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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儿bea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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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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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当在你上课时,一个学生在传纸条,你怎么办?答案:1、 用眼神暗示他,引起他的注意,让他聚精会神的听课。2、 边讲课边走到他的课桌边,用手敲打他的书桌,提示他,让他聚精会神的听课。3、 课后把他叫到办公室,给他讲清楚,传纸条的危害,让他今后注意上课认真听讲。其实这是一个开放性试题,答案不唯一,只要围绕这三个要点,说法正确就可以。问题2:学生早恋怎么办?你支持学生早恋吗?参考答案:“不支持,但也不生硬地反对。先了解学生情况,分析早恋的原因。通过在班上开展讨论,让学生明白青春的可贵,爱情的神圣——很多人只是因为空虚,寂寞,贪玩而随便、不负责任地把爱情当游戏……有必要的话,可以找学生单独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问题3:你对工资和福利有什么期望?回答4:我对工资没有硬性要求。我相信贵公司有一个薪酬标准,在处理我的问题上会友善合理。我注重的是找对工作机会,所以只要条件公平,我则不会计较太多。问题5:“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你是怎么看教师这个工作的”?回答:我读的就是师范类的专业,做教师符合自己的专业,而且现在公司之类的工作不够稳定,教师稳定性比较高,现在好的学校对教师的培养很好,也能为教师提供很大的发展空间等。问题6:教师要耐得住寂寞、清贫、教师要守住这片净土,你为什么选择教师这个行业?参加教师招考进行教师队伍你的动机是什么?你觉得做教师的伟大之处在哪里?回答: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一直以来是我的梦想,也是我最真实的理想,虽然我从教已经有十几年了,但我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教师,所以我要报考教师这个职业,并不是因为听了“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句话,而是因为我非常了解这个职业,也非常热爱这个写满奉献、充满挑战的职业,因为在这里有着可爱的孩子,令人敬佩的同事们,他们都已成为人生路上不可磨灭的一笔。教师在精神上是富裕的,是其它行业所不能比拟的,因为我们从事的是伟大的事业,是令人尊敬的事业,至少我们的灵魂是幸福的。如果上天要我选择财富的富有和灵魂的幸福,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这可能就是我选择教师这个职业的根本原因吧!问题7:做班主任吃亏吗?回答:根据我十多年的教学经历来说,我觉得做班主任还是比较合算的。我的想法有以下几点:一、能吸取先进的教育理念,提高自己的教学管理水平。班主任既要完成学科教学任务,又要做好管家,大事小情都要做到有的放矢。从直观上来说可能学习的时间相对较少。但是从另一方面,为了能经常吸取先进的教育理念,我经常收看、收集与教育有关的信息,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自己的管理水平。二、交流经验,加快自己的成长步伐。班主任工作纷繁复杂,为了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我经常和其他班主任互相交流自己的育人经验,有失误的败笔,也有成功的喜悦。大家在互相交谈中多了几份留意和思考,多了几份关注和细心。同行间的交流与思考似一道强劲的催化剂,加快了我成长的步伐。三、增强了反思精神。学一学,听一听是班主任积累经验的过程,现代信息条件下的网络技术为班主任发展提供了平台,我写教育札记、教育日记,写同孩子们相处的成长故事,并粘贴在网络上进行交流,后来干脆建立了自己的教育博客,成立了自己的家园。写一写,让我品尝到了交流带来的成功和快乐,班主任工作极大的炼就了我的反思精神。