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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不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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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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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生转学学校可作主 --------------------------------------------------------------------------------从今年起,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由学校管理,以后普通中专生转学只要转出(入)学校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转学手续。 据了解,以往,中专学校的学生转学时,必须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省教育厅近日决定,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由学校管理。这意味着今后学生申请转学,只要由学生所在学校签署转出意见和转入学校签署接收意见后,即可办理转学,并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备案。学生毕业时,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持双方学校签署转学意见材料办理毕业证手续。 另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是在校第二学年内的学生,第三学年不得办理转学手续,且不得跨专业或跨科类转学。如果时间上的很长建议上完,很短的话可以重上!!

中专怎么转学到武汉财政学校

189 评论(14)

lee是个小吃货

一,需要现在就读的学校允许,可以找现在学校管学籍的老师,写好转学申请。二,现在学校省的教育厅允不允许,也很重要,转学的理由一定要充分。三,找到接收的学校,这个应该是首先做的。四,最后找接收学校的教委。相关转学材料:转学申请书,接收地同意接收确认表,学习期间的考试成绩单加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省统一招生录取通知名单花名册的复印件加盖章。

90 评论(15)

樑樑1982

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提问 职高学生怎么转学 回答 一,需要现在就读的学校允许,可以找现在学校管学籍的老师,写好转学申请。二,现在学校省的教育厅允不允许,也很重要,转学的理由一定要充分。三,找到接收的学校,这个应该是首先做的。四,最后找接收学校的教委。相关转学材料:转学申请书,接收地同意接收确认表,学习期间的考试成绩单加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省统一招生录取通知名单花名册的复印件加盖章。 更多1条 

174 评论(13)

gengxiewei

回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问题,中专办完学籍后是可以转学的。不过就是有点难度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提问 孩子报了中专空乘班,现在后悔了,想去别的学校,但是学校说都办完学籍了,想问有什么办法吗? 需要办哪些手续呀 回答 : 1、接受学校开出接收证明 2、家长拿着接收证明去原学校办理转学证明,注意转学证明应该是四张 3、拿着这四张手续去就读学校在“转入学校”一栏里盖章,然后到转入学校的主管部门盖章 4、拿着盖完章的四张手续去原学校盖章,并留下一张转学回执,再到原学校所在的教育局盖章,也留下一张转学回执。 5、拿着剩下的盖完章的两张手续交给就读学校,由就读学校交给教育局一张,就读学校留一张。 还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转学手续 1,首先,到转入就读学校找校长,提出你的请求,说明你带孩子到这里上学的原因。向他出示你带的证件(户口薄、身份证、学生学籍号、 更多2条 

291 评论(15)

汉口小霸王

超脑力为你解答你好,不同的城市转学的手续都不一样一般所需手续如下:1、接受学校开出接收证明2、家长拿着接收证明去原学校办理转学证明,注意转学证明应该是四张3、拿着这四张手续去就读学校在“转入学校”一栏里盖章,然后到转入学校的主管部门盖章4、拿着盖完章的四张手续去原学校盖章,并留下一张转学回执,再到原学校所在的教育局盖章,也留下一张转学回执。5、拿着剩下的盖完章的两张手续交给就读学校,由就读学校交给教育局一张,就读学校留一张。还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转学手续1,首先,到转入就读学校找校长,提出你的请求,说明你带孩子到这里上学的原因。向他出示你带的证件(户口薄、身份证、学生学籍号、考试成绩单)。征得校长、就读班班主任的同意。2,同意转入后,学校校长或负责人会给你四张"转学申请登记表"你认真的填写好,请他签字,盖上转入学校的公章。3,就读学校校长盖完章后,你就可以到主管这所学校的行政部门(教育局)盖第二个章。4,然后你回到原来就读的学校,请校长给你签同意转出并盖学校公章。5,盖完后到转出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盖最后一个章。到这里你转学申请表上已经盖上了四个章。

296 评论(11)

W了然于心

如下:(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5、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6、无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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