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花儿
学生转学、转专业,须经本人与家长(或监护人)共同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按下列规定办理:1、省辖市内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批准,报双方学校主管部门备案。2、跨省辖市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批准,报双方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备案。3、跨省转学和不同类型学校间转学,须经双方学校和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各自学校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4、学生在校内转专业或在专业大类内转换专门化方向,须经学校批准。5、转学、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对学生原学习课程情况与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比较,确定其转入相应年级。对原修课程,学校可视具体情况认可其成绩与相应学分。缺修课程(实行学分制学校指必修课与限选课),必须补学并取得规定的成绩或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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