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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界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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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鬼Ja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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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简单点说:1,持有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者,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武汉集体户2,满足主城区及远城区购房落户的条件,房产总价这些3,本人无房产的,亲属,朋友有房产的,已是武汉户口的亲属朋友,可以通过学历方式进行挂靠其名下,成为单独户口。请采纳

中专生落户武汉流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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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昕总理

一 、户口从武汉迁出到A地户口如需从武汉迁往A地,首先需要达到A地的户口接收条件。当地会有各种接纳户口的各种政策,满足其中一条,便可申请办理。办理流程:向A地申请户口迁入,审批通过后,得到《准予迁入证明》凭户口原件和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得到《户口迁移证》,同时户口会被注销掉。凭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到A地上户口,整个户口迁移的程序就此完成,A地可是市内,也可是市外,流程差不多 二、户口从B地迁入到武汉如上所述,如果要成为武汉的户口,需要符合武汉的入户政策。在武汉有以下几种入户政策,满足任意一条,即可申请武汉户口:外地人购房入户、夫妻投靠、人才引进、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等当满足入户条件后,即可申请入户武汉,申请通过后,得到《准予迁入证明》,凭准迁证和户口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得户口迁移证,最后凭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在武汉上户口即可 办理武汉户口迁移所需材料为:户口原件、准予迁入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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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在路上ing

武汉落户途径有以下三种:1、持有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者,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武汉集体户;2、满足主城区及远城区购房落户的条件;3、本人无房产,亲属,朋友有房产,已是武汉户口的亲属朋友,可以通过学历方式进行挂靠其名下,成为单独户口。以人才引进办理武汉集体户为例,阐述落户具体流程:一、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3、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二、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3、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三、武汉大学生网上办理落户1、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接收审核信息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3、选择领取“准迁证明”方式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4、办理落户手续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市内迁移的,持《入户通知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备注:其他情况办理落户,填写对应申请表,按照落户流程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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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猫啊哩

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武汉户口迁移相关规定:(一)办理条件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已满3年,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毕业生;2、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3、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4、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5、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二)需提交的材料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就业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份证明材料原件);5、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3、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四)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参考资料:武汉市公安局调整户籍迁移政策公告-平安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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