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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兜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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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的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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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巡视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主要负责人:陆丰泉)2、政策法规处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主要负责人:陈 林)3、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徐志云)4、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郑明珠)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爱球)6、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备)7、计划统计处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主要负责人:周玉海)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主要负责人:李应志)9、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主要负责人:程明红)10、人事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负责人:朱建国)11、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国税文化建设和干部能力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黄益冲)12、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主要负责人:蔡德田)13、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巡视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视组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研究、组织、协调本省的巡视工作;承办总局巡视办、省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负责人:黄经东)?14、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税务干部培训中心除外)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主要负责人:陈洪锦)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1、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刘晓东)2、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对所辖部分省属以上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主要负责人:李应志)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1、信息中心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实施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负责全省国税数据的加工、存储、发布及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孙晨曦)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和房产;负责基建工作;负责水电气设备、车辆的购置、使用、维修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税务服装的制做和发放、办公用品等物品的购置、保管和分配;负责生活保障、来宾接待、会议安排、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社区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主要负责人:陈常有)3、江苏省税务干部学校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的具体工作;负责高层次和专门人才教育培养;负责远程教育和管理;负责全系统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税收课题科研和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和科研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徐至诚)4、税收科学研究所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和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办好税收宣传、科研刊物;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陈锡平)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冯一江)(四)所属机构1、南京市国家税务局2、苏州市国家税务局3、无锡市国家税务局4、常州市国家税务局5、镇江市国家税务局6、扬州市国家税务局7、南通市国家税务局8、泰州市国家税务局9、徐州市国家税务局10、宿迁市国家税务局11、淮安市国家税务局12、盐城市国家税务局13、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14、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15、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张家港税务师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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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yoyo0403

(一)直属行政机构1.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指导、协调和管理辖区范围内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情况;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和分级分类稽查工作;组织全市或区域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承担案件的转办、查办工作;负责外市国地税部门转送的涉税违法案件协查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内设机构:综合业务股、选案审理股(举报中心)、稽查执行股等4个股。综合管理股:承担本单位人事管理、教育和创建、纪检监察、党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稽查工作的各种制度、规定、办法的制定与管理。负责各类稽查报表、计会报表的收集、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稽查业务的学习、培训及业务考核,负责与外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与配合。选案审理股(举报中心):承担税务违法案件的交流及公告工作;对违法案件的具体违法事实进行归类与分析,提出改进征管、稽查的建议工作;举报案件的受理登记、送转、回复及举报奖励的管理工作;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上级指示精神,确定全年的稽查工作重点、编制稽查计划、拟订阶段性稽查方案。接收税收风险评估分局下达的检查任务名单,制定检查计划,并按要求分配稽查任务;监控跟踪稽查的全过程。承担对稽查案件的审理工作;与市局各处室的联系及税收政策的请示、传达;稽查案卷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查补税款超过规定限额的税务案件的初审工作及报送市局重大涉税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工作;对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工作。稽查执行股:承担税收大要案件、一般稽查案件和上级布置的有关稽查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承担典型案例的分析,提出改进征管、稽查的建议工作;提请采取、组织实施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对查结案件的复查工作;承担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等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税款等追缴入库管理;按规定要求对稽查案件进行公示。2.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局,和第一税务分局合署)3.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评估分局(和数据管理科合署)(二)派出机构1.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和征收税务分局合署)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税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不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注册税务师的管理;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工作,实现收入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和预测分析;承担发票、税务票证的实物管理;负责税务登记、项目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发票购销和门临代开发票等涉税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承担对纳税人违反相关税务管理行为的一般性违规违章处理;其他相关工作。内设机构:综合业务股、宣传咨询股、办税服务股等3个股。综合业务股:负责制定内部各项行政工作规章制度、工作督查;负责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地税网站建设和网站信息报道;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卫生、绿化;负责信访、保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负责党建、创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事管理、组织开展分局内部绩效考核及先进的推荐评选;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市(本市)纳税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纳税服务工作调研及督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管理;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负责制定内部各项业务工作规范;负责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负责对各类涉税业务进行内部培训、业务指导及内部业务督查;负责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与协调;负责有需要的各类涉税资料向税源管理分局的及时传递;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宣传咨询股:负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日常税法宣传及纳税辅导;负责编印发放各种税法宣传材料;负责协助苏州市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建设;负责本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线咨询管理;负责本市12366短信平台的日常管理,并组织实施向纳税人批量发送申报、缴款提醒信息;负责维权服务中心的建设;负责面向纳税人的权益保护,组织实施除税务行政复议、应诉以外的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纳税人之家”开展活动;负责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处置(包括转办、督办);负责组织纳税人(社会)满意度的调查分析;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办税服务股:负责办税服务厅依纳税人申请的各类涉税业务的受理、审核、审批、出件及后续管理资料的传递;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等环节中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负责网上办税服务厅所有涉税业务的受理及办理;负责各项税款、基金费数据的批量发送扣款和单户扣款;负责征收区域内的税收票证、发票的库存管理;负责编制会统报表;负责窗口受理资料的影印、归档;负责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的维护与安全管理;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2. 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税务分局)承担张家港市行政区域内(除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保险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十大集团企业、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市本级企业、总局和省局定点联系企业、连锁企业、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和风险评定工作;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内设机构:综合管理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风险评定股等5个股。综合管理股:承担本单位人事管理、教育和创建、纪检监察、党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贯彻落实税源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税政、法规、征管和数据等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指导、协调税源管理所进行风险应对的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税源管理股:承担重点税源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做好纳税户的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日常监控分析,完成低风险事项的评定处理;实施重点税源户的宏观、微观分析,做好税源预测分析等。风险评定股:承担部门推送中等风险事项的评定处理,实施纳税评估或日常检查,集中实施注销检查;总结风险应对、注销检查成果及问题,及时反馈。3.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承担凤凰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管理和风险评定工作;负责个体税收的委托代征;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内设机构:综合管理股、税源管理所一股、税源管理二股、风险评定股等4个股。综合管理股:承担本单位人事管理、教育和创建、纪检监察、党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贯彻落实税源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税政、法规、征管和数据等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指导、协调税源管理所进行风险应对的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税源管理股:承担一般税源专业化管理;做好纳税户的日常税源管理工作;负责一般税源日常监控分析,完成低风险事项的评定处理;实施一般税源户的宏观、微观分析,做好税源预测分析等。风险评定股:承担部门推送中等风险事项的评定处理,实施纳税评估或日常检查,集中实施注销检查;总结风险应对、注销检查成果及问题,及时反馈。4.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承担乐余镇、南丰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管理和风险评定工作;负责个体税收的委托代征;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内设机构和职能同第三税务分局。5.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承担锦丰镇、大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管理和风险评定工作;负责个体税收的委托代征;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内设机构和职能同第三税务分局。6.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承担塘桥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管理和风险评定工作;负责个体税收的委托代征;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内设机构和职能同第三税务分局。7.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承担金港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管理和风险评定工作;负责个体税收的委托代征;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内设机构和职能同第三税务分局。8.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承担经济开发区、杨舍镇行政区范围内(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管理和风险评定工作;负责个体税收的委托代征;承担相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内设机构:综合管理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风险评定股等5个股。内设机构职能同第三税务分局。(三)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设置三个事业单位:1.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承担张家港市行政区域内契税、耕地占用税和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工作。2.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承担系统内计算机开发、应用,负责电算化管理、内部网络运行维护,组织系统内计算机业务培训。3.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培训中心承担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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