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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制度为了不断提高税务代理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造就和培养一批适应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一、 学历教育1、事务所鼓励员工参加学历教育。2、凡参加学历教育的员工,原则上要求利用业余时间非脱产形式进行。要求学习的员工应选择对口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领导批准。面授辅导、考前复习、考试时间与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先以假期冲抵,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学习费用平时由员工自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由事务所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报销相关费用,奖励标准由事务所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3、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送员工到高等院校进修深造,照发基本工资、报销相关学习费用。员工个人要求脱产学习的,经所领导批准,作停薪留职处理,费用自负。4、员工未经所领导同意自行报考或参加专业不对口的业余学历教育,占用工作时间作事假处理,学习费用自理。二、 执业资格和职称考试1、 事务所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员工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职称考试。2、 执业资格、职称考试和考前辅导培训时间作出勤处理,考前给一定的复习时间。3、 凡考试合格的员工,报名费、考务费、差旅费、住宿费等给予定额报销,事务所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三、 后续教育培训事务所应认真贯彻执行《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暂行办法》,分期分批安排注册税务师,相关费用应予以报销。回所后注册税务师应向所领导汇报学习收获,并对全所员工辅导传达。四、 政治、业务学习1、 学习时间。每月应不少于1天进行政治、业务学习。2、 学习内容。政治方面,主要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业务方面,主要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相关法律知识等。3、 学习方法。平时利用业余时间分散学习,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采用传达文件、上课、联系实际讨论等方式。4、 组织考试。采用闭卷或开卷两种方式,独立完成,考试成绩可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5、 学习要求。学习日一般不安排业务工作,全体员工积极参加,集中思想,集中精力,勤学勤思考,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讨论。所长办公会议制度为了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正确性,从本行业实际情况出发,特建立所长办公会议制度。一、参加人员所领导及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二、 会议内容1、 研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合伙人)、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决议;2、 汇报交流日常行政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和进度,安排部署业务工作计划;3、 研究提出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方案;4、 研究提出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的意见;5、 研究解决执业过程中发生或遇到的各种情况、问题,协调解决内外部各种矛盾;6、 研究决定业务拓展方案和实施方法;7、 其他重要问题。三、 议事原则及其他1、 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主持人根据多数与会者意见集中决定相关事项。2、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所长(或所长授权指定的其他人)主持,特殊情况即时召开。3、 会议应有专人作记录,以供备查。税务代理从业人员文明服务用语和服务禁语一、文明服务用语:1、 请;2、 您好,请坐;3、 请稍等;4、 请多提意见;5、 对不起;6、 麻烦你;7、 谢谢;8、 没关系;9、 再见,欢迎下次光临;10、请问办理什么事;11、对不起,让你久等了;12、对不起,麻烦你跑了几趟;13、你的XX项目填写有误,请重填一下,谢谢;14、对不起,电脑出故障,请稍等;15、很报歉,由于XX原因,你要求办的事暂无法解决,请见谅;16、对不起,你要办的事还需要补充XX资料,麻烦你补一下,谢谢合作。二、服务禁语:1、 我不知道;2、 我不清楚;3、 不归我管;4、 不是给你说了吗?怎么还问;5、 没看见我正忙着吗?6、 急什么,等着;7、 电脑故障,不能办理;8、 我解决不了;9、 不是这里的,到那边去;10、谁叫你这么晚,明天再来;11、怎么这么迟,都下班了;12、有意见找领导去;13、我的态度就这样,你能怎么样;14、我没空;15、还没上班。注册税务师奖惩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注册税务师在税务代理活动中的作用, 明确注册税务师的职责,提高其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事务所可从本单位“事业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注册税务师奖励基金。第三条注册税务师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1、 对改革事务所经营管理,开拓业务渠道,提高执业质量有重大贡献者;2、 在对外服务和具体执业中,创造优异成绩者。第四条注册税务师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1、 在对外接待和工作中,服务(工作)态度良好,为事务所在社会上创造极佳影响者;2、 发现质量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者;3、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有显著成效者。第五条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受到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有关规定外罚的,事务所应即暂停执业并及时报告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作相应处理。