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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针坊丶
首页 > 武汉中专 > 武汉中专推荐生名额分配方案公示时间是几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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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研”,是指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情形。  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就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定执行,一般有发布保研办法或保研简章、准备和寄送材料、笔试面试、预录取和报名等几个阶段。  推研按时间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硕、外推、工硕。推研时间为每年大四上学期9月初到9月末。申请外校,尤其是不推本系的,尽早准备是非常非常必要的。从7,8月开始准备亦不算早,大三下学期就开始联系也是可以的。    国家教育部门就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具体规定:  学校方面  保送  (1)推荐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被推荐的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在进行推荐工作时,不仅要注意对推荐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而且在业务标准的掌握上,既要看推荐生历年的学习成绩,还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特长等方面的考查,避免推荐工作单纯地按分数排队。为了保证推荐生的业务质量,学校还可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  (2)各院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分配名额和有关规定,结合该校各学科、专业的具体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推荐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3)推荐名单确定后,学生可持该校的介绍信于规定日期到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推荐表和体检表。推荐生可自由选报两个志愿报考单位。  (4)为了加强校际间的交流,促进学科发展,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应积极鼓励推荐生选报外校或科研机构。  (5)各推荐学校应组织推荐生进行体检,并将按要求填好的推荐表、体检表一起于规定日期前寄送学生选报的第一志愿单位。  (6)接收推荐生的招生单位一般根据推荐生情况对其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方式由招生 单位自选确定,在录取中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7)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对其进行考试(考核)后不予录取,或因学科、专业招生名额限制不能接受的,应于规定日期前将推荐生的有关材料退回原推荐学校并由学校转告本人。  (8)各招生单位只能在学校推荐的学生中进行选拔录取,不得在其它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对已确定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单位在其入学前若果发现其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9)推荐生被招生单位录取后,可视实际情况鼓励保留入学资格分配。  限额  教育部出台要求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保送研究生名额一般按该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在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对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要求一般要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批准的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单独增加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适当增加推免生名额。另外,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接收该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推免生总数的65%,其中地处西部省份或军工、矿业、石油、地质、农林等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5%。  学生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该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七)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1]  须知  1、推免所具备的条件  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该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规定的日期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在规定的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2]  一般有两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和清华大学等名校的条件则更为苛刻。例如北京大学除上述两条外还要求学生: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2、推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  2、自荐信  3、导师推荐信,专家推荐信2封,须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本科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5、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7、大学英语考试证书原件,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GRE成绩证明1份,或LELTS成绩证明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不需邮寄,参加复试时提交即可。  3、 推免的时间  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开始  4、 推免身体条件要求  如果身体有某方面的问题,一定要注意你所报的专业是否对身体有特殊要求,具体可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所报学校的招生简章。  流程编辑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一般有如下几个阶段:  准备阶段  一、 6月-8月 具备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陆续发布保研办法或者保研简章。  二 、8月-9月 考生按高校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寄送给高校。  各个学校要求略有差别,部分高校还需要考生通过网上系统报名。一般要求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须是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成绩优秀排名靠前。本科阶段在一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需要准备的材料上述须知里面已有详细描写,在此不做赘述。  笔试面试  三、 9月-10月 院校组织笔试面试。  院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之后,将通知符合条件者体检、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录取  四、10月 院校发布预录取通知。  院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五、 10月-11月 被预录取者参加考研报名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统考报名时间内(网报为10月1-30日,现场确认为11月10-14日)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一般在第二年的6月,院校会寄送正式录取通知书。

