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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傻丫头
首页 > 武汉中专 > 中专落户武汉新政策出台时间是多少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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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橙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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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毕业生落户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二、引进企业员工落户  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均可申请落户。  三、积分入户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积分落户: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达到当年积分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二、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四、投靠亲属落户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落户。  五、购买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商品房落户  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注: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中专落户武汉新政策出台时间是多少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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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更好

【一】:大学生学历落户【二】:随迁落户1、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由结婚5年调整为1年)2、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4、子女投靠父母落户【三】:技术、人才类落户1、国家、省、市评定的人才落户2、“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3、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4、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5、高技能人才落户6、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落户【四】:积分落户(常态化,调整标准)【五】:市外迁入落户、市内迁移落户1、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由创业就业2年变为1年)2、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开发区落户(由创业就业2年变为1年)3、开发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4、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落户5、新城区、开发区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落户【六】、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落户【七】:买房落户【八】:其他1、创业就业落户(新城区交6个月社保或创业经营6个月)2、重点企事业单位“0门槛”落户3、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4、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武汉落户政策的几大新变化:2021年11月中旬放宽武汉中心城区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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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心态1234

武汉户籍制度改革的《户口迁移办理工作规定》已经出台,于5月22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此次,根据“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适应放开开发发区和新城区区域落户限制”的基本原则,分别调整完善了中心城区、开发区、新城区相应的户口迁移政策。 武汉 户籍制度 改革的《 户口迁移 办理工作规定》已经出台,于5月22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此次,根据“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适应放开开发发区和新城区区域落户限制”的基本原则,分别调整完善了中心城区、开发区、新城区相应的户口迁移政策。 大学生落户几乎“零门槛” 为留下大学生,按照新政,大学生落户武汉几乎“零门槛”,中专毕业生满足相应条件也可落户。其人员范围包括: ①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非武汉户籍人员。 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在武汉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已满3年,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在武汉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④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包括电大、函授、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 ⑤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按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也可申请落户。 高级人才、特殊贡献人员可落户 为吸纳优秀人才,根据新政,企业高管、高技能和高技术人才以及有特殊贡献人员,均可落户武汉。 ①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 常住户口 。 ②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城市合伙人”“黄鹤英才计划”(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聚集工程”)人选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及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③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④获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无自有房屋可落户“社区 公共户 ” 在武汉无自有 房产 ,也不用担心户口没有“家”。各类就业创业人员,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 产权房 屋); 租赁房屋 及借住亲朋好友家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社区公共户”等同武汉市常住居民户口,可按市内户口迁移政策正常迁移,目前,武汉共设立178个“社区公共户”。 此外,新政还放宽了非本市户籍人员到开发区、新城区落户,中心城区夫妻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新城区户籍人员到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等4项落户条件,放开了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落户,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在城镇落户等2项落户限制,并调整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开发区户籍人员到中心城区落户、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等 落户政策 。想要了解具体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期限的朋友们,可以登录武汉市公安局网站了解相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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