第六条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并由事务所给予开除处分。税务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代理的档案管理,提高代理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防范执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档案是指事务所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税务代理工作底稿、各类涉税文书;业务活动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及其他档案,如事务所的帐册等会计资料各类出版社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编印的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图书资料等。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档案管理是对上述各类档案资料的分类编号、整理、归集、查阅使用所作出的具体规定。第四条 档案的所有权属税务师事务所。对档案的调阅必须经过事务所有关人员批准,按规定办理调阅手续。第五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设立档案室,配备专人管理档案。第二章 档案资料的分类和立卷归档第六条 凡在工作和业务活动中形成,办理完毕后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资料,均应按《会计法》、《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别不同保管期限收集齐全予以分类保管。第七条 代理业务资料和业务活动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由各业务部整理;事务所的帐册、凭证、收据、报表等会计资料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各类收发文资料和各类出版社、各级税务机关编印的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图书由经办人负责整理。整理人员按档案要求分类,送交档案管理人员检验后登记装订,立卷归档。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对已办结应归档的资料,于次月底前整理好移交档案员分类立案归档,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档案员应在及时立卷归档完毕。第九条 档案资料移交接收时,对方要按交接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移送方应列出清单,接收方根据清单进行清点无误后,对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第十条 对电子档案资料由经办人员采用计算机管理,按要求建立计算机档案管理目录,并在盘片上编号并注明时间。第三章 档案资料的保管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和提供查阅等日常工作。对保存的档案应编好必要的检索工具以便于及时提供利用。第十二条 档案室要具备六防要求: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确保档案安全。第十三条 完成整理立卷后,要按时保管年限进行区别保管。第十四条 经鉴定销毁的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有关人员负责监号其清册要立卷归档。第四章 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第十五条 凡查阅档案,都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外单位按规定需查阅档案,应凭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并经事务所领导批准。内部查阅档案,应说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超范围提供资料。第十六条 查阅者应爱护档案,不得将档案任意拆卷撕页、污损、涂改或私藏。查阅后,应及时归还。第十七条 查阅人查阅档案必须在事务所指定地点进行,未经所领导批准一般情况不得复印,档案管理人员应作出记录,查阅人签字。电子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只允许在计算机上查阅,不得复制拷贝。特殊情况需复制资料,须经事务所领导同意方可或拷贝。第五章 档案资料的保密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和各项管理制度,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将资料带出档案室。第十九条 查阅档案时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归还档案时,要检查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身携带保密材料。档案室有关文件和材料,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复印、照相等。第二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每年对库存的档案翻动一次,如发现破损霉变的档案,做到及时抢救。对电子资料,每年应用计算机进行试读,查验资料是否保存完好。发现档案遗失应立即向事务所领导报告及时处理。第二十二条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及时输档案移交手续。办理移交时,须有事务所相关领导在场监交,以明确责任。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保证执业的质量,减少和避免执业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质量控制,是批事务所为确保代理质量所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和规范工作程序。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制政策,是指事务所为确保代理质量的要求采取的基础方针及策略。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规范工作程序,是指事务所为贯彻执行质量控制制度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第五条 事务所对非代理业务的质量控制,除有特定要求外,应参照本制度办理。第二章 职业道德原则第六条 税务师事务所全体执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第七条 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在执业中应当在形式上和实际上独立于外部组织和所服务的(一)注册税务师对业务的承接、执业和报告的形成与提交均依法办事,独立自主,不依附其他机构和组织,也不受其干扰和影响。