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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shu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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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学历在学信网上不可以查询,可以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 。大专以下的学历都是查不到的,学信网的全称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专属于中学教育。只有通过毕业学校或者个人档案中可以查到,网上只有大专以上学历才可以查到,因为大专以上是电子注册的学籍。职业中专由各地市教育局验印颁发职业中专毕业证书,学历仅在当地(市或县)承认。职业高中毕业颁发地方教育部门印制的职业高中学校毕业证书,技工学校毕业颁发劳动部门印制的技校毕业证书和初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中专毕业证只有一种查询方式,那就是到毕业院校或是当地教育局调学籍档案,除此之外的方式都是不规范的。虽然学信网暂时不能查询到中专学历,但是随着学信网的一步步完善,在不久的将来还是有可能查询到的,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武汉市教育局直属中专名单查询官网公示栏内容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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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学历在学信网上不可以查询。学历查询系统可查询  2001年以来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以及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信息。其中,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的学历证书已实现在线即时电子注册。中专毕业证只有一种查询方式,那就是到毕业院校或是当地教育局调学籍档案,除此之外的方式都是不规范的。虽然学信网暂时不能查询到中专学历,但是随着学信网的一步步完善,在不久的将来还是有可能查询到的,大家可以拭目以待。扩展资料:一般说来,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在国家唯一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上都能查到。查询方法如下:中国高等学生信息网 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调剂指定网站。但是,还有一些学生是中专学历,中专学历是报考执业类考试的最低入门门槛,这个在学信网上没有记录,这就需要各位筒子登陆各省市相关教育信息网站,查询自己的中专学历,貌似这个网上查询的到的学历一般是2000年以后的,2000年以前的一般没有录入。2000之后的中专学历,可以在当地的教育部网站查到,或者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就业指导中心可以查到你的中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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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教育信息,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指南。一主动公开●公开范围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武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市教育局办公室查阅该目录(地址:汉口常青路58号)。●公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电子邮箱受理两种方式。此外,还通过有关报纸和杂志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半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网上继续公开。●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暂行规定》第十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受理机构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汉口常青路58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40—5:00。●公开范围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受理方式自2004年7月1日起通过电子邮箱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武汉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填写后通过电子邮箱传递。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可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申请处理(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3)答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处理,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及能够公开的内容;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④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法和途径;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三救济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监察室申诉或投诉办公地址:汉口常青路58号;也可以向市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武汉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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