所以说,做班主任虽然辛苦,但对我快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却有些不可估量的作用。问答8:您在前一家公司的离职原因是什么?常规思路:①最重要的是:应聘者要使找招聘单位相信,应聘者在过往的单位的“离职原因”在此家招聘单位里不存在;②避免把“离职原因”说得太详细、太具体;③不能掺杂主观的负面感受,如“太辛苦”、“人际关系复杂”、“管理太混乱”、“公司不重视人才”、“公司排斥我们某某的员工”等;④但也不能躲闪、回避,如“想换换环境”、“个人原因”等;⑤不能涉及自己负面的人格特征,如不诚实、懒惰、缺乏责任感、不随和等;⑥尽量使解释的理由为应聘者个人形象添彩;⑦相关例子:如“我离职是因为这家公司倒闭;我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有较深的感情;从去年始,由于市场形势突变,公司的局面急转直下;到眼下这一步我觉得很遗憾,但还要面对显示,重新寻找能发挥我能力的舞台。”同一个面试问题并非只有一个答案,而同一个答案并不是在任何面试场合都有效,关键在应聘者掌握了规律后,对面试的具体情况进行把握,有意识地揣摩面试官提出问题的心理背景,然后投其所好。点评:除非是薪资太低,或者是最初的工作,否则不要用薪资作为理由。“求发展”也被考官听得太多,离职理由要根据每个人的真实离职理由来设计,但是在回答时一定要表现得真诚。实在想不出来的时候,家在外地可以说是因为家中有事,须请假几个月,公司又不可能准假,所以辞职。这个答案一般面试官还能接受。问答9:你希望与什么样的上级共事?常规思路:①通过应聘者对上级的“希望”可以判断出应聘者对自我要求的意识,这既上一个陷阱,又是一次机会;②最好回避对上级具体的希望,多谈对自己的要求;③如“做为刚步入社会的新人,我应该多要求自己尽快熟悉环境、适应环境,而不应该对环境提出什么要求,只要能发挥我的专长就可以了点评:这个问题比较好的回答是,希望我的上级能够在工作中对我多指导,对我工作中的错误能够立即指出。总之,从上级指导这个方面谈,不会有大的纰漏。问答10:我们为什么要录用你?常规思路:①应聘者最好站在招聘公司的角度来回答;②招聘公司一般会录用这样的应聘者:基本符合条件、对这份工作感兴趣、有足够的信心;③如“我符合贵公司的招聘条件,凭我目前掌握的技能、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适应能力及学习能力 ,完全能胜任这份工作。我十分希望能为贵公司服务,如果贵公司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能成为贵公司的栋梁!”问答11:你是应届毕业生,缺乏经验,如何能胜任这项工作?常规思路:①如果招聘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提出这个问题,说明招聘公司并不真正在乎“经验”,关键看应聘者怎样回答;②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最好要体现出应聘者的诚恳、机智、果敢及敬业;③如“作为应届毕业生,在工作经验方面的确会有所欠缺,因此在读书期间我一直利用各种机会在这个行业里做兼职。我也发现,实际工作远比书本知识丰富、复杂。但我有较强的责任心、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而且比较勤奋,所以在兼职中均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从中获取的经验也令我受益非浅。请贵公司放心,学校所学及兼职的工作经验使我一定能胜任这个职位。”问答12:与上级意见不一致,你将怎么办?常规思路:①一般可以这样回答“我会给上级以必要的解释和提醒,在这种情况下,我会服从上级的意见。”②如果面试你的是总经理,而你所应聘的职位另有一位经理,且这位经理当时不在场,可以这样回答:“对于非原则性问题,我会服从上级的意见,对于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问题,我希望能向更高层领导反映。”问答13:请你自我介绍一下常规思路: ①介绍内容要与个人简历相一致; ②表述方式上尽量口语化;③要切中要害,不谈无关、无用的内容;④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⑤事先最好以文字的形式写好背熟。问答14:你有什么业余爱好?常规思路:①业余爱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应聘者的性格、观念、心态,这是招聘单位提问的主要原因;②最好不要说自己没有业余爱好;③不要说自己有那些庸俗的、令人感觉不好的爱好;④最好不要说自己仅限于读书、听音乐、上网,否则可能令面试官怀疑应聘者性格孤僻;⑤最好能有一些户外的业余爱好来“点缀”你的形象。