(二)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与委托单位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时,应向其上级声明并实行回避。1、 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2、 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3、 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4、 担任委托单位常年顾问或代办会计事项的;5、 其他或保持独立性应回避的事项。第八条 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中员对有关事项的调查、判断和意见的表述应当实事求是,不以主观好恶或成见行事,不允许因为成见或偏见而影响分析、处理问题的客观性。第九条 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应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第十条 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应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或执业中所掌握的委托单位的资料和情况为自己或关联单位、人员谋取利益,不得向委托单位索贿受贿,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和收受委托单位馈赠的礼品和其他好处;也不得向委托单位提出超越工作正常需要之外的个人要求。第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包括已离所的原执业人员)对于执业过程中得到的资料和情况,应当严格保守秘密,除非得到委托单位的书面允许或法律要求公布,不得将任何资料和情况泄露给第三者。第十二条 事务所对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遵守情况实施检查和监督,注册税务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在年度工作总结中就职业道德的遵守情况应作出说明。第三章 专业胜任能力第十三条 事务所全体执业人员应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代理业务。第十四条 事务所全体执业人员后续教育的要求,安排执业人员进行不同方式的业务培训,并给优秀人员适应奖励。(一)安排执业人员参加各专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知识、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专题培训;(二)派业务骨干到高水平的税务师事务所实践培训;(三)参加各种执业资格的学历考试培训;(四)召开专题业务研讨会;(五)利用工作空余时间自学并撰写论文。第十五条 事务所根据需要对特殊行业和特殊领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作专题培训。第十六条 事务所结合执业人员年检,对执业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专业技能的实际发挥以及职业道德的遵守情况作出评价,并建立执业人员业绩档案。第四章 工作委派第十七条 事务所的业务工作应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担任,为确保执业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委派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 业务的繁简及复杂程度;(二) 特殊的知识要求;(三) 可供选择委派的人员;(四) 执行工作时间的选择;(五) 人员轮换的连续性和周期;(六) 人员的在职培训机会;(七) 职业道德的回避要求。第十八条 在进行人员委派时还应注重项目负责人在经验、职位、背景、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资格服务对象的主要交涉人员相当;不同经历与特长的其他人员的组合与配合是否恰当;是否有利于业务监督制度的实际执行。第五章 督导第十九条 事务所实行三级复核形式的督导制度,要求各级督导中员对各层次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对业务工作所形成的工作进行复核,主任税务师复核部门经理工作,部门经理复核项目负责人工作,项目负责人复核其他执业人员工作。第二十条 事务所承接业务必须以所的名义接受委托,并签订业务委托书,承接业务应当考虑自身的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以及委托人是否正直、诚实,在承接业务前,应当了解是否接受业务。第二十一条 在接受委托业务并签订了业务委托书后,项目负责人或者由项目负责人指定的其他执业人员在实施工作前应进一步了解委托单位情况,分别编制总体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具体计划可运用操作程序来完成。第二十二条 执业人员对代理的具体工作应作出符合规定要求的工作记录,形成完整的工作底稿,并应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第二十三条 按照三级复核控制质量要求,各级人员的复核应有所侧重。(一) 注册税务师等对助理人员的复核:1、 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取得资料及记录的完整性;2、 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3、 对项目的证据意见是否恰当。(二)项目负责中对其他执业人员的复核侧重于:1、 预定的工作程序实施是否适当;2、 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3、 工作底稿填列是否完整;4、 工作记录、标识、勾稽关系是否清晰;5、 底稿归类是否恰当;6、 代理结论是否明确。(三)部门经理对项目负责人的复核侧重于:1、 重要程序的制定执行是否完成;2、 是否已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3、 各项目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有无遗漏;4、 期后、或有关事项是否已关注;5、 调整或未调整项目是否恰当并已汇总;6、 报告意见的确定是否恰当,与相关的披露是否一致。(四)所领导对部门经理的复核侧重于:1、 约定事项是否实现;2、 重要程序的制定与实施是否恰当;3、 重点领域的测试是否充分;4、 重要证据是否充分、适当;5、 重要调整事项是否恰当;6、 发表意见的确定是否恰当,报告的表述是否规范。第二十四条 复核人员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应要求有关人员予以答复处理,有关人员应将处理的结果告知复核人,并做出相应的记录。第二十五条 对外出具的工作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草拟或由项目负责人指定其他人员起草、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经部门负责人复核,报主任注册税务师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付印。