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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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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ita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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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事实 而且案中人我都认识 也可以说熟悉 真的让人无法去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我们身边只希望案情早日待破 给我们一个清白的事实 不然要警察干嘛 刘芬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最清楚 哎~~不好说~毕竟我也不清楚事情的真相~以我对她的了解就是 很会装撒娇那种人 平时说话时 感觉她说话小声小气的 很会做人又很乖一样~ 但是一发神经来 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嫉妒心很强 见不得别人比她出色~这就是我对她的了解我说的是实话,只能说心态不正常吧

刘芬武汉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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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在这里8

谋杀害陈林娟的两个凶手已经缉拿归案,可是阳新警察局却迟迟不向法院提起上诉,将凶手绳之以法,并且还禁止家属见其遗体。此举引起家属及洋港龙港众多群众的极大愤慨,于是,洋港龙港60多名群众自发组织起来随其家属一道于8月20日早上六点乘车去阳新警察局讨个说法。不料行至军垦河赛大桥遭到80多名刑警及阳新,龙港,军垦,洋港,排市等地诸多政府官员计100余人的堵截。刑警首先拦下车辆并强抢司机钥匙,禁止群众前行,无奈之下,群众及家属只好下车准备步行前往阳新。政府官员及刑警见拦截无效,遂对群众及家属进行殴打。致使多名群众流血受伤并抓走12名群众,其中包括被害者陈林娟15岁的弟弟,关押至今仍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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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hkhunnie

看了楼上那些无知的人发的帖子,我只是觉得可笑,可悲,可叹!!那些自以为是,懂得很多的人,请你们去好好学习一下法律知识,再来叫。中国的诉讼制度中刑事案件的办理的程序是什么,是怎么样的,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的职责是什么,你搞清楚了再来叫嚣。一件刑事案件发生后,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清事实后,再移交给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刑事拘留的期限先是三日,由于案情重大,可延长至三十日,认为有逮捕必要的,有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与否。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总的侦查羁押期限:(从被逮捕之日起到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案件:(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以上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上述案件,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就是说这个案子办下来至少要半年,因为犯罪嫌疑人杀人的手法比较恶劣,存在密谋和抛尸的情节,公安机关必须缜密调查,办成铁案。不可能把凶手一抓到就枪毙吧??!!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十多位民警在龙港几天几夜没合眼,13号群众发现尸体后报案,15号认定尸源,16号认定并抓住主要凶手,同时专班民警马不停蹄的赶赴四川成都,于18日将另一凶手抓获,并于23日押解会阳新。阳新公安民警为了保一方平安,如此呕心沥血,还在21日那天抽出警力去说服龙港那些非法上访闹事的群众,当天在现场,上访群众来了2中巴车人,又是横幅又是拦截106国道,导致很多过往车辆停滞不前,阳新县公安局民警见处理不好,才带走几个挑头闹事的年轻人。没想到网上这些不明事理的人居然如此诽谤阳新公安,不知道那些呕心沥血为破案几日几夜没合眼的专案民警看到了心里是哦什么滋味??!!阳新公安是一只有着严明纪律作风的纪律部队,近几年阳新公安局通过招警考试考入了很多高校大学生,阳新公安的素质整体提高了一大步,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希望那些不明事理的人不要在随意诽谤这一只为了一方平安而兢兢业业的队伍!!网络虽然是一个比较散漫自由的虚拟世界,相信我们大家都是有素质的遵纪守法的公民,为自己的言论能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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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幸福的米虫

青浦区第一中学刘芬,女,1980年3月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汉族,共青团员。2002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本科学历,中学二级教师。任学校初中语文教研组组长一职。获实习期提前转正荣誉。�她热爱学生,热爱语文教学,积极学习、贯彻“二期课改”精神,主动向老教师请教,不断优化自己的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在多次校级课堂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在区、校组织的征文、演讲比赛中也多次获奖。�根据需要,她挑起了学校语文学科组长的重担,带领一中初中语文组的老师积极参与教学实践,开展专题研究,以“课堂教学中学生活动的评价”为主题的研修活动在全区教研组长培训上得到展示,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座右铭:生命在闪光中显出辉煌,在平凡中显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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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超人311

自从上次和儿子讨论了自杀的话题,他似乎从中得到了鼓励——

原来这样的话题并没什么可怕的;

再可怕的想法,说出来就不可怕了

讨论完“自杀”话题的第二天,入睡前他又突发感叹: 如果人类可以不死就好了!

