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醉的猫咪
迁移证(蓝色)就是你的户口,如果在你的手里就说明你真的是黑户,自己当年不重视才有此后果。凭此迁移证到武汉迁移地的派出所申请出具一张未落户证明,凭此证明到宜昌派出所申请换发一张新迁移证,再回武汉落户即可。落在武汉的人才中心后,你可凭原来家里的老户口本(有你注销的一页)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不在派出所)上你的户口(回家)。如果没有则要出具你是你父母孩子的证明也可上。 这个非常详细了,把分加给我吧。
佐必林家具2013
回答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咨询电话:027-82845016人才公共服务部:027-8284501282835095(档案、毕业生)82836148(职称)82836148、82847790(党员)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部:027-87770736、87770720高层次人才服务部:027-65770129企业服务部:023-86898650高层次人才服务部:027-82771208 请拨打电话咨询! 提问 档案一直在手上、还能拿去托管吗 回答 如果你发现你的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面,首先你的档案就已经成为了死档,这样的档案就不可以去办理托管手续了,因为成为死档的档案是没有办法被接收的,在档案成为死档之后就必须要拿去激活,只有将你手中的档案激活之后才可以去托管。 提问 如何激活? 回答 你的档案就没有办法再拿到学校里面去激活了,你可以联系一下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了解档案的激活流程。一般情况下我们都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毕业证件,连同档案一起拿到人才市场,找相关人员办理档案的激活手续。 我刚刚发给您的电话利用起来! 提问 激活后还可以托管? 回答 激活档案后,可以继续转移到人才中心托管或转移到工作单位进行人事档案管理。 可以的 更多8条
随风来雨
武汉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027-82788579 二、非本市生源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内;武汉地区普通中专学校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见附件5:武汉市接收非武汉生源中专毕业生专业目录)范围内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内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经市毕办同意,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见附件1),办理毕业生就业落户手续。三、远城区生源毕业生,属普通高校和普通中专学校的专科、中专毕业生,在毕业3年内;属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的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在中心城区落实就业单位,经市毕办同意,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毕业生就业落户手续。毕业生凭市毕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入户介绍信》和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到拟落户的区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具体的程序和方法,按市公安户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米帅峰峰
综合以上的,我补充吧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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