第二十六条 付印后报告经注册税务师校对、签字盖章,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在发文本上登记份数,报告受理人签收。在报告受理人签收后,当场提醒受理人审阅一下报告有无错漏。第二十七条 事务所每年应组织人员抽查业务档案,对抽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对于应补充的必要证据责成有关人员限时完成,对一些共性问题经过专业人员的讨论后,确定对质量控制方针、程序及具体方法的修改补充意见。第六章 咨询第二十八条 事务所应根据代理工作的需要,在本所缺乏相关业务人才时,考虑在以下方面利用专家指导:(一) 特定项目的代理;(二) 需要特殊技术或方法的金额测算;(三) 涉及合约、诉讼和法律纠纷等法律意见;(四) 其他需专家指导的特殊事项。第二十九条 需向专家咨询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并由事务所负责人确认后,以事务所名义从外部聘请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专家担任业务顾问。第三十条 事务所应要求专家就咨询的问题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反映专家所实施的工作程序,所使用的原始资料和选用的假设条件、方法,形成的结论意见。专家出具的报告必须签名或盖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务所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事务所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人事管理是指对本所员工的考核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辞职、辞退、退休等方面的管理。第三条 员工的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并在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考试、考核评议后择优录用。1、 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事务所工作相关,在校期间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品德良好,能胜任税务代理工作;2、 社会招用人员应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与本所业务工作相关的专业特长,工作成绩突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通胜任税务代理工作;第四条 员工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1、 董事会确定员工招聘计划;2、 发布招聘广告;3、 组织招聘考试,确定预选名单进行考核评议;4、 确定最终人选;5、 签订劳动合同。第五条 员工培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安排。第六条 事务所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且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严肃搞好对员工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考核实行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被考核者应事先提交工作总结材料,被考核者所在部门根据其表现提供初评意见,最后由所长办公会议或所考评小组决定员工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积和不称职四级。员工的考核与职务晋升、奖励等相联系。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优秀应予以晋升或嘉奖。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员工应予警示,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者可予以辞退。第七条 员工的职级分为助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第八条 员工职务的任免:1、 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决定;2、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3、 部门经理由董事长决定;4、 项目经理由部门经理决定。第九条 为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事务所推行轮岗制度,一般工作人员的轮岗由部门经理决定;部门经理的轮岗由董事长决定。被轮岗员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交接手续到新岗位上班。第十条 员工辞职必须在1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组织人事部门作用调动不受此限),经本所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一第注册税务师到了国家规定不得执业的年龄界限,应当办理退休以及转股手续。如果董事会认为需要,仍可予以返聘,但不再担任事务所任何领导职务,不拥有事务所的股权,不再行使税务代理业务报告签字权。26xyz0

莎菲娜娜
1.持这本税务师证书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国税发〔2011〕9号)、《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税总发〔2013〕97号)等相关规定,拥有税务师或其他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资格证书者给予加分或优先录取。很多证书需要毕业且从事该工作几年后方可报考,但是大学应届生可以报考税务师,这样大家便可以充分利用空闲的时间来报考学习。
2.税务师行业缺口大,证书含金量高
近几年,随着我国税务制度的改革,企业需要大量获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专家型人才来进行税务筹划、税务核算、税务申报、税务管理等工作。税务师的职业发展前景是乐观的。从市场就业来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在税收领域中,税务师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纳税人的数量庞大决定了我国需要大量的税务师,目前税务师的缺口比较大,需要的人才较多,所以税务师证书的含金量较高。就业机会增多,可以在税务师事务所,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等高薪行业就业。
3.薪资前景诱惑足
人才供应赶不上需求,这也使得税务师的薪资待遇水涨船高。就一线城市而言,税务师月薪一般在1万至2万之间。如果能力出众,工作经验足够的话,做到管理层,达到税务经理收入更是可观。税务总监等级别,年薪也能达到40万至100万。