( 看起来生命教育的话题要连载了,老母亲稳住心神,继续)

带着期待,儿子终于满足地秒睡了,我却陷入了沉思。 孩子对死亡的思考,比我们想象的早: 记得在他4岁时,有一个晚上他突然问我: “妈妈,你怕不怕我死?”

和很多毫无准备的家长一样,我也是惊慌失措,一瞬间头脑一片空白; 还没等我答话,他又自言自语: “可是我好怕你突然死!”

从那时候的“怕死”,到现在可以坦然地谈论死亡这件事,从积极的角度去解读生命,从他身上,我看到了生命茁壮成长的痕迹。

有些家长会说,我不希望孩子想太多,希望他们可以多点纯真; 但孩子并不是我们让他不想就会不想,他们小脑袋瓜里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想法,包括死亡。

所以, 通过认识死亡,来认识生命的意义,是进行时的生命 探索 。 那我们要怎么面对孩子对“死亡”这个棘手议题的困惑呢?

1抓住教育的契机

中国的生命教育体系几乎是空白的,孩子们没有太多正式的教育机会去认识死亡。

许多发达国家都 探索 出了多种多样的生命教育形式——参观殡仪馆,观看电影或视频,情景模拟,角色扮演,互动式学习等等不一而足,启发教育促使孩子思考死亡——通过生命教育,提升孩子对于生命的认知,让孩子更加珍爱生命;

但是 生命教育不一定必须要通过课堂来做,一个有生命质感的家长随时都可以发现教育的契机;

2表达好奇,不要急着去回答

在儿子问我“你怕不怕我死”这个问题的后两天,我参加了陆晓娅老师的《影像中的生死学》课程,陆老师在课堂上带领我们去思考:

这样一系列的问题,都没有答案,但是能启动思考。

就像儿子问我的那个问题, 最重要的,也并不是回答,而是去表达好奇:

在他的问题里,藏着他对我的依恋,他的担心,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期待; 然后我们就可以自然而然谈到,我对他的珍视,我们可以怎样远离危险,我有多想陪他活到100岁……

3接受死的必然,更播种生的希望

有时候我们不敢跟孩子谈死亡,有一部分原因是我们自己有顾虑:在死亡面前,我们看似无法改变什么,我们也不愿意面对这种无力感。

但是死亡的确是自然界很好的发明,因为有了死亡,生命的意义才能在有限的时间里无限地拓展——死亡的焦虑,教会了我们成长。

欧文亚龙在《妈妈和生命的意义》里,借由葆拉之口倡导:坦然面对死亡可以让人以更丰富、更满足的方式体验人生;

他将死亡焦虑总结为一个公式:死亡焦虑与生活满足成反比,成就感,一种好好活过的感觉,可以减轻死亡恐惧。

我们带着孩子讨论和接受死亡的必然性,更要鼓励他:有梦想,就去实现;有想做的事,就立刻动手去做啊!

比如:当孩子在面对重要的决定左右为难时 当他纠结于琐碎的计较时 当他被别人的期望、荣誉、对失败的恐惧拖累时 当他没有勇气去冒险担心被拒绝时 我们就可以鼓励他去思考: “生命短暂,到底什么是对你来说最重要的?” 生命的长度既然无法延长,那我们就去努力拓宽生命的宽度,让生命更有质感!

