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墩子921
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合作培训达成如下协议:一 、 合作基本情况(一)、乙方负责提供授课老师;(二)、乙方提供广告费用的50%;(三)、乙方负责招生工作,并就招生报名提供相关资料,注册备案;(四)、甲方提供培训资质;(五)、甲方承担广告费用的50%;(六)、培训课堂由甲方提供;(四)、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甲方享有50%的利润分成,销售利润为甲方扣除所有经营费用后的纯利润,利润分成每六个月结算一次。二、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1、保障乙方正常合法执业的义务。2、对乙方对外宣传内容把关的权力与义务。3、对乙方经营的建议权。4、利润分成的权力。(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按照双方书面约定合法经营的义务。2、授课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人事调动权。3、利润分成的权力。4、市场开发的主动权。(三)、收支管理 收入由双方派出财务人员共同管理,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核对经营数额。(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规定之条款者,视为违约。违约方如造成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应先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再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三、其他约定1、聘用员工工资根据双方允定,统一由乙方发放。2、甲乙双方对需要住宿人员提供住宿条件,水电费由住宿人自理。4、乙方对外工作期间统一使用某某某名义。四、协议有效期 2010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协议时间二年,续签时双方可协商修改或增删协议条款。五、协议的终止(一)、协议有效期截止;(二)、双方协商同意终止;(三)、不可抗力;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时间: 年 月 日
guyanni1987
7月17日下午,拥有28年办学历史、运营及服务全球超百所园校的博实乐教育集团来到康正心理进行参观交流,并正式签订绿通合作协议。博实乐教育集团助理总裁兼法务审计部总经理吴冬妮女士、博实乐教育集团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专家邢晋博士、康正心理董事长李兴田女士、康正心理执行董事刘军先生、康正心理临床心理科医生刘英华主任、康正心理资深心理咨询师黄敏怡女士出席本次签约仪式。 此次会议让博实乐教育集团各位专家老师对康正心理的创办理念深表认同。康正心理是与权威机构、高等学府、知名专家紧密合作,共同打造的国际化高端心理服务品牌,服务范围涵盖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医疗三大板块,致力于为个人、家庭、企业及政府提供评估、科普、咨询、诊疗、援助等一站式心理健康服务。 交流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康正青少年心理研究中心创始人为李兴田,此外她还担任康正心里睡眠医学中心董事长。李兴田深入浅出,结合大量生动的案例进行授课,让听众对各种常见心理问题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整场讲座生动精彩,结束后仍有部分教师留在现场与李主任进行积极的互动及讨论,反响十分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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