titilovesanny
一般是2000元奖金保会计网校税务师辅导课程交费学员,选报网校5门税务师课程、一年内5门全部通过:1、总成绩第1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2、总成绩第2名、总成绩第3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3、其它通过者共奖励1万元,如有多人符合要求,则多人均分,总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1万元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辅导课程交费学员,选报网校4门及以上税务师课程,一年内4门通过:总成绩前3名,依次每人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3000元、2000元。◎ 三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1万元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辅导课程交费学员,选报网校3门及以上税务师课程,一年内通过3门:从通过者随机抽取20名幸运学员,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单科奖学金单科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1万元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辅导课程交费学员、且单科成绩最高者,每科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鼓励奖参加网校任意辅导课程均可享5折优惠(ACCA、美国CPA、CMA、咨询会员及实验班、论文班、网络直播课、面授班、继续教育、财务精英孵化课程、零基础上岗班等课程除外)。为感谢大家对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奖学金评选活动的积极参与,我们将从所有参加奖学金评选的网校税务师考试辅导交费学员中随机抽取100名幸运学员,自奖学金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正保会计网校任意辅导课程均可享受5折优惠。初级职称奖——奖学金实施细则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初级会计职称奖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参加对象:所有参加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辅导的交费学员※ 奖项设置:参与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获得,有关的获奖要求及奖励金额如下:※ 针对课程:《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万元正保会计网校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交费学员、选报网校2门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一年内全科通过:1、初级总成绩第1名奖励人民币1万元;2、总成绩第2名、第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2000元;◎ 二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3500元正保会计网校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交费学员、选报网校2门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一年内全科通过:初级总成绩第4名至第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三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2000元正保会计网校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交费学员选报网校1门及以上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一年内通过1门:从其他初级通过者中随机抽取20名幸运学员,每人奖励人民币100元;◎ 单科奖学金单科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2000元正保会计网校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交费学员、且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辅导单科成绩最高者:初级单科最高分者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鼓励奖参加网校任意辅导课程均可享5折优惠(ACCA、美国CPA、CMA、咨询会员及实验班、论文班、网络直播课、面授班、继续教育、财务精英孵化课程、零基础上岗班等课程除外)。为感谢大家对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奖学金评选活动的积极参与,我们将从所有参加奖学金评选的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交费学员中随机抽取100名幸运学员,自奖学金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正保会计网校任意辅导课程均可享受5折优惠。中级职称奖--奖学金实施细则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中级职称奖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参加对象:所有参加正保会计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辅导的交费学员※ 奖项设置:参与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获得,有关的获奖要求及奖励金额如下:※ 针对课程:《经济法》、《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 一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万元 正保会计网校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交费学员、选报网校3门中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一年内全科通过: 1、总成绩第1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 2、总成绩第2名、第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万元、5000元。◎ 二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万元 正保会计网校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交费学员、选报网校3门中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一年内全科通过: 1、中级总成绩第4名至第10名各奖励人民币1500元。 