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279

奶油花生AAA
首页 > 武汉中专 > 英山理工中专老师打人视频真实照片大全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实创佳人

已采纳
这种老师还配当老师,要是没删的话直接给报出去,你就再也不用检讨书了,不管是不是老师打人都是不对的,何况他还是老师,你千万不要怕他,他现在是怕你,通讯这么发达你可以用照片牵制他,把柄在你手里何必受他摆布,但是提醒你不要激化矛盾,合理合法处理这个事

英山理工中专老师打人视频真实照片大全

276 评论(8)

烟点燃空虚

据了解:“如今,这位‘他’已改变很多。与张清林相熟的同事以及他现今班里的学生都表示,张老师不打人,是个挺好的老师。并且事发后,张清林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妻子,以至于他对她谎称自己骑自行车摔倒了。在庭审中,张的同事兼领居也表示,看到视频后,找到张询问,对方不愿意追究。该老师之后向学校汇报,校方让张陈述事件经过,最终向警方发布了控告信。今年3月,张清林首次接受采访,表示还认常仁尧是学生,只要道歉就原谅他。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打人事件的传播、影响等方面。检方表示,打人事件严重影响了张老师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社会影响恶劣。辩方律师则认为,最初视频仅在小范围内传播,校方发布控告信并接受国家级媒体采访后才引起舆情发酵。况且,这和寻衅滋事罪本身无关。本案面临几个关键争议:常仁尧是犯错、违法还是犯罪;为何不是公安机关以治安处罚条例处理的民事纠纷,而是由检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为何公诉依据的是“寻衅滋事”,而不是“故意伤害”;他的行为仅针对个人,还是在伤害教师群体、社会公德?和常仁尧相比,张清林显得较为面目模糊。检方起诉书显示:“2018年7月的一天,常仁尧在路边等同村的潘雷送渔具,恰好张清林路过,常想起曾被其严厉体罚,心生恼怒。把手机给潘雷让其录像,接着上前将张拦下。”网传视频即由此处开始:常走向张,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问“还记不记得我”时,对方面带笑容,看上去老实、木讷,在接连而至的几个耳光中,没有展露明显的反抗意图。今年3月,张清林首次接受采访,表示还认常仁尧是学生,只要道歉就原谅他。但常家人也表示,曾试图与张家和解二十多次均未果,最后一次曾被对方报警驱逐。最后的庭审和宣判,张清林均未现身法庭。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打人事件的传播、影响等方面。检方表示,打人事件严重影响了张老师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社会影响恶劣。辩方律师则认为,最初视频仅在小范围内传播,校方发布控告信并接受国家级媒体采访后才引起舆情发酵。况且,这和寻衅滋事罪本身无关。栾川县公安局对此事立案后,身在杭州的常仁尧和警方联系好回家配合调查,但在杭州东站即被抓捕。2018年12月21日,回到栾川后,他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今年3月,本该移交法院的本案面临延期,案件被退回栾川县警方作补充侦查。另一方面,常家人取保候审的愿望仍然落空。张清林本没打算起诉常仁尧。常父和常妻提到,张清林的妻子曾表示:“我们和常仁尧没怨没仇,也不想追究他的责任,事情出来几个月我们也没有告过他,但是政府处理这个事情,我们也没有办法。”但这场事后张扬的报复所带来的结果,早已超出了张清林的本意,也超出了常仁尧的控制。6月的庭审中,检方《起诉书》中写到,常仁尧“严重影响张某林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并引发全社会对尊师重道传统美德的非议、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辩论环节,公诉机关建议在1年6个月到3年之间进行量刑。6月11日,本案开庭的前一天,常父接受《新京报》采访。对于常仁尧如果真的被刑判是否接受,他说:“肯定我们要上诉。”律师郭京朝则表示:“我的建议是免予刑事处分,家属的希望是抓紧时间回来就行。我们的观点是不构成犯罪”。7月10日,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常仁尧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审判长随后接受澎湃新闻采访,他说:“学生对老师教育方式的不同意见不能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报复借口。”常仁尧方当庭表示上诉。

340 评论(15)

贪嘴森淼

回答 如你所说的这老师同时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对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你可以上报教育局

124 评论(11)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