问答15:你的座右铭是什么? 常规思路:①座右铭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应聘者的性格、观念、心态,这是面试官问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②不宜说那些医引起不好联想的座右铭;③不宜说那些太抽象的座右铭;④不宜说太长的座右铭;⑤座右铭最好能反映出自己某种优秀品质;⑥参考答案——“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问答16:你的工资要求多少?能不能在面试时提一下薪水问题?一般来说,劝大家先不要去讲薪水,尤其是刚欲走上职场旅途的“新人”,什么事都没干,先在那里老三老四地讲“自己的价值”,讲“根据市场行情自己应该拿多少钱”等等,这很可能引起用人单位的反感:一个眼睛只盯着钱的人是不讨人喜欢的。但也有人说:“我听了你的意见了,面试时不谈工资。可是有的面试官在面试时非要我说,那如何是好呢?”为了预防某个面试官逼着你说出你对工资的心理价位时,一般来说,你可以先做两件事情。第一,你可以从报刊媒体发布的各种职位工资收入市场调查中去了解一下情况。但是,这只能是作为你的参考。记得去年公布的有个调查是这样说的:大学生第一年平均收入最低为800元左右,最高为5000元左右。这样的参考价就很让人摸不着头脑。第二,如果你是新手,那你可以事先找师兄师姐打听一下,他们刚入职时每个月可以拿到多少钱(别忘了问一下税后还是税前)。如果你已经有过工作经验,那更好办,同行业同职位总能找出几个亲朋好友来,问一下他们也好备着做急需时用(就像前面说的,哪天不幸正好遇见个非让你说出工资心理价位的面试官)。当然,你还可做一件事,那就是在面试前,先计算一下,如果公司愿意要你,你需要从这份工作里挣多少钱才能维持你的生活。有时候也会出现这种所谓的“求职者的恶梦”:这份工作你真的很喜欢,但是,他们给出的工资数额远远低于你的最低预期,你接受这个工资你将挨饿,那怎么办?假如说,你明明一个月至少要1500元才能维持生活,可他们最多付你800元。这时候你可以看出一个问题:你必须预先算出你的最低薪水数来,而这个数额应该能维持你的基本生活。如何来算这个数目?实事求是很重要。因为每个人每个阶段对这个数目的计算是不一样的。人生也会有个初级阶段和中高级阶段。而在初级阶段,当你只能考虑保证一日三餐的质量时,千万不要奢望天天坐在STAR吧享受西式早餐。那可以是你的目标也可以是你的未来,但现在也许还不到时候。以一个新人来说,其生活成本最起码应该包括:住房(房租或是按揭)、水电煤费、一日三餐伙食费、医疗费用、交通费用和娱乐费用等等。把这些费用一一列出应该就是你的最低收入额。凡事都有个低限,如果超出这个低限,这份工作前景即使再好,恐怕对你也是不合适的。面试问题17:新课程标准的价值取向是什么?新课程标准的价值取向是要求教师成为决策者而不是执行者,要求教师创造出班级气氛、创造出某种学习环境、设计相应教学活动并表达自己的教育理念等等。问题18、为什么学生会偏科?学生偏科有很多因素,Langzi认为兴趣、态度是最主要的。你有心去学一门功课,无论周围有什么影响你,你都可以坚持下去。兴趣也是主要的,但只有你有这个心去学习,不管你是否喜欢这门功课,你都会变得比以前更加感兴趣。老师也只能叫你如何去学,即使他教得不好,但只有你有心,还是回学好的。问题19、做好一个教师固然离不开敬业、爱生、专业知识扎实,除了这些,你认为教学的最重要特质是什么?首先、敬业、爱生、专业知识扎实,我认为一个好教师还要乐业,这一点也很重要。其次,健康尤其是心理和精神健康、再有就是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学生满意,喜欢听!Langzi个人认为师德、人品及个人的修养。良好的表达能力及为人处事能力;爱心与责任心。问题20、你赞同“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这种提法吗?为什么?同意“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这种提法,教学的方法有很多,但要因材施教。Langzi很赞同,因为学生是人,作为个体,都有其特殊性。老师要想教好学生,一定要有扎实的基本功,同时也要注意方法,好的方法和得体的方法可以让学生更好的接受老师传授的知识,如孔子也提出了因材施教的主张。问题21、学生记忆有什么特点,学科教学如何提高学生的识记能力?动机的诱发——培养记忆能力的基础 二、兴趣的培养——提高记忆能力的前提三、方法的指导——提高记忆能力的关键。问题22、你认为一种科学的备课方法是什么?平时你是怎样备课的?