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敏0729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辞职,是单方法律行为,如果违反合同要求要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一致,其实就不应称之为辞职,应该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一致的,不存在违约责任问题;但可以再协商中双方确定各自的义务,包括补偿等。一般认定主动辞职就看有没有个人提出的辞职申请(辞职报告),协商的话应该是会有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之类的,内容无非就是双方一致同意解除现有劳动合同,并会有标注员工的最后工作日期,可能还包括补偿金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