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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鱼泡泡oo
首页 > 武汉中专 > 中专学校需要军训吗现在在武汉怎么办转学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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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weil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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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流程依次是:转入学校(首办学校)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转出学校(对方学校)核办,两方学校共同主管教育部门核办,核办同意,则转学成功。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法律分析:转学籍手续参照如下办理:1、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中专学校需要军训吗现在在武汉怎么办转学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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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ever345

一,需要现在就读的学校允许,可以找现在学校管学籍的老师,写好转学申请。二,现在学校省的教育厅允不允许,也很重要,转学的理由一定要充分。三,找到接收的学校,这个应该是首先做的。四,最后找接收学校的教委。相关转学材料:转学申请书,接收地同意接收确认表,学习期间的考试成绩单加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省统一招生录取通知名单花名册的复印件加盖章。

306 评论(13)

月野小兔纸

如下:(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5、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6、无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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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妮妮

我在回答中转转学需要什么手续好不好转,我认为中转转学正常的话是不会杀进的,只要找校长把手续办了,一般的是好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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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花生AAA

法律分析:转学籍需要的手续有:1、户口簿;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4、高中学生档案;5、会考考籍证明。一、转学籍的流程: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5、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并通知转入学校。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应按录取学校和专业就学。一般不得转系(专业)与转学。家长工作调动、转业等都不能作为转学的理由。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转学、转系(专业)要严格掌握,对学生情况要仔细审查,没有充足的理由不得转学和转专业。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学、转系(专业)的手续,应在每学年 学前办理。学生必须参加每学期所学课程的全部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转学、转系、转专业。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允许转系(专业)转学:(一)经严格考核证明,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 发挥其专长者;(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 等学校别的系(专业)学习者。(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校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系,学生应当服从调整。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系(专业)、转学:(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二)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三)由专科转入本科者;(四)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 以上者;(五)师范院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六)国家计划外转入国家计划内者;(七)自费生转为公费生者;(八)委培生、定向生转学、转专业后构成违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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