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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生:也称指标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初中学校招生,分配生名额将统一公示。主要根据初中学生的人数等因素来分配各校分配生名额,这也是公助生的一部分。择校生:考生没有达到所在区域所报考志愿的高中录取分数线,并且要求选择非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即自费生。申请分配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校毕业年级学籍且在本校就读3年(外区搬家正常转入者除外),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定最终结业等级优秀,初中阶段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招报名第一志愿为分配生录取学校。参加分配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招考试,按分配生基本条件以及下达给本校的有关示范性高中分配生名额,依据中招成绩顺序,录满为止。在本校分配生名额内,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分数达不到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可照顾20分。如照顾20分后还未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则该分配生名额作废。武汉市2006中考五大新政之一———“分配生” 2006年教育行政部门在5项与考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政策上进行调整。即:部分省级示范高中首设“分配生”,民办初中优秀毕业生也能上重点高中;省级实验班停止提前测试,遏制各高中学校之间争抢生源;新城区设“保底学校”,满足贫困生读高中需求;综合高中招生范围缩小;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等。“分配生”看重综合素质评价在今年的中招方案中,一条新政格外吸引考生和家长的眼球:继去年武昌试行“保送生”后,今年,武汉市将在部分课改区(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汉南区、武钢)初中毕业生中首次尝试“分配生”试点,将部分省级示范高中指令性计划的12%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优秀学生免试入学。“分配生”青睐全面发展的学生今年,武汉市课改区初中生毕业都有一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这一报告测试内容分五大块:一是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二是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是交流与合作,四是运动与健康,五是审美与表现,考查每位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等级形式,以A、B、C、D四等区分,这一结果记录了初三毕业生德智体发展情况。至于能否成为“分配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重要一关,2012年前要求各项评定必须全部是“A”等。2012年因为要扩大招生范围,将要求降低到“4A1B”当然,要想成为“分配生”,在初中被评为区级以上(含区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曾两次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也是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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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生。也俗称“保送生”、“免试生”。凡成长记录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测试同意后可中考免试直接升入招生学校。中小学招生意见规定,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的学生,可经初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考查审核同意后中考免试录取。2、指标生。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有两大类,一是统招计划,二是择校计划。其中统招计划按照45%——75%不等的比例,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分配原则:初中各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分配基数,将优质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份额中的部分名额按相应比例以指标分配的形式直接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其录取方法:比如(纯属虚构):某中学招生计划1000名,那么750名就要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去。假设某某初中分配到15个计划,那么学生只要在某某初中报考中学的所有考生中,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成绩排在前15名内,二是成绩达到指标生最低控制线,就可以作为指标生被中学正常录取了。3、统招生:分数超过各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的考生或者作为指标生被录取的考生,都是统招生。再就是加上正常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通俗点说,正常录取正常交费的那种。4、择校生。分两类:一是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近年来的原则为相对就近,按照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就学。不在指定学区就学,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即为择校生。按照现在的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中考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二是高中阶段择校生。就是那些在中考的时候没有到达普高学校统招分数线但是达到择校分数线,占用择校计划被录取的需要交5万或8万择校费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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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各区近日相继发布了分配生名额,很多市民朋友想知道武汉市中考分配生名额是怎么订的,怎样才能拥有分配生名额,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了有关武汉市中考分配生名额的制定方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武汉市分配生名额是怎么定的: 学生申请——学校推荐——参与考试——录取名单公示——填报志愿——参与中考——录取(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录取,候选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一)分配计划 各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二)学生申请——区校推荐——参与考试 各初中学校要将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以及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招收名额和有关申报规定等在学校张榜公示。 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认可意见。申报分配生的学生不得兼报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招生。 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级任课教师、全体学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上报学校。 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审验所推选学生有关材料原件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候选学生填写《武汉市2022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申请表》。 各初中学校审核《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预审备案后,于4月21日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送交有关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于规定时间,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组织测试。自主检测命题必须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控制好试题难度,防止竞赛化倾向。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有关初中学校的名额,依据检测成绩,按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若实际参加检测人数少于分配计划人数,则按参加检测人数的50%确定候选名单,遇小数按取整数加1人确定候选名单。由招录学校在候选分配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区教育局审核。 分配生候选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4月25—27日在有关初中、高中学校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区教育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的分配生候选名单,于4月29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交Excel格式电子稿)。(三)名单公示 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的分配生候选名单,在武汉招考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4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85617366。(四)填报志愿 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分配生候选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五)考试录取 分配生候选学生必须参加中考。 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录取,候选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没有被录取为分配生的候选学生,按照中招其他正常程序进行招录;因分配生候选学生的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报考学校的录取标准而空余的分配生计划,纳入正常招生计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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