备课是教师的一项基本功。备出一份好的教案是上好一堂课的重要前提,也能使教师教学更有底气,甚至变得胸有成竹。同时,好的教案设计也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方式、效率等多个方面,最终对整个课堂课的教学效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Langzi认为无论是哪门学科,教师真正要备好一堂课,就必须脚踏实地,并结合自身和学生的实际,进行创造性地研究和设计。1、“研读”是备课的必要前提;2、“博学”是备课的重要基础;3、“细致”是备课的基本要求、4、“创新”是备课的成功亮点问题23、你同意“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只有不合格的教师”这句话吗?本句话源于教育家陈鹤琴老先生的名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只有不合格的教师"是其衍生出的众多“伟辞”中最为著名的一句。Langzi认为,原来是陈老先生的一句勉励之语(可能勉励后人,也或是勉励老先生自己),陈老先生当初写这句话时,断然不会想到在多年以后的今天会引出如此多的讨论吧!问题24、你怎样认识集体备课制,它有优势吗?优点:防止老师偷懒,提高教师教学主动性。减少教师个人的一些违规举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亲密老师之间的同事关系,有利于互相提高水平。问题25、教学是一门技术还是一门艺术,你倾向那一种看法,若两者都不同意,请谈谈你的看法?艺术,Langzi觉得任何一门事物都是艺术 艺术来原于生活,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问题26、一堂好课的标准是什么?从发展性教育的角度出发,好的课堂教学的基本特征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根本宗旨⑴基础目标指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中所确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基本学习能力和相应的思想品德。⑵提高目标主要表现为学生的主体发展。主体性发展目标主要包括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个方面。主体性强的学生不仅表现出强烈的创新意识,而且具有创新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⑶体验目标好的课堂教学注重通过教师与学生间的情感交流形成民主和谐课堂教学心理气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能获得创造或成功的心理体验,感受生活的乐趣和愉悦。2、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教学内容是课堂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好的课堂教学的教学内容具有如下特征:⑴教师正确理解并根据学生的实际发展水平和特点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合理确定重点和难点,精选具有基础性、范例性和综合性的学科知识。⑵内容具有挑战性,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⑶重视教学内容的文化内涵,体现科学性、人文性和社会性的融合。⑷关注教学内容的实践性,密切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3、教学策略与方法:学生主动地学习现代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主体,强调通过学生的主动学习,促进学生的主体性发展。4、教学能力:良好的教学基本功教师较强的教学能力也是好的课堂教学的重要特征。教师的教学能力表现在:⑴课堂驾驭能力⑵实践操作能力⑶语言表达能力问题27、现在常常提的“以学生为本”或“以学生为主体”,你怎样理解?学生是一个民族传承的希望,是一个国家继续生存、发展的灵魂所在。很简单地打个比方,如果一颗正在茁壮成长的大树,突然之间,中间断了一节,您说会怎么样?以学生为本,其实说的就是传承,接力棒需要有人接的,如果只有第一个,而没有第二个,那会是怎么样?问题28、你平常看的教育教学类的书籍和杂志有那些?(主观见解)问题29你最尊敬的教育家是谁,为什么?