武汉中专推荐生名额分配方案公示时间是几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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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生:也称指标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初中学校招生,分配生名额将统一公示。主要根据初中学生的人数等因素来分配各校分配生名额,这也是公助生的一部分。择校生:考生没有达到所在区域所报考志愿的高中录取分数线,并且要求选择非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即自费生。申请分配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校毕业年级学籍且在本校就读3年(外区搬家正常转入者除外),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定最终结业等级优秀,初中阶段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招报名第一志愿为分配生录取学校。参加分配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招考试,按分配生基本条件以及下达给本校的有关示范性高中分配生名额,依据中招成绩顺序,录满为止。在本校分配生名额内,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分数达不到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可照顾20分。如照顾20分后还未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则该分配生名额作废。武汉市2006中考五大新政之一———“分配生” 2006年教育行政部门在5项与考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政策上进行调整。即:部分省级示范高中首设“分配生”,民办初中优秀毕业生也能上重点高中;省级实验班停止提前测试,遏制各高中学校之间争抢生源;新城区设“保底学校”,满足贫困生读高中需求;综合高中招生范围缩小;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等。“分配生”看重综合素质评价在今年的中招方案中,一条新政格外吸引考生和家长的眼球:继去年武昌试行“保送生”后,今年,武汉市将在部分课改区(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汉南区、武钢)初中毕业生中首次尝试“分配生”试点,将部分省级示范高中指令性计划的12%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优秀学生免试入学。“分配生”青睐全面发展的学生今年,武汉市课改区初中生毕业都有一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这一报告测试内容分五大块:一是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二是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是交流与合作,四是运动与健康,五是审美与表现,考查每位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等级形式,以A、B、C、D四等区分,这一结果记录了初三毕业生德智体发展情况。至于能否成为“分配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重要一关,2012年前要求各项评定必须全部是“A”等。2012年因为要扩大招生范围,将要求降低到“4A1B”当然,要想成为“分配生”,在初中被评为区级以上(含区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曾两次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也是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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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生。也俗称“保送生”、“免试生”。凡成长记录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测试同意后可中考免试直接升入招生学校。中小学招生意见规定,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的学生,可经初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考查审核同意后中考免试录取。2、指标生。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有两大类,一是统招计划,二是择校计划。其中统招计划按照45%——75%不等的比例,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分配原则:初中各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分配基数,将优质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份额中的部分名额按相应比例以指标分配的形式直接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其录取方法:比如(纯属虚构):某中学招生计划1000名,那么750名就要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去。假设某某初中分配到15个计划,那么学生只要在某某初中报考中学的所有考生中,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成绩排在前15名内,二是成绩达到指标生最低控制线,就可以作为指标生被中学正常录取了。3、统招生:分数超过各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的考生或者作为指标生被录取的考生,都是统招生。再就是加上正常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通俗点说,正常录取正常交费的那种。4、择校生。分两类:一是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近年来的原则为相对就近,按照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就学。不在指定学区就学,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即为择校生。按照现在的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中考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二是高中阶段择校生。就是那些在中考的时候没有到达普高学校统招分数线但是达到择校分数线,占用择校计划被录取的需要交5万或8万择校费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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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各区近日相继发布了分配生名额,很多市民朋友想知道武汉市中考分配生名额是怎么订的,怎样才能拥有分配生名额,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了有关武汉市中考分配生名额的制定方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武汉市分配生名额是怎么定的:      学生申请——学校推荐——参与考试——录取名单公示——填报志愿——参与中考——录取(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录取,候选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一)分配计划      各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二)学生申请——区校推荐——参与考试      各初中学校要将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以及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招收名额和有关申报规定等在学校张榜公示。      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认可意见。申报分配生的学生不得兼报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招生。      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级任课教师、全体学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上报学校。      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审验所推选学生有关材料原件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候选学生填写《武汉市2022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申请表》。      各初中学校审核《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预审备案后,于4月21日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送交有关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于规定时间,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组织测试。自主检测命题必须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控制好试题难度,防止竞赛化倾向。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有关初中学校的名额,依据检测成绩,按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若实际参加检测人数少于分配计划人数,则按参加检测人数的50%确定候选名单,遇小数按取整数加1人确定候选名单。由招录学校在候选分配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区教育局审核。      分配生候选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4月25—27日在有关初中、高中学校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区教育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的分配生候选名单,于4月29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交Excel格式电子稿)。(三)名单公示      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的分配生候选名单,在武汉招考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4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85617366。(四)填报志愿      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分配生候选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五)考试录取      分配生候选学生必须参加中考。      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录取,候选学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录取。没有被录取为分配生的候选学生,按照中招其他正常程序进行招录;因分配生候选学生的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报考学校的录取标准而空余的分配生计划,纳入正常招生计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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