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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才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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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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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问教师的还是学生的???这是老师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设一个互比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人际环境,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献身教育事业,为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完善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管理制度,使评优评先工作真正起到既鼓励先进又鞭策后进的作用。经研究,特制定九都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推荐)办法。一、评选对象在校工作2年(包括2年)以上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二、评选时间每学年5月中下旬推选,依上级文件精神按规定时间报送,教师节期间表彰。三、评选项目:评选项目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教学研究积极分子、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坛新秀等。四、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评选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注重实绩,对教师的德勤能绩等方面综合量化积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选。评选程序:个人申报、民主推荐、教师评议、学校审议(综合推荐)、学校上报评选。五、评选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团结协作,与人为善,爱护学生。2、认真钻研业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进取。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情况。4、教案认真编写,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期末按时缴交教案、听课记录等材料。5、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6、所任教班级期中期末中考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居于同年级同学科中上水平。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优先考虑:①思想言行堪为师生表率,培养人才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②对学校有重要贡献者或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③在学期、年度绩效考核积分位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④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师德)问卷调查中评价较好的优先考虑。六、评选考核细则内容及加分权重对教师的德勤能绩等方面综合量化积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选推送。评分量化按学期计,采用加分制。(一)、综合评定加分:1、学期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者加10分,“合格”者加3分。2、学期绩效考核等次为“优秀”者加15分,“称职”者加8分。3、对学校有重要贡献者或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加10分。(二)、工作量方面加分:1、超课时工作加分:语数英科任教师每周两班教学任课节数,政物化史地生科任教师每周14节,体音美劳校本等每周16节,若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不足部分,由晚修督导按1:5补齐工作量;若按周计有超工作课时者,每节每学期加2分。2、担任学校管理或兼职工作加分:校级领导加6分,中层干部每年加5分,班主任加4分,报账财务人员、生管老师、年段长、教研组长加3分,处室工作人员、功能室管理员、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备课组长(学校指定为准)加2分。3、班主任工作业绩加分:依据《九都中学班主任考评细则》,在班级纪律、卫生评比居年级第一名者加3分,第二名者加2分。(三)教学常规方面加分:1、积极配合各处室常规检查或抽查教案、听课笔记、作业、板报、记录表、活动材料检查等,加2分。认真做好学期计划、总结反思工作并缴交相关材料,加1分。2、备课、作业批改加分:常规检查中,教案撰写规范、详实、有反思,符合要求,篇数与课时数相符,加2分。3、听课加分:按学校规定要求,听课满额加2分。4、考试加分:考试按教务处要求考试次数为准做好平时教学质量抽查工作,加2分。(四)专业发展加分1、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培训、校本培训、校际研讨,认真做好培训过程记录和总结,加2分。2、主动承担完成市级、片级、校级教育科研研讨课者分别加4分、3分、2分。3、参赛活动加分:主动报送参加上级通知的参赛活动。本项封顶10分。①其中教师活动(含教学论文、总结、案例、设计、作品、演讲等),每次加2分,有获市级以上奖项者,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市级以上专业性会议交流并收入汇编。再加2分;②其中指导学生活动(含小论文评比、学生演讲、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每人次加1分,有获市级以上奖项者,再加1分。(五)教学成绩加分学期成绩以推前一学期的期末或中考成绩计,每学期教学成绩量化积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比率=所教班级巩固率×40%+所教学科及格率×30%+所教学科优秀率×30%(其中班级巩固率=参考人数÷初一新生初始班级人数,及格率=本次考试及格人数÷参考人数,优秀率=本次考试优秀人数÷参考人数)。若同备课组2人者,综合比率第一名者得12分,第二名得6分;若同备课组3人者,综合比率第一名者得12分,第二名者得8分,第三名者得6分;若同备课组4人者,综合比率第一名者得12分,第二名者得8分,第三名者得6分,第4名者得4分。备课组只有1 人者,综合比率大于7得10分;综合比率介于6—7得8分,综合比率小于6者得4分。对于跨学科跨年段教学的老师,各科量化积分×6后相加为该师该学期得分,考试科目兼体音美劳者以考试学科教学量化积分,若只担任非考试科目教学者,认真执行学科计划者量化积分得6分。(六)出席满勤加分:1、教学上课课时满勤无缺席请假(含例会及紧急会议等)者,加8分;仅请病假且少于2个工作日者,加3分;2、期中、月考、联考、期末等集中评卷满勤无缺席请假者,加4分;3、在市际、片际、校际、校内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满勤无缺席请假者,加4分。4、按学校规定、通知要求参加安排的例会、政治学习会、业务培训会、考核考评会、家长会及临时通知的紧急会议或劳动、集会、体检等学校统一活动,满勤无缺席者,加3分。5、按学校规定要求积极参加家访,家访次数人数符合者。加2分。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优评先(1)凡是有违背《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的20条,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情况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3)无正当理由推诿、拒绝接受教学、教研、技能竞赛任务、班主任工作、学校布置的临时性工作。(4)因工作失误、不服从学校大局安排、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5)因工作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6)上课经常接打手机,或无备课、不带教案进课堂敷衍上课的或被市教育局、督导员检查出教学常规问题者。(7)平时工作不认真,事业心和责任感差,教育教学效果低下。(8)一学期无故旷课(工)达1节(半天)以上者;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4个工作日天或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的。(7)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满意率测评中未能达80%的。 (10)每学期未按规定上交各类总结、材料、在教学常规检查(公开课、备课、作业批改、学生评价等)未达到规定要求的。(11)(11)因违纪违规受处理期限未满的或未受处理的。(12)违反计生政策或未按规定履行计生手续者。八、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方法1、教师评议初选侯选人由教师个人填写《九都中学优秀教师申报表》,并填写《九都中学评优评先评选考核量化积分自评表》申报,学校召开全体教师评优评先工作会议,组织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评选条件及考核细则,认真评议并民主推荐,按上级和学校给定的各级各类评优人数的150%确定初选优秀和先进候选人。2、学校审议综合推评报送学校召开行政评选委员会研究,对教师评议初选侯选的人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并依各级评优评先条件文件要求,择优评定出由上而下的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人选。3、办公室及时将评优评先结果张榜公示,教职工可在公示后一周内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学校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4、如公示无异议,经行政评选委员会会议确认后,办公室通知候选人填写表格、组织参评材料上报参评。八、几点说明:1、本方案制定后经教代会通过后开始实施。2、若有不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3、本方案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4、已评过各类先进的,两年内原则上不再参评同级各类先进。这是学生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学习信心,促进我院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评优时间学院每年进行两次学生评优,一般情况下,安排在3月与9月进行。二、评优对象学生评优活动对我院所有在籍学生开放。3月份进行秋季入学学生的评优,9月份进行春季入学学生的评优。三、评优奖项及名额一般情况,学生评优奖项包含杰出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评优名额请参见学院发布的评优公告。四、奖励学院对获奖学生予以奖励,奖励形式包含:1、颁发荣誉证书;2、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3、对先进个人发文表彰。五、评优条件参选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评优基本条件和各奖项评优具体条件的要求。