(主观见解)问题30你最赞赏的教学方法是什么?(主观见解)问题30:为什么要选择当山区教师?回答:原因有以下几点1、山区也需要教育。孩子都是祖国的希望,而山区的孩子们更是大山能够崛起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家强,西部富则国家富。所以,我愿意为祖国山区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2、我人生理想的实现。孟子说“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是人生三大乐事之一,那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我的希望就是能教育所有渴望学习,热爱学习的孩子们。所以,不管他们是在大都市还是在小山村,我都愿意用自己的学识和爱心,点亮他们前进的明灯。3、个人喜好。山区的生活条件是很艰苦,但同时那里却有都市所没有的清新的环境和纯净的民风。在山区我可以静下心来,不考虑俗世名利,涤净心扉,踏实教学。面试题1 案例分析:有一个住读生下晚自习后乘门卫不注意,溜出校门上网吧。你得知这一情况后,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来处理?面试题2 案例分析:初一学生张强由于父母离异,远离同学的交往圈子,喜欢独来独往,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他的性格有什么缺陷?你将怎样帮他纠正?面试题3 案例分析:有一天,一个女生交给你一封信。信是本班一个喜欢这个女生的男生写的。你作为班主任准备怎么处理这件事?面试题4 案例分析:有一天,你上课的时候,学生向你提出了一个你也不知道怎么解答的问题,你准备怎么办?面试题5 回答问题:什么是“班级文化”?你当班主任后,准备怎样进行班级文化建设?面试题6 回答问题:近几年来,“留守学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由于家庭教育缺位,父爱母爱缺失,沟通交流缺少,有效监护缺乏,使得“留守学生”的情感、心理、生活、学习乃至人格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作为班主任,你将如何对待本班的“留守学生”?面试题7 回答问题:你认为,当好一个班主任需要具备哪些素质?面试题8 回答问题:实施新课程标准以后,你觉得自己的教学有哪些变化?有哪些收获?面试题9 回答问题:一个班级,有好的班风、学风很重要。这需要全体课任教师的共同努力。作为班主任,你准备怎么团结班级课任教师?面试题10 案例分析:学生李某比较调皮,经常惹是生非。对他的教育,家长也不大配合。作为班主任,你准备怎么办?面试题11 以前是一个低保学生,现在读研究生了,还该不该享受低保?面试题12 一习惯很不好的学生偷了同学300元钱,偷钱学生的母亲跑到学校和老师吵架,说是学校没有教育好她的孩子,你应怎么处理?面试题13 说课和 课有什么区别,你是怎么看?面试题14 “失败”的本意是什么?你认为你最失败的事什么?面试题15 你教的学生很任性、急燥、不爱学习,你该如何办?面试题16 外国的一个教育家说过“要认识学生,要学习学生”,对这种说法你如何看?面试题17 做班主任吃亏吗?面试题18 教师要耐得住寂寞、清贫、教师要守住这片净土,你为什么选择教师这个行业?参加教师招考进行教师队伍你的动机是什么?你觉得做教师的伟大之处在哪里?在面试时,学校会根据考生的履历提出一些即兴的问题,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参考意见:考生在写履历表时就要有被提问的意识,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强项”多做点准备,这样不至于强项变弱项。他说,有个考生在履历表上写到他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校长马上就追问考生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以及对这篇文章观点的一些探讨。结果这个考生说的稀里糊涂,很显然没做准备。“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你是怎么看教师这个工作的”等涉及到教育观的这类问题被问到的几率最大。金陵中学丁强校长告诉记者,这是来面试的考生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每年仅是因回答这两个问题不当而被淘汰的考生就有很多。

