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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小白菜@@
首页 > 武汉中专 > 武汉中专毕业生落户政策咨询电话号码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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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吴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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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咨询电话:027-82845016人才公共服务部:027-8284501282835095(档案、毕业生)82836148(职称)82836148、82847790(党员)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部:027-87770736、87770720高层次人才服务部:027-65770129企业服务部:023-86898650高层次人才服务部:027-82771208 请拨打电话咨询! 提问 档案一直在手上、还能拿去托管吗 回答 如果你发现你的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面,首先你的档案就已经成为了死档,这样的档案就不可以去办理托管手续了,因为成为死档的档案是没有办法被接收的,在档案成为死档之后就必须要拿去激活,只有将你手中的档案激活之后才可以去托管。 提问 如何激活? 回答 你的档案就没有办法再拿到学校里面去激活了,你可以联系一下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了解档案的激活流程。一般情况下我们都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毕业证件,连同档案一起拿到人才市场,找相关人员办理档案的激活手续。 我刚刚发给您的电话利用起来! 提问 激活后还可以托管? 回答 激活档案后,可以继续转移到人才中心托管或转移到工作单位进行人事档案管理。 可以的 更多8条 

武汉中专毕业生落户政策咨询电话号码是什么呢

284 评论(11)

吞拿鱼比萨

我也是名学生,和你的问题差不多。你没有发现打电话没有吗?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搞你的事。建议你有时间最好请假回武汉,先到你公司开上相关的证明还有现在的派出所的证明,转户口要的东西,再到武汉去跑,你的户口本还在,身份证还在,实在找不到就按照户口本上写的,补办所有的东西,然后直接拿着单位的东西往广东签。交罚款是肯定的,要好好和别人说,尽量的又耐性,人家或多或少都会帮你的。重要的是一定要你自己去办。现在的第二代身份证都是电脑操作的。办好了,就是没有拿到东西去广东也没有关系的。 还是祝你早日办好吧。我的都折腾了近半年的时间。

343 评论(14)

跑跑跑pao

最基本的就是学历,能在【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就可以入户,如果没有的话,建议【加藤131迅6519号738】,2-3天搞定,直接套一个同名同姓的真实学历即可,现在很多落户的朋友都是这样在操作

215 评论(13)

孤星泪新民

综合以上的,我补充吧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106 评论(13)

轻清净静的美好

可以直接微信加武汉公安公众号里面有各种最新落户政策还有微资询还有网上提交材料落户

258 评论(8)

美丽心情day006

武汉全国最烂的城市!政策是处处难民!!!!!

161 评论(8)

我爱欧文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 邮 编:430015联系电话:027―82401148 传真:027―82402151

327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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