于企业的偷税行为,一般以处罚为主。

对于企业的漏税行为,一般以“追缴”为主。

那企业偷税漏税,主要负责人会负什么责任?

在这里举一个深圳市湘钢贸易有限公司谭某逃税罪的例子。被告是单位和个人,经查明,从2007年至2010年,公司逃避缴纳税款共计人民币元,之后公司被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税款和滞纳金,而谭某是公司直接法定代表人,未在规定期限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最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湘钢公司、被告人谭某经通知限期缴纳后仍未缴清,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判决如下:(一)被告单位深圳市湘钢贸易有限公司犯逃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被告人谭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

结合上面的案例和《刑法》第211条规定,企业犯逃税罪,一般是“两罚制”,即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依逃税罪处罚。案例中谭某是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应以逃税罪论处,并处罚金。

而上面提到的“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不仅仅指企业法人,还包括公司股东、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直接参与偷税漏税行为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2、43、44条规定,财务人员参与偷税漏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的企业被举报偷税漏税,或收到了追缴通知书或处罚决定书,企业负责人可以采取下面的措施:

1、积极和税务机关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改善措施;

2、及时足额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规避刑事责任;

3、自查税务体系并对其进行完善;

4、聘请法律顾问,防范税务法律风险。

希望所有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莫要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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