心理咨询师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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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Angels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街道关工委上半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XX街道关工委在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关工委的具体指导下,以立足教育,关爱孩子,发挥余热,构建和谐为目标,认真做好关爱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特色工作

继续建设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四川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南充联络处及XX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在林海公园建成占地约500余亩的集培训教育、拓展训练、商务会议、运动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XX林海战狼训练营”,重点打造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训学员辐射到广元及广安、巴中等川内县市,年龄覆盖6—60岁人员,年接待游客达8000余人。其中20多所学校组织3000余名学生在进行素质拓展同时,接受形象生动的爱国教育,增强了未成年人对国家和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

二、基础工作

(一)领导重视,推动关工委工作扎实开展

在4月区关工委会议后,街道党工委于4月22日召开会议,传达了区关工委会议精神,研究了每年落实3万元工作经费,调整关工委机构成员;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工作。

(二)健全组织,不断壮大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XX街道关工委积极协调辖区单位、学校的老党员、老教师、老领导积极投身于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之中,新吸纳4名老同志投入到关工队伍中,从而组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关心下一代骨干队伍。形成了以“街道关工委”(学校)——村(居)委会关协组织为一体的关工网络。

(三)普及知识,增强学生法律安全意识

我办举办了多次科普知识讲座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农家书屋、农民夜校等阵地,帮助青少年学科学、学文化、学适用技术、学专业技能,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一是邀请白司法同志所开展了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2次,并联合学校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通过比赛,增加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和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在XX小学开展消防、地震演练,特别是加强防电、防火、防溺水知识培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自救能力。三是通过“家校共建”活动,对学生开展感恩教育。同时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正确对待及支持配合社会评价及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共同构建和谐稳定、幸福美好XX。

(四)关心关爱,为弱势、贫困群体撑起一片天

一是成立关爱志愿队。组织15名年轻干部、教师成立了关爱志愿队,利用节假日及寒暑假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等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二是开展活动。XX小学于“五四”、“六一”等节日开展了“快乐游园”活动,并对18名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对12名贫困学生进行慰问。三是关爱贫困、留守儿童。落实好“雨露计划”,帮助4名贫困学生获得帮扶资金3000元。对全办80余名留守儿童制定了“关爱计划”,给每个留守儿童建立成长档案。找准对象,建好两册(XX街道留守儿童名册、XX街道一对一帮扶名册),安排了3名热心、有爱心、责任心的教师作为留守儿童管理员,负责对留守儿童的活动开展、心理辅导、安全监护。同时帮扶干部对各阶段的.贫困家庭孩子从幼儿园、小学、初中直至大学,极力帮助争取帮扶资金及政策,遇到困难及时做好衔接沟通工作。

一、 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 拓展阵地,培育特色,创关工工作品牌

1、深化“一刻钟”课堂。针对辖区外来人员多、文化基础比较差的现状,街道关工委在外来人员相对集中的孔浦二村社区,面向外来青少年开设了“一刻钟课堂”,每天利用十五分钟时间,向外来青少年传递文化知识。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实“一刻钟课堂”中的“五老”志愿者队伍。“五老”志愿者一直就是“一刻钟”课堂的策划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义务为外来青少年传授知识、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业余兴趣爱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上半年,我们对“五老”志愿者队伍进行了进一步的充实,增加了一些专门人才。如,擅长书画的崔炳龙,擅长唱歌的张玲玉,擅长跳舞的汤国敏等。二是进一步丰富“一刻钟课堂”内容。“一刻钟课堂”在开始初期,基本上仅仅是涉及基本的文化知识和礼仪常识等内容,上半年我们进一步丰富了课堂内容,按照教师资源队伍和外来青少年的需求,将课堂分为五大类:文化活动类,包括教唱歌曲、教健身操和健身舞、开展体育竞赛活动;知识类,包括识字课、数学课、送知识上门;健康类包括家庭生活小常识、常见疾病预防、急救知识;礼仪类包括服务礼仪、礼仪花卉、社交礼仪;技能类有电脑培训、插花培训、简单的操作技能培训、缝纫技能培训。三是将“一刻钟课堂”向课堂外扩展。依托街道流动青少年阳光驿站,为辖区青少年尤其是外来流动青少年提供教育培训、心理咨询、定期组织文艺活动等服务。街道关工委将以流动青少年阳光驿站为载体,在暑期推出“在同一片蓝天下”关爱外来青少年系列活动,包括暑期夏令营、军营参观、“宁大寻游”、“阳光伙伴”新老“小宁波”结对等活动,使一刻钟课堂向课外扩展。

