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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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都是按照财政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精神执行的,各个学校还有一定的细则,你可以到你校的网站上去查找细则,应该有的。不知你要找哪个学校的,你可以在百度搜索出输入:四川高校助学金实施细则,注意下面的相关搜索及更多相关搜索,你就会看到部分学校的实施细则。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 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二十条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评审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评审管理办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每月150 共发两年公计3000元! 中职生今秋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每年每人1500元 2007年07月11日 09:46 中职生今秋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一二年级学生每年1500元按月发放 入学一个月即可领取 只要你是农村户口,城镇户口,或者是市区低保户!都可以享受国家每月150的补助。共发两年公计3000元!学校一般没什么要求,学校给你发一张助学金申请表,你填下交上去。经过上级审批后,给你发张邮政储蓄卡。 然后你可以等着国家的助学金打到你的帐户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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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依据国家的政策来填,以下是政策条件,符合者就能审核通过:◆ 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三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⑥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一、资助条件(一)涉农专业学生(按照所报专业认定)当前我校的涉农专业有: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低保户、孤儿或者残疾人家庭;(持原件审查,交复印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人民政府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①家庭遭受重大损失(如天灾人祸),确实无力负担学费;②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生重大疾病的;③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力;④无稳定收入的离异家庭;⑤父母双方下岗且无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⑥低收入家庭(参照当年当地标准)。二、注意事项(一)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二)申报学生(含涉农专业学生)必须递交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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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您好,我是阿马克老师,我已经看到你的问题了,我会马上回复你的消息的,请及时关注信息。 你好 主要就是个人信息,和家庭学习情况 提问 你好 回答 你就照实写就可以,家庭收入方面别写高了 提问 助学金申请表里面的家庭收入,人均收入怎么写了 回答 按照当地的最低标准来写 你可以查询下当地的收入贫困的范围 提问 六口人我老公一个人上班的,两老人七十多岁了,两个小孩,我本人身体不好在家养病六年了,老公身体里面装了钢板的还没取出,我们是贫困户 回答 那就是只有一个人工作 尽量往低的写 你们是哪里的? 提问 一个人上班,湖南省邵阳市 回答 家庭收入写个6000---10000之间的就可以 人均写个1000就可以 提问 嗯,好的, 回答 嗯 更多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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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各区近日相继发布了分配生名额,很多市民朋友想知道武汉市中考分配生名额是怎么订的,怎样才能拥有分配生名额,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了有关武汉市中考分配生名额的制定方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武汉市分配生名额是怎么定的: 学生申请——学校推荐——参与考试——录取名单公示——填报志愿——参与中考——录取(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录取,候选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一)分配计划 各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二)学生申请——区校推荐——参与考试 各初中学校要将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以及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招收名额和有关申报规定等在学校张榜公示。 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认可意见。申报分配生的学生不得兼报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招生。 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级任课教师、全体学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上报学校。 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审验所推选学生有关材料原件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候选学生填写《武汉市2022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申请表》。 各初中学校审核《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预审备案后,于4月21日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送交有关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于规定时间,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组织测试。自主检测命题必须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控制好试题难度,防止竞赛化倾向。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有关初中学校的名额,依据检测成绩,按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若实际参加检测人数少于分配计划人数,则按参加检测人数的50%确定候选名单,遇小数按取整数加1人确定候选名单。由招录学校在候选分配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区教育局审核。 分配生候选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4月25—27日在有关初中、高中学校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区教育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的分配生候选名单,于4月29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交Excel格式电子稿)。(三)名单公示 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的分配生候选名单,在武汉招考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4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85617366。(四)填报志愿 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分配生候选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五)考试录取 分配生候选学生必须参加中考。 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录取,候选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没有被录取为分配生的候选学生,按照中招其他正常程序进行招录;因分配生候选学生的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报考学校的录取标准而空余的分配生计划,纳入正常招生计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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