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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叶草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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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老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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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武汉理工大学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本科学费标准   2016年全日制本科生学费标准与2015年基本一致,按照学分制收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不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所修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不分专业,每生每学分为80元,除建筑学总学分为225个学分(5年制)、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总学分为168个学分外,其他专业总学分均为180个学分。各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如下:   1.一般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为900元/生·学年,专业包括经济学类(按大类招生,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材料类(按大类招生,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工商管理类(按大类招生,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交通运输类(按大类招生,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地理科学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环境科学工程类(按大类招生,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矿业类(按大类招生,含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新闻传播学类(按大类招生,含广告学、编辑出版学)、电子信息类(理学)(按大类招生,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数学类(按大类招生,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海洋工程类(按大类招生,含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法学、电子商务、教育技术学、法语、化学工程与工艺、矿物加工工程、日语、油气储运工程、工程力学、工业设计、英语、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制药工程、应用化学、汉语国际教育、海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来源:高考网GxeduW   2.重点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为2250元/生·学年,专业包括机械类(机电)(按大类招生,含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工程、包装工程)、土木类(按大类招生,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类(按大类招生,含建筑学、城市规划)、机械类(车辆)(按大类招生,含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子信息类(工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类(按大类招生,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自动化类(按大类招生,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按大类招生,含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能源与动力工程(船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   3.航海类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为15元/生·学年,专业包括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4.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为6750元/生·学年,专业包括动画、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含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二)网络教育专业学费标准   业余专科升本科2250-3500元/生·学年,业余高中起专科1800-3000元/生·学年,业余高中起本科2500-3800元/生·学年。   (三)成人教育学费标准   高中升专科1400-1800元/生·学年,专科升本科1800-2200元/生·学年。   (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   中澳金融学、中英车辆工程本科项目2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项目49800元/生·学年,CSCSE-SQA HND(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25000元/生·学年  二、2014年本科新生住宿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精神,未安装空调的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的学生公寓:马区升升学生公寓A-K舍(B舍小六人间除外)、东11舍(四人间)、学海学生公寓A-G舍(四人间)、狮城公寓、南湖教学区1-8舍、南湖南1-6舍、余区海虹学生公寓1-6舍、7舍(四人间)。   (二)收费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的学生公寓:西院11舍,东院10舍、东11舍(六人间)、东12舍,余区3舍、4舍、6舍。   (三)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的学生公寓:马区东院13舍、马区升升学生公寓B舍(小六人间)、学海学生公寓A-G舍(六人间),余区海虹学生公寓7舍(六人间)。   (四)省物价局核标准为800元/生·学年实际收费为600元/生·学年的学生公寓:马区东院7舍。   (五)收费标准为500元/生·学年的学生公寓:余区1舍(六人间)、7舍、8舍。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省、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109号)文件规定,对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规定的住宿费标准基础上,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单人间480元;双人间240元;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具体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武汉理工大学中专招生条件和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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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亮亮魔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考试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武汉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497),英文译名:WuhanUniversityofTechnolog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设有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第三条武汉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五条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对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武汉理工大学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及中学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我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八条我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当年高考报名人数及各省(区、市)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九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十条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对象:普通高考生(含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西藏新疆高中班、定向生),外语类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第十一条普通高考生(已被我校预录取的一级单招高水平运动员除外)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十二条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确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面向全国高校招生有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我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三条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第十四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五条专业分配原则投档至我校且符合有关录取规则的考生,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分配专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报考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分配专业,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专业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第十六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录取规则。第十七条部分特殊专业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录取考生原则上应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了航海类专业志愿,在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则可调整未完成计划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我校建筑类专业由于对美术基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类专业志愿不足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地区招收同类专业考生。建筑类专业新生入校两周内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学习。我校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为中英、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视为在上述两专业间服从调剂。我校生物科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在我校与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合作成立的武汉理工大学艾克斯马赛学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八条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交通运输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体检特殊要求如下:身高65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复视,听力、嗅觉正常,四肢健全。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7(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8(6)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6(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6(4)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我校对男女比例无限制。第二十条我校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由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的毕业生须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一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类别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我校2022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西藏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第二十四条定向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国家规定,定向生在入学注册前需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单位服务,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针对高校专项“励志计划”及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等类别招生中涉及的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第二十六条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可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按规定录取。香港地区考生还可通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录取,台湾地区考生还可通过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录取。具体按照我校2022年相关招生简章要求执行。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具体收费标准经我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校收费标准为:_shtml)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我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资助,具体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第三十条信息发布网址及联系方式学校主页:,本科招生网:,电子信箱:,招生咨询电话:027-87859017、87858399(传真),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7-87651423。第三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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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笨儿9999

没事,你要交的话就去财务处给他,让他刷卡,但是你如果不想交的话,可以不交,等以后大四的时候一起交也没事,据说学校不会追究的!哈哈

252 评论(12)

约翰尼德斌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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