2、开设“心灵氧吧”。上半年,我们在孔浦二村社区设立了“心灵氧吧”,建立一个为青少年减压的心灵关怀工作室,听他们倾诉,帮他们出主意,为他们排解忧愁。“心灵驿站” “心灵氧吧的宗旨是:是做青少年的成长之家,帮他们排忧解难,听他们倾诉,帮他们维权;青少年有心理难题,就派上心理专家帮助疏导、矫正。 “心灵氧吧”得到了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康宁医院两名心理咨询师、孔浦医院全科医疗团队和两名社会工作事的大力支持。社区里有个退休老师也主动站出来,表示愿意做教育顾问,给家庭教育方面有需要的青少年提供帮助。大学生志愿者愿意给她们他们的学习提供帮助。“青少年心灵驿站”的志愿者老师是一支有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医学心理学、精神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的队伍,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教师、律师、医师资格等证书,竭诚为大家提供服务。社区“青少年心灵驿站”设立的消息见报后,不少社区居民、青少年陆续登门。不少人是手持从报上剪下的报道找上门的。运行以来,给数十名前来求助的青少年及辖区居民做了心理辅导,效果不错。不过让工作人员最为自豪的是,他们已成功地让一名心理压抑,想弃学的大学生开心地回到了校园。如,我们了解到暂住在孔浦夏家25号四川籍外来人员张强,是名牌的学生,暑期跟着父母打工感受到父母挣钱供他读书的辛苦,因为穷在学校受到冷落,没有理解他的人,滋生了不想继续读书的念头,通过交流,肯定他智慧不穷、志气不穷,给予他鼓励,最终他有鼓足了勇气,回到了美丽的大学校园。还有一青少年初中没毕业,每天迷恋网络,已经弃学,家人都没有办法,家人到社区寻求帮助,经过多次劝导、教育,现在他参加了夜校学习,争取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专业水平。

(二)依托“五大行动”,开展青少年教育主题活动

1、“文明行动”,争做合格小公民。在4月的第一个双休日启动了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轰轰烈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区“五老”中的老教师、老模范和孩子们一起制作了图文并茂的宣传板面,编撰了琅琅上口易学易记的公德歌,设计印制了“我与文明同行”的宣传单。“请你献出五心”、“请你珍惜五情”、“请你做到三管六不”等等丰富多彩的内容吸引了社区里的老老少少,营造共育文明、共享文明的家园氛围。

2、“绿网行动”,争做文明小网迷。在各社区少儿电子阅览室开设了“青苹果绿色网络通道”,针对少儿小网迷的特点精选了教育、亲子娱乐等网站,下载了包括“少儿信息港”、“中国少年报”、“中国少儿艺术教育网”、“儿童乐园”、“动画城”等富有趣味性与知识性的视频电子图书,方便小读者浏览使用。为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区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为青少年朋友讲解“文明上网的注意事项”、“如何在网络上保护自己”等常识,通过“大手牵小手*网上文明走”引导辖区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自由驰骋,使网络为我所用。

3、“读书行动”,争做好学外来娃。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宣读文明倡议书、高唱“文明礼仪歌”、发放文明礼仪宣传册等活动,倡导青少年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尊敬老师,孝敬父母,谦让同学,以小事养德,修其身、正其心、善其行,提高青少年学生“行君子事,做有德人”的自觉性。

4、“秧歌行动”,争做健康好少年。为更好的培养社区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邀请了公益妈妈何惠明老师教授青少年秧歌舞,成立了“娃娃秧歌队”。从最初的十来位孩子到现如今近四十位孩子,秧歌队不断发展壮大,不仅住在小区里的孩子加盟秧歌队,就连住在附近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闻讯也一起来参加。作为“娃娃秧歌队”的主要成员之一——外来务工子女特别喜欢参与秧歌队的活动,由于受到家庭条件的限制,暑期去少年宫学舞蹈对他们来说常常是一种奢望,而通过“青苹果乐园”组织的免费学秧歌真像一场及时雨滋润着孩子的心田。