【古灵精怪问问吧】

-END-

刘芬 发展心理学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东方明见专职心理咨询师。擅长:家庭教育、亲子关系、情绪困扰、自我成长与 探索 等

文|刘芬 美编|吕满 审核|杨微 编辑|杨微 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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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现家

女幼师被杀抛尸 两疑凶相继落网2010-8-25 16:53:44 来源:原创 字体:【大 中 小】 点击数:31 我要投稿 阳新家园网消息:仅仅因为嫉恨,两名具有大专学历的“80后”女教师杀掉了一名年仅21岁的女教师。 23日,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郭雨泉被从成都押回阳新。至此,这起在阳新轰动一时的杀人抛尸案成功告破。 富河边上 群众发现腐烂女尸 8月13日傍晚6时许,阳新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龙港镇星潭村的富河大桥下的河边草丛中发现一具已经腐烂的尸体,尸体用袋子包裹着。 阳新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张凯军、政委余炳耀闻讯当即指派刑侦大队、龙港派出所、富水派出所组成联合侦破专班火速深入一线开展侦破工作。黄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唐寅亲自过问此案,并指派市公安局副局长薛四清带领刑侦支队、技侦支队民警赶赴阳新指导侦破工作。 蹊跷失踪 女幼师两天未归 为了迅速弄清尸源,民警走村串户调查了解到,龙港镇白岭村5组女青年陈林娟(又名陈细检)的父母正在焦急地寻找女儿的下落。 一向乖巧的陈林娟自11日早上离开家去龙港镇一家幼儿园上班后,突然失踪,数日未归毫无音讯。 警方以近三天未归家的陈林娟为突破口,兵分几路进行侦查。一方面召集正在寻找女儿的陈林娟的父母等家人进行尸体辨认,一方面走访陈林娟所工作的幼儿园同事,围绕抛尸地点附近的各个村庄、高速公路建设工地等地进行地毯式排查走访。 由于尸体严重腐败,陈林娟的父母无法辨认。 15日下午,警方通过DNA鉴定认定死者为失踪人员陈林娟。 陈林娟,21岁,龙港镇一所私立幼儿园老师。 蛛丝马迹 死者同事有重大嫌疑 为了尽快破案,侦破专班围绕陈林娟生前的活动情况展开侦查。 根据陈林娟的同事反映,11日傍晚6时20分许,陈林娟送完最后一个幼儿园的孩子后,接到一个电话便迅速离开校车。 经查,打电话约陈林娟下车的人是她的同事刘芬。 刘芬,23岁,大专文化,2005年来到该私立幼儿园工作。 与此同时,在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时,刘芬始终咬定自己11日下午和晚上都与一好友在一起。民警通过对2人分别审讯,发现两人口径不一,言辞闪烁,前后矛盾。 警方初步断定:23岁的刘芬有重大作案嫌疑。 深入侦查 杀人疑凶不止一个 在黄石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进一步侦查,刘芬的好友、龙港镇某小学老师、23岁的郭雨泉进入警方视线。 16日晚,警方通过秘密行动,对刘芬的住所进行搜查时发现,该屋内三楼的沙发罩子与包裹尸体的袋子材质型号都一致,颜色灰白类似蛇皮袋。且除一个较大沙发无罩子外(其大小正好与裹尸物大小一致),其余两个小沙发均有罩子罩着。 16日晚11时许,警方秘密行动,传讯当晚住在爷爷家中的刘芬。 经讯审,17日上午10许,刘芬交代了与好友郭雨泉行凶的动机和作案经过。当日,刘芬被警方刑事拘留。 远赴成都 案件成功告破 当警方对郭雨泉实施抓捕时,民警扑了一个空。原来,郭雨泉在案发后第二天便到成都旅游去了。 事不宜迟。获知这一信息后,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黄早元、冯进文和黄石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民警戴龙科等人迅速赶往成都。 18日下午5时许,在成都警方的配合下,经过近4个小时的跟踪追捕,追捕民警终于在成都市岳府路18号公汽站台前发现郭雨泉的身影,民警一举将逛完街正准备离开成都市区的郭雨泉抓获。 23日,郭雨泉被警方押解回阳新,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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