1、评优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2)具备良好网络学习能力及学习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学院线上、线下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2、各奖项评优具体条件:(1) 杰出学生:① 按照正常学习进度选课学习;② 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当学期前一学年各门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名列前茅;③ 学院将根据评选当学期各层次学生前一学年各门专业课的平均分排名,以及各学习中心推荐情况直接选拔杰出学生。(2)优秀班干部:① 在学期间担任过班长或学习小组组长,且工作积极主动,能在学院、学习中心和学生之间起到搭建桥梁与纽带的作用;②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班级或学习小组中至少开展过两次有效的学习交流活动;③ 在已完成最终考核的课程中无未通过记录。(3)优秀学生:① 按照正常学习进度选课学习,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当学期前一学年各门专业课的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② 在学期间有突出的学习事迹。(4)优秀毕业生:① 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学业(高起专5年、高起本5年、专升本5年);② 学习成绩良好,课程计划中的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在学期间表现特别优异者成绩可适当放宽)。六、评选程序1、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在学期初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习平台,在学生评优栏目中提交自荐申请表;2、学习中心依据评优规定,登录学习平台初审候选人并提交推荐学生名单;3、学院依据评优规定,对各学习中心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4、学院在所有学习中心推荐材料上报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初选名单在学习平台公告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如学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须在公示期间内向学院进行反馈,学院将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核实与重新评审,公示期后,学院将确定最终评优名单并在学习平台公告栏内公布;5、最终评优名单发布后,学院将获奖学生荣誉证书及奖品邮寄至各地学习中心。本办法由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2012年8月起试行。

湖北省中专学校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模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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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哥哥

桂教思政〔2009〕3号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团委,各高等学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自治区教育厅和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开展2009年度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一)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范围包括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中等师范学校、普通高中,评选表彰对象为2009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二)全区优秀学生的评选表彰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评选表彰对象为2009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的全日制学生。二、评选条件(一)全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是: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上要求上进;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自觉执行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2.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各科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国家、省级、市级各类学科(专业)、科技活动竞赛中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等级以上。3.普通高中推荐的学生应是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曾获得地级以上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或获得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表彰者。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学生应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曾获得市级以上中职学校学生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过校级以上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的表彰者。高校推荐的学生应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学金中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者;或荣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二)全区优秀学生评选条件是:1.必须是在具备全区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优中推优,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综合能力,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2.必须在2007年或2008年荣获过全区三好学生或全区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不含推荐参评2009年全区三好学生或全区优秀学生干部者)。(三)全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是: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良。3.担任学校(或院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4.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5.普通高中推荐的全区优秀学生干部必须要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表彰。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所推荐的全区优秀学生干部必须要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四)全区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是: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具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2.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科技和校园文化活动,在学科文化知识学习、技能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3.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自觉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和宿舍文化建设中成绩显著。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性、公益性活动,在服务学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中成绩显著。5.班委会、党团组织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以身作则,作风正派,模范带头作用强,较好地发挥了学生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6.获得过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三、评选名额分配(一)分配原则。1.全区三好学生的分配原则: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按在校生人数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划分全区三好学生的奖励名额。2.全区优秀学生干部的分配原则: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按在校生人数的二千分之一的标准划分全区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名额。3.全区先进班集体的分配原则: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按在校生人数的三千分之一的标准划分全区先进班集体的奖励名额;各市(包含县、区)普通高中按在校生人数的五千分之一的标准划分全区先进班集体的奖励名额。4.全区优秀学生的分配原则:全区优秀学生是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今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学生中评选,以市为单位。分配的原则是:(1)各市所属普通高中(含属地举办的所有高中)和各市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按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万分之一(不足万人的市可推荐1名,千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分别划分全区优秀学生的奖励名额。(2)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类学校是按此类学校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的万分之一的比例分别划分全区优秀学生的奖励名额。(二)名额分配。