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雨山
宇过天晴……
单招考试报名方式:1、单招报名之前需要高考报名;单招学校每一年都会公布单招报名时间,在单招报名时间内用高考号在你想要报考的学校或者教育考试院报名,一定要把握好时间,逾期不得补报。2、如果你是社会考生,就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的高招办公室咨询报名。报了单招单考是不是就不用再报名参加统一的高职考试了?原则上是的。因为这两个考试的时间是在一起。而且这两个考试的考试科目的范围和难度相差很远,复习要有针对性。3、单招一般都是直接在线报名,或者到学校现场报名。在线报名成功之后就可以直接在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报名信息了,并且可以打印准考证出来。专升本考试难在英语,英语考试没过,专业考得再好也没用。英语科目是必考的公共科目,是水平考试,要靠平时积淀,英语水平要求要达到三级以上才有把握! 考生需要先访问该地区的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的专题页面, 或登录各招生院校门户网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考生选择要填报的学校及类别,点击计入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考籍号(或者考生号)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提示考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点击“填报”进入填报页面。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果不需要参加联考,请在“本次报考的联考科目”一栏中将不参加的联考科目前的勾去掉,请注意报考科目一定要符合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如不确定,可联系招生院校咨询;然后在“报考的专业志愿”一栏中选择填报的专业及是否服从调剂,填报的专业志愿也应符合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如不确定,可联系招生院校咨询。 确定选择报考的联考科目和所选专业后,点击“提交信息”按钮,系统提示报考院校的专业志愿填报要求。如果需要修改或者删除报名信息,点击“修改/删除报名”按钮,进入修改页面,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按钮,系统会再次提示招生院校的填报专业志愿要求(邳州兴学教育单招兴国)扩展资料:单招一般指单独招生。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LIZHIPINGZHAOBOWEI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1965)。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7号(邮政编码:434020)。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 学校概况: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最早的中医药普通专科学校,开办医类专业教育已有60多年历史。学校实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荆州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管理体制。第五条 学校开设有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等18个普通专科专业。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学校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等工作。第三章 入学考试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技能高考和单独招生考试。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第十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顺序志愿投档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105%以内。第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学类、药学类各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按照国家政策和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第十五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我校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本省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七条 学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奖学金和校企合作奖学金。奖助学金比例占在校生的40%。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按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由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放就业报到证。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四条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16-8023541,8023542举报电话:0716-8023545网址:招生咨询QQ:80009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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