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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小客s
首页 > 武汉中专 > 湖北十堰17岁中专少年致死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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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ffg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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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一少年为了逃避父母的管教,竟然报假警,称自己精神病复发要杀人,并在现场求警察将其抓进看守所。10月29日17时许,湖北省十堰市东岳分局东区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精神经病复发了,想要杀人。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全副武装赶赴现场。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位置,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进行了布控,并四处搜寻。一番寻找后,并未找到报警人,却发现一少年鬼鬼祟祟躲在大树下,手里还拿着一把小刀。见到民警到来,该少年表示自己就是报警人,并兴奋地说:“快把我抓起来,关进监狱吧!”面对这“奇葩”的要求,民警感到困惑不解,和少年谈话分散其注意力,随后趁其不备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询问。经民警询问得知,少年叫小伟(化名),今年17岁,在城区某中专学校念书。平时家里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很高,管教也十分严格,每次放学回家后,爸妈就一直在念叨学习成绩的事,还总拿自己和别家孩子比较。这让小伟感到很郁闷,为了逃避管教,小伟便想到假若自己要是进了监狱,父母就管不到自己了。有了这种想法后,小伟便找来一把小刀,伪造成要行凶的样子,然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了解事情真相后,民警对小伟的荒唐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告诉他报假警和持刀行凶的严重后果,告诉他父母的不易,多体谅长辈的心情。经过一番劝解,小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会好好听父母的话,不再做出糊涂的事。随后,民警联系到小伟的母亲将其领回。

湖北十堰17岁中专少年致死事件始末

176 评论(15)

扈志泉额

我支持主犯判死刑。围殴致死这属于非常严重的刑事案件了,在这件事少年遭到6个人的围殴导致身亡。主犯可以说穷凶极恶,这种人肯定要判死刑,不然怎么对得起受害人家属。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固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死刑

148 评论(14)

农夫三下乡

当然有。家长一定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不要强迫于孩子,不要给孩子太大的学习压力,一定要尊重孩子。

103 评论(8)

时空归宿

支持,犯了错就要承担,如果不处以死刑,那受害人不是白白冤死了吗?让受害人的家属如何承担这样的后果?无论年纪大小 都应该接受相应的惩罚。

130 评论(12)

呼伦小贝尔

应该不会从轻发落凶手,再说了这是一件刑事案件,犯了错就应当受到相应法律的制裁,不能因为其他原因然后就从轻发落,这样也是对别人的一种不公平,只有正确处理才能够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224 评论(11)

Yoyo030303

有,那就是多关爱青少年的心理活动,多关心他们的精神状态,不要给他们太多压力。

216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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