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225

尹才宝贝
首页 > 武汉中专 > 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在哪里呢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云片儿糕

已采纳
你不要乱找,像没头苍蝇似的。大学生就业是国家大事,就业管理办公室也是正规政府部门,不是社会上的什么公司。一般这个部门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你问人事局或者政府办公室,一个电话就解决问题。你问什么学哥学姐辅导员,他们跟你一样也不知道你那个地方的具体情况。网上乱找小心上当。你这样一点社会经验都没有,自己闯闯倒有好处,算是社会学的第一课吧。

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在哪里呢

271 评论(9)

哈韩哈哈规格化

只需要去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报道即可。原因如下:因为这两个地方是一样的,武汉市人才中心是属于武汉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的下属单位,即系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是管理武汉市人才中心的。报到证的派遣原则如下: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派往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落实到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80 评论(10)

江河装饰

综合以上的,我补充吧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232 评论(9)

秋水伊人ying

签了就业协议,学校应该会发报到证的吧。没报到证就奇怪了。至于把档案托管到人才市场。我前几天刚帮我女朋友办过。我是托管在武汉人才中心(车站路1号)之前打电话咨询,说只要报到证和档案就可以了。但去办的时候貌似没看报到证,填张表,就OK了。应届生可以免费托管2年。

150 评论(12)

梦叶草2011

你户口在武汉的话,档案接收单位是: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是办理报到证的地方。我能确定,望采纳我的回答。

353 评论(13)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