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已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划分了各市、各学校2009年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奖励名额(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上述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宁缺毋滥 ,确保质量。不得超出指标推荐。四、评选要求(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审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二)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候选名单,必须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五、评选程序(一)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程序。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并经过逐级评审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二)全区优秀学生的评审程序。1.普通高中(含属地举办的所有普通高中)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全区优秀学生评选是在评选推荐全区三好学生的基础上,由市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团组织按照文件下达的评选指标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按照从学校→县(市、区)→市三级逐级评审审核和推荐,并每级分别经过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向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推荐。2.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的全区优秀学生评选是在评选推荐全区三好学生的基础上,每校评选推荐出1名全区优秀学生候选人,经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直接报送到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由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组织进行差额评审后再向评审领导小组推荐5名全区优秀学生。3.技工类学校的优秀学生评选按照名额分配,经过学校评审和公示3天无异议后,直接报送到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以上推荐的全区优秀学生最后由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开会评选,先确定拟授予2009年全区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名单,并将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公告栏公示3天,接收群众监督评议,公示期过无异议后,即下文确认表彰名单。(三)全区先进班集体的评审程序。全区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确定名单,并经过逐级评审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四)各市所属学校,由学校推荐,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当地团组织审核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审批。技工类学校直送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汇总后送区教育厅审批。各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由学校择优评选后,直接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审批。六、表彰和奖励(一)被授予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将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共同颁发的荣誉证书。获奖学生所在学校应设立高于本校一等奖学金金额的专项奖学金,对这些学生予以奖励,并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将获奖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二)被授予全区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颁发的奖状,并由学校一次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获全区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今年高考招生录取中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七、材料填报要求(一)“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和“全区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必须按照附件的样式复制,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填表时用黑、蓝色墨水笔填写或用电脑打印。(二)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在报送材料的同时,必须按样表要求统一填报“推荐名单及统计表”(见附件5),并以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按报送对象发电子邮件)两种形式,连同填写好的“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一起报送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处室。八、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于2009年3月13日前将以上要求填报的材料(一式一份)分别按下列方式报送到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处室。(一)普通高中的评优材料由各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到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覃伟合,电话:0771—5815169,电子邮箱:。各市普通高中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全区优秀学生的材料除了要填写好推荐表格外,还需要用第三人称(或姓名)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附一张电子生活照),然后一起将推荐表格、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同时发送给基础教育处覃伟合。(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评优材料由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到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的评优材料由各学校自己汇总后统一报送到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钟畅武,电话:0771—5815175,电子邮箱:。技工学校的评优材料由各学校自己汇总后统一报送到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联系人:李勇,电话:0771—5858788,电子邮箱:。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的全区优秀学生的材料除了要填写好推荐表格外,还需要用第三人称(或姓名)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附一张电子生活照),然后一起将推荐表格、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同时发送给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钟畅武。技工学校的全区优秀学生推荐材料也一样按要求并发送给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李勇。(三)中等师范学校的评优材料由各学校自己汇总后统一报送到自治区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商秀梅,电话:0771—5815206,电子邮箱:。(四)高校的评优材料由各学校自己汇总后统一报送到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联系人,廖国良,电话:0771—5815117,电子邮箱:。各单位在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单位三好学生等推荐名单”。自治区教育厅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编:530021;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5号,邮编:530022。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弃权。文件内容和表格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上的“政策与通知”栏目查阅和下载,网址:。附件:1.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3.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4.全区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5.推荐名单及统计表/Upload/File/512/桂教思政〔2009〕3号附件2: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_doc/Upload/File/512/桂教思政〔2009〕3号附件3-附件4-附件5_doc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二○○九年二月十六日附件1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孙海潮 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罗日新 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 成 员:李清先 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厅思政处处长 宁 耀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张建虹 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唐春生 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何锡光 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邓金生 广西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处长 李美清 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副部长、教育厅思政处副处长、自治区高校团工委书记梁海龙 共青团广西区委学校部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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