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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Shi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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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为每生每年度的补助。《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0号)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以后年度,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1)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附2)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个入读中专技校的学生都可以拿到助学金的,首先自己要申请,其次要达到上文中附2里所规定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关于发放时间,根据“第六条 中央财政于每年9月30日前按照财政部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的有关规定”设定预算,“每年10月重新核定当年应承担的国家助学金预算”。而具体的每个省区的发放按照各地的标准不同,请自行核对自己省区的相关文件。关于发放方法:“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学生资助卡,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资助卡后方可使用。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宜昌公办中专学校补贴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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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凸威小姐

国家的资助分为助学金和免学费两种 助学金标准是150元/月 其中2月和8月 不享受 这样一年下来是1500元 免学费的补助标准各地不一 但是一个地区学校执行的标准是一致的 如果你发现标准不一 可以咨询教育局主管资助的部门 了解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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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古拉之吻~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有什么资助政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顺利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省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体系。(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对我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中职学校贫困学生,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2)免学费政策免除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的学费。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3)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20%确定)。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4)顶岗实习报酬。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5)奖学金制度。由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6)社会资助制度。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贵州省职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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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阿呀

目前,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制度。好的技校推荐【西安北方交通技工学校】,免试入学,技能+学历人才培养模式。【点击获取专业课程资料】一是免学费。山东省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二是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从2015年开始由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调整到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的10%。三是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四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中职学校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西安北方交通技工学校】。西安北方交通技工学校经过多年教育培训历程,遍布全国的毕业学子,多所创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用人单位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同时,学校定期对就业学子进行回访,深入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就业指导,得到广大学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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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不够变球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职业学校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并已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技校推荐【石家庄北方汽车学校】,该校免试入学,技能+学历人才培养模式。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4、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5、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6、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学校要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并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卡费或押金等费用。【点击获取专业课程资料】 想了解更多关于技校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石家庄北方汽车学校】。石家庄北方汽车学校开设了汽车电工、汽车电喷、汽车机修、高档机 修、汽车电子、汽车电脑、汽修业务管理、汽车美容等专业,专职教师团队30 00余人,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所系统化培训汽修人才的独立专业职业学校,被誉为" 中国汽车维修教育界的航母",近30年来学校培养的40万高水平汽修人才,值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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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贰叁肆4321

根据(财教[2013] 84号)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的规定,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3年6月3日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财政统筹落实,省和省以下各级财政根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第五条 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标准和一定比例与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为:西部地区,不分生源,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分担比例分省确定。  第六条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第七条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第八条 中央财政于每年9月30日前按照财政部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技工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学生数和生源结构,按照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应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提前下达的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后,应尽快分解下达,确保下一年度春季学期学校正常运转。  中央财政于每年10月重新核定当年应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足额安排应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按时拨付免学费补助资金,保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免学费实施细则,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技工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条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免学费工作负主要责任。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预决算制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综合预算,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年终应当编制决算。  第十一条 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信息档案,保证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信息完整和准确。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三条 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公示,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享受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资格。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监管,纳入免学费补助范围的民办学校名单由省级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各省(区、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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