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星星仔
底线葛晴晴的扮演者是代文雯,代文雯1996年2月24日出生于山东,中国内地女演员,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
2015年参演《囧西游》,正式进入演艺圈;2016年主演《射雕英雄传》,获得好评;随后出演《茉莉》《众王驾到》等;2018年9月出演《娘道》,获得观众喜爱;2019年1月出演大型文博探索节目《国家宝藏》;同年11月参演《庆余年》,深受观众喜爱。代表作品有《蜀汉酒楼》《九州天空城Ⅱ》等。
代文雯的演艺生涯简介。
2021年3月11日凌晨,参演由柯汶利执导的当代都市剧《女心理师》正式杀青,在剧中饰演姚可欣。5月10日,主演的古装奇幻爱情剧《遇龙》在腾讯视频独家播出。7月13日,参演的电视剧《对你的爱很美》在中国大陆播出。7月21日,参演的电视剧《古董局中局之掠宝清单》在中国大陆首播。11月23日,主演的电视剧《女心理师》首播。
一叶扁舟85
在我国儿童性侵犯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一方面,由于性教育的缺失,让很多孩子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安全。另一方面,孩子处在懵懂时期,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正确的认识,而屡屡遭受伤害。
虽然一些专家、学者提倡让性教育更加开放,但是,我们从小接受的性教育,都比较保守。想要在家庭、社会、学校中全面普及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
12岁的晴晴在读小学6年级的时候,因为“肚子痛”被检查出了怀有身孕。家人随即报了警,但是,8个月过去,警方先后对100多人做了DNA鉴定,也没有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
2018年11月13日,晴晴的母亲接到班主任的电话,说晴晴有些不舒服,让她带回家检查一下。在路上母亲问晴晴怎么回事,她只是哭着说自己肚子疼,母亲也没有太在意,以为她只是吃坏了东西,谁知结果出来后吓了一跳,医生告知母亲晴晴已经怀孕4个月了。
在外地打工的父亲得知这一消息,也立即赶了回来。带着晴晴先后又做了2次检查,最终确定了怀孕的事实。
在报案的当天,晴晴写出了一份文字说明,内容是她曾2次被班主任性侵,还有一次被班主任带来的人侵犯,这3次晴晴都被威胁不要告诉家人。随后警方提取了班主任的DNA和胎儿比对,结果显示班主任并不是孩子的父亲。
后来,警方又对班主任有密切联系的人、以及一些老师、工人、亲友、发育早的同学做了DNA鉴定,扔没有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尽管家人极力的寻找,但是晴晴却始终不愿意说出实情。晴晴的姐姐说:她供出的几个“嫌疑人”都是曾经批评过的她的人。
我们不难看出,晴晴其实是知道谁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但她却始终不想讲出来。难道她真的是因为不敢讲吗?当然不排除这方面因素。但笔者觉得并不是这么简单:
1、家庭原因
晴晴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母亲照顾她们姐妹还要工作,对于生活环境来说,这样的家庭是不完整。
缺少父母的陪伴,孩子的负面情绪得不到有效的释放和重视,也会使孩子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从而一些诉求得不到满足,常常不敢表达自己,更加倾向于隐藏自己内心的想法。
2、不被重视
晴晴的姐姐说:在晴晴确诊怀孕的前几日,曾有几次说过自己胃疼和肚子疼。家人发现她没有很明显的症状就没有太在乎,只是感觉她肚子突然胖了一点,也没有当回事。直到怀孕4个月才逐渐重视起来。
可以看出晴晴平时生活中,并没有得到家人的关心,自己遇到问题只能自己忍着,从而对家人失去期望。内心自然而然的就会感觉,对父母说出来也不会解决问题。
3、忽略孩子早熟
听到12岁女孩怀孕,大家最大的疑问可能会说:“这怎么可能!”其实,我们不难发现,以前女孩的初潮时间基本在13-15岁之间。而现在大多在10-12岁就来了月经。
这只是生理上的现象,而在心理上受到媒体的影响,孩子在10几岁就能明白男女之间的情与爱,以至于现在的早恋现象异常严重。孩子的心智不够成熟,盲目相信至死不渝的爱情,做事把握不住分寸,常常做出出格的事情。为了保护另一半自己做出“牺牲”。
一般孩子在遭受性侵犯以后,都会选择沉默,而不是将自己受到的伤害告诉父母。孩子如果有了性意识,她们是很难说出口的,害怕父母的责骂,把事情闹大以后会遭受到别人指指点点,从而羞耻心作祟让她们不能正确面对。
所以,父母应该平时多关注下,孩子的行为和心理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的跟孩子沟通,让她们树立坚定的信心。只要她们能够“打败”自己的羞耻心,才能够跟父母敞开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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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真就不好说,虽然现在的孩子们都早熟,但12岁的她又懂什么呢?而且每一个女孩儿的思想和身体发育程度都是不一样的,对生理方面的知识的了解程度也是不一样的,不能仅凭某些事情就判断这是某些教育的缺失。
简单点说,如果与她发生关系的是同龄人,可能这涉嫌性侵,但这算是“情有可原”的情况下,毕竟双方都是未成年,有这方面的好奇也是很正常的。再加上自我的认知能力不足,自制力差,对这方面的知识缺乏认识,最终偷尝禁果,出现这种事情也是很正常的,而这种事情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不是很常见,但也不少见,起码我就见过很多类似的情况,而这种关系直接定义为“性侵”其实有些不恰当,虽然法律上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但实际上她算是自愿的,所以想要把这种行为定义成“性侵”,还要看实施侵犯的人是怎样一个状态。
如果对方是未成年人,那这是一种情况,但如果对方是成年人,如果还是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的人,无论对方是自愿还是非自愿,只要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那这就是违法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对方的行为才会被定义成“性侵”,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件事,这种人还会被重判,如果造成人家女孩子有实质性损伤的话,那么这个刑罚还会更加严重,判个15年也是有可能的。
但如果发现未成年女孩儿被性侵怀孕以后,她不说出胎儿父亲是谁,估计这是另有隐情,根据过往的一些案例来看,要么是邻居,要么是亲戚,虽然也存在一些“临时性犯罪事件”,但大多数都是熟人作案,所以她选择隐瞒,估计是因为一些不得已的苦衷而无法说出来。记得是国内,还是国外的一起类似的事件,对女孩儿实施侵犯的就是她的哥哥,一旦她说出来的话,她的哥哥就要坐牢,而她的妈妈不允许她说出来,所以她才会隐瞒真相。
其实说是性教育缺失也正确,但这也有其他因素在里面,就像刚才我说的那个,她一个是怕哥哥去坐牢,另一个又怕妈妈记恨自己,甚至是抛弃自己,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这种“怕被抛弃”的思想,有时候妈妈威胁孩子说:“再不听话就不要你了”,其实就是类似的情况。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中国的话,女孩儿抵死不说是谁,就很可能与此有关,再加上咱们国家受传统文化影响, 关于那方面的教育一直都非常的保守,而这也是女孩儿被侵害的一个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实施侵害的禽兽们,因为他们在侵害未成年少女时,哪怕对方懂这方面的知识,但她也是没有反抗能力的,希望国家能够重判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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