5、“沟通行动”,争做知心好孩子。现在的孩子有“三大三小”:生活的空间越来越大,生长的空间越来越小;住房的面积越来越大,心灵的容积越来越小;学习的压力越来越大,学习的动力越来越小。为了帮助孩子与父母实现良好沟通,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形成合力,街道与辖区幼儿园、学校合作,举行了“摸手仔”、“心灵相通”、“我教妈妈学QQ”、“青苹果——庄严的成年日”等一系列教育扶助活动,这些活动深受孩子喜爱,深得家长首肯。其中 “心灵相通”这一游戏要求家长和小孩各自填写对方的生日日期、鞋码、最爱看的电视节目和最爱吃的食物。在互动中,家长和孩子拉近彼此的心灵距离。当妈妈的,在与孩子QQ互动中掌握孩子们的“时尚”语言、观点、因势利导与孩子实现沟通。

(三)建立机制,创新方法,切实加强青少年关爱工作

1、落实具体关爱活动。5月份,由关爱工作团牵头,在辖区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周”活动,集中组织青少年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6月初,在辖区开展了以“开展青少年矫正,构建和谐社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出黑板报、法制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了解青少年矫正的意义、目的,增强了人们对青少年矫正法制性质的认识,为青少年矫正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街道关爱工作团建立了例会制度、定期走访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街道关爱工作团和社区关爱工作小组每周一次工作例会,交流关爱工作,每周2次深入问题青少年家中,帮助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同时,成立“青少年舆情气象站”,每个社区1名舆情气象员,负责青少年思想动态的信息反馈巩固,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第一时间向街道关爱工作团反馈,以利于街道关爱工作团随时关注青少年的思想动态。

3、建立关爱志愿者队伍。在充分发挥街道关爱工作团和社区关爱工作小组作用的基础上,建立一支由关心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关爱志愿者队伍,主要也是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五老”志愿者组成。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孔浦街道关爱志愿者工作职责》,采取“1名关爱志愿者协助1个关爱工作小组”的办法,充分发挥他们在青少年关爱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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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骨銘心』%

好多好多咯,最直接的就是杀人免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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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阳北京

如果是去企业工作面试,一般会问到关于人际方面的。如团队精神,是否肯吃苦,看你的情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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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澈0825

[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品德、智力、体质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编辑本段]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编辑本段]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放弃等。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等教育。[编辑本段]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编辑本段]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第五十七条 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五十九条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执行。[编辑本段]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 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编辑本段]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参见儿童权利公约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发布日期】2006-12-29 【生效日期】2007-06-0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观、世界观的未成年人所受影响更大。这就更加需要我们的法制教育采用多种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处在萌动期的孩子心中。如何服务青少年、保护青少年,也是我们所需面对的一个社会课题。因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家庭、学校和全体公民应该积极地给予特别的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这一保护的具体体现。 最新消息: 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商报讯 (记者李肖肖王红伟通讯员郭鸽马广阔)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要实施。昨日,郑州市公安局法制室民警专程来到郑州师专附属小学,给孩子们上了一课,让学生了解6月1日起将有哪些新权利。 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他们的学习负担。 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6月1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 老师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是许多被辱骂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针对这一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 如果校园内见到老师抽烟的话,从6月1日起,学生可以理直气壮地制止。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如果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 为了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 2007年1月,在商报和心理专家举办的“问题少年”见面会上,15岁的女孩小雪,很长时间不和爸爸说话,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孩子才说出来是因为爸爸偷看了她的日记。 父母再偷看孩子的日记,不仅是伤害感情了,还要受到批评教育。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 3月26日,8岁的商丘民权男孩刘明恩,在郑州看病期间,与相依为命的80岁奶奶走散。孩子被紫荆山公园派出所的民警捡到后,送到了救助站。 谁知孩子却从救助站溜走了,找不到了。 小明恩丢了,谁应承担责任呢?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流浪儿童,监护单位应承担临时监护职责。 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 河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鹏辉说,新法的规定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但落实起来仍需要有与之配套的地方法规。 比如新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但是如果出售了,店主将受到什么处罚?处罚的力度与店主的利润相比又是怎样?这就需要一个具体的监管。 根据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要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娱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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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们要健康

形成这样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的生活环境,他所见到的人差不多都是这样,所以他慢慢就这样了,想要改变的话最好把他身边的人都改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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