2、从其他中级通过者中随机抽取20名幸运学员,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三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4000元 正保会计网校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交费学员、选报网校2门及以上中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一年内通过1门: 从其他中级通过者中随机抽取20名幸运学员,每人奖励人民币200元。◎ 单科奖学金 单科奖学金:总奖金额人民币6000元 正保会计网校会计职称辅导课程交费学员、且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辅导单科成绩最高者: 中级单科最高分者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鼓励奖
一袋馋师
有。海南省通过税务师考试可以申请的奖励有现金奖励、积分落户、个税减免等,所以是有补贴的。海南,简称“琼”,省会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港)。
南瓜冰妈
领学网为你解答:财会界有两个山脉级证书,那就是注册会计师证书和税务师证书,这两个证书向来是会计人想要收入囊中的证书,但是还有很多人搞不清楚,经常有同学会问考税务师好还是考注册会计师好?这CPA证书和TA证书到底有什么区别,小编这就带大家深挖一下。这首先要从这两种考试的差异谈起:注册会计师(简称:CPA)考试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会执业资格的考试,2015年11月20日开始报名的税务师(简称:TA)考试,是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的税务师职业资格的考试,前者是准入类考试,后者是水平评价类考试。专业性差异在涉税服务领域,税务师更具有专业性。并且CPA考试与TA考试存在专业上的差异,专业上的差异导致了考试命题上的差异。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主科是会计和审计,税法在CPA考试中以一个科目出现,而且属于副科。税务师考试的主科就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这三科,其中税法一包括了我国商品劳务税的各个税种,这些税种的计税依据与销售额、劳务服务额等流转额直接相关,而税法二包括了我国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的税种,计税依据与所得额、财产价值或数量以及财产收益等等相关。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则涵盖税收程序法、涉税会计、纳税申报具体操作、纳税检查、税务代理等内容。执业目的差异税务师的涉税鉴证是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对被鉴证单位涉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意见,从而为税收征纳双方提供合法、准确的涉税信息,其执业行为的目的是对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负责。注册会计师的财务审计,是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和公允发表意见,其执业行为的目的是对股东等投资者负责。由于执业目的不同,注册会计师同时提供“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可能会造成审计质量的下降。其实,到底是考注册会计师还是税务师主要还是要看你自己,看你自己想要从事审计类工作还是涉税类工作,但是小编觉得,如果精力充沛,完全可以把两个证书都拿下,双证在手,掌握更多财会知识,就业层面就会更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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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事务所性质和特点是建立适应事务所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的思想基础1.要明确脱钩改制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场深刻革命,它对事务所的影响是巨大的事务所脱钩改制的完成,标志着事务所从国有官办,或者说从事业单位,脱钩改制成为由注册会计师和其他相关资格的在事务所执业的人员出资兴办的民营社会中介组织。从国有到民营这一变化是深刻的,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深刻革命,是新事务所建立内部制度的立足点、出发点,一切内部制度的建立都要适应这一体制的变化。2.要充分了解改制后事务所的特点首先,改制后事务所的员工既是老板股东(出资人)又是打工仔,这与按《公司法》设立的工商企业的股东是不同的。《公司法》要求与《注册会计师法》和“审批办法”中对事务所出资人要求是不同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法》中没有对公司以外的法人和自然人限制,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单位均可出资,而《注册会计师》和“审批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事务所的股东(出资人)必须是在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相关资格的在事务所执业的人员出资,事务所以外的其他人员和法人单位均不能出资。这些规定和要求充分地表现出了事务所内部的这种既是老板(出资人)又是打工仔,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的特点。这一特点在制定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时,应给予重视。其次,事务所的出资多少不能代表其规模的大小,也不是给事务所带来收益的必要条件。《注册会计师法》和“审批办法”虽然规定事务所设立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万元,有一定的注册资金要求,但这不是给事务所带来收入的必要条件和先决条件。试想有几位执业水平、业务素质、政策水平较高,讲信誉,风险控制、质量控制能力都较强,又有一定客户,他们在不出资的情况下,采用租赁的形式,租用适当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是否能够执业呢?是否可以较好地完成审计项目,为客户提供服务,取得业务收入呢?我想是可以的。而工商企业单独靠人的能力是做不到的。因此,可以说事务所的收益不是靠资本的多少取得的,而是靠执业人员的素质、能力取得的。《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资金的要求和事务所注册资本的多少不能代表其规模能力和执业水平的高低,而是表明其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事务所在制定分配政策时需要充分重视。