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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家庄与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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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仁茶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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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详情请看>>>>武汉市教育局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人社发〔2014〕7号)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二、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应聘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中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2014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须经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方可报名,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派遣。2013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对于后者,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应聘人员应聘教师岗位的学历、年龄等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一般在2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2)报考中学教师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教师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市、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教师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有学前教育专业学习经历),其中新城区可放宽到幼儿师范学校或省教育厅认定合格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3)具有湖北省或全国其他省级派遣资格;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的招聘条件以全市统一发布的公告为准;依据省教育厅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在农村乡镇及以下学校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以下简称资教生),可将毕业时间的条件向后推移3年,年龄可放宽3周岁;各区另有条件要求的,原则上不低于(弱于)上述条件;以区教育局为单位根据学段、学科确定并申报招聘岗位。三、考试(一)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要求,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适度测试英语、计算机水平。中学教师岗位考试命题原则上以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课程范围为主,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命题原则上以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课程范围为主,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命题原则上以幼儿师范学校课程范围为主。综合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考察应聘人员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同时考察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知识的掌握。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比重为7:3,即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占70%,综合知识科目占30%。由市人社局办理了“三支一扶”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二)面试各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各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必须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同时可结合各自实际灵活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验操作等形式。四、报名和考试根据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统一要求进行。(参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2014年3月30日进行笔试。五、培训和派遣2014年6月,开始核准全市毕业生就业协议书;7月中旬,发放新进教师(大中专毕业生和新进教育系统人员)岗前培训通知(地点:武汉汉师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汉口蔡锷路1号);8月上旬,组织全市新进教师岗前培训;8月中下旬,开始分批办理报到和派遣手续。六、鼓励和支持师范类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创业 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招聘师范类毕业生,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从全市公开招聘笔试合格人员中招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支持和鼓励师范类毕业生自主创业;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师范类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专项工作。七、档案转递和保管武汉市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档案均由我局保管,毕业生应及时将档案转递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保管。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毕业生报到通知书,在落实就业岗位后及时办理报到和派遣或改派手续。八、市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对师范类毕业生实施就业指导。九、各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及人数等信息将于2014年3月3日在下列网站发布。祝您考试成功!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武汉中专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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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尚峰汇

您好,中公教师考试网师说论坛为您解答: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5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4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三、报名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一)网上报名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2015年3月10日9:00至3月15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2015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3月15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二)报名确认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并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1、网上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5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2、现场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应聘人员、在武汉市聘用期满2年且考核称职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于20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在武汉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免除考务费。(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5年4月8日9:00至4月 11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四、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分为《公共基础》与《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两周内发布。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办理了现场确认手续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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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宇酱ovo

据我所知,从事高中以下教学工作需要教师资格证书。中职教师也是需要教师资格证书的。这是其一;其二,要根据你的专业,应聘所教授的科目,提交相应的证书;再有,除了基本要遵守的国家法律规范什么的之外,就是你要应聘的学校的提出的条件了。以上,仅供参考。

303 评论(11)

不锈冰theresa

你上中国人事网看看,或是当地的人事网看看。一般事业单位招聘信息都可以在当地的人事网看到,如果没有你要的招聘信息,那就没有学校招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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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权STAR

一般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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