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的原则1.合规合法性、合理性、适应性统筹考虑的原则。合规合法性,是指事务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遵守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的形式和内容都不能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和条款。如“请销假制度”、 “工资福利制度”不能违背《劳动法》中有关维护职工权益的规定。事务所的“内部规范、标准”不能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等。所以说事务所在制定有关制度、规定时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去做。这一点是我们在制定内部制度时必须坚持的,不然我们制定的制度将不能得到落实和执行。合理性,是指事务所制定的制度,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一视同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坚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制度的制定时,要充分体现出制度的平等,执行时也能充分落实,制度不能只对执行者而不对管理者。我想更重要的是事务所的领导是否能够充分认识这一点。适用性,是指事务所内部制度的建立要与自己的规模、人员素质、人员结构、客户来源、机构设置所处的地域、发展目标等相适应。一个地区的生活习惯、约定俗成的规矩,以及在国际交往中的国际惯例都是当地和一定范围内大家共同遵守和认同的。所以,国家政策的制定,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有其适应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那么一个企业、一个单位内部制度的建立也必须适用其特定的人群和周围的环境。因此说内部制度建立中的适用性,是决定制度能否贯彻执行和切实有效落实的关键。制度再好,不能适用也是徒劳的。另外,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以上三个方面的考虑,是有机的整体,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点,不能只重视适用性而忽视了合法性,更不能只注重合理性、适用性而淡化了合法性。三者的有机结合,统筹考虑才能制定出适应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2.责任、风险、能力与利益对等的原则责任,是指事务所员工在执业和管理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事务所接受委托为客户服务所要求承担的责任。风险,是指事务所和执业人员个人在为客户服务时由于工作执业能力不足、判断失误和重大遗漏而给事务所和个人造成承担责任的可能和隐患。能力,是指事务所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包括:管理能力、业务素质、思想政治水平、政策水平、执业水平、职业道德以及给事务所带来收益可能的能力等。利益,对事务所来说是指事务所为客户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对员工来说是其在事务所工作、执业完成任务所取得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和享受事务所权益等。根据上述的概念,坚持责任、风险、利益对等的原则,在制定制度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点:(1)在制定业务管理制度时,在业务的承接、风险的控制、收费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应重点考虑事务所承担的风险,执业成本与收费水平的控制。(2)在制定人事办法、工资办法、奖励政策、质量控制制度时,要重点考虑员工的能力、执业水平,本人在事务所承担的责任,给事务所带来的收益,工资、福利待遇等。(3)在制度制定时,将员工的利益,自己能力的提高与事务所的兴衰、发展壮大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制度建设,分配机制的确立,将事务所的员工切身利益与事务所整体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同舟共济,共闯市场经济风浪的团结奋斗的集体。(4)在制度建设上,要在明确责任目标任务的同时,实施科学的、客观的量化考核。建立起完善科学的制度是事务所内部平等竞争、快速发展的基础,但建立良好、客观的量化考核办法,是制度得以落实的保证,也是实施合理分配制度的基础。因此,事务所在制定完善内部制度的同时,应建立事务所责任明确、指标具体的目标责任体系,将事务所的任务、目标分解到部门、班组和个人,然后进行严格的量化考核,以此来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3.立足当前、放眼未来,在制度建设中要体现长期发展与眼前利益兼顾的原则(1)给自己的事务所合理定位,确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一个事务所由于其规模、人员素质、所处地域、客户来源、服务对象等的不同,在制定各项政策制度和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时也不一样。因此,正确评价和准确地确定事务所在同行业的水平、所处的地位,合理预测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走向等是事务所合理定位的基础。根据上述条件的分析、判断后再确定自己发展目标、前进方向,并将其发展的目标、确定的方向融入制度建设当中去,而互要得到落实,以达到目标的实现。(2)在经营思想上,应在坚持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当前的利益。在科学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确立自已的发展目标是十分重要的,而脚踏实地的做好当前工作又是实现长期目标的基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好高鹜远的目标,只能是空中楼阁,是不能实现的。所以,我们在确定和制定事务所的政策制度时,应立足于巩固现有的业务来源,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益,在稳定和实现当前利益的同时发展和壮大自己,开拓新的领域和业务。只有承认现实,在制度建设中体现稳定目前的业务,稳定注册会计师队伍和经营开拓市场与提高执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有机结合,才能使事务所在稳定当前业务领域中求生存,在稳步发展中求提高。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制度才可行,措施才能得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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