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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优米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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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喵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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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2020年税务师职称考试

1.(单选题)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上述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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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选题)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

A.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B.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C.办理停业税务登记

D.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单选题)税务师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其涉税服务,涉税服务对象也不得违背涉税服务人员的意志。这体现了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必须遵循()。

A.自愿委托原则

B.依法代理原则

C.独立原则

D.公正原则

4.(单选题)涉税服务关系确立的前提是()。

A.双方自愿委托和自愿受理

B.受托方愿意受理

C.委托方无逃税、骗税等违法记录

D.委托方愿意委托

5.(单选题)发生下列情形,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是()。

A.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B.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C.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

D.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答案解析: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上述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道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答案解析:税务师不能以任何方式强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其涉税服务,涉税服务对象也不得违背涉税服务人员的意志。这体现了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委托原则。

答案解析:涉税服务不同于一般民事代理服务,涉税服务关系的确立,应当以双方自愿委托和自愿受理为前提,同时还要受涉税服务人资格、涉税服务范围及委托事项的限制。

答案解析:选项A:税务师发生变化的,应由协议双方协商对原订协议书进行修改和补充,属于涉税服务关系的变更;选项C: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选项D: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税务师实务历年真题及答案

341 评论(15)

幸福人生168

天津会计 我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考试 每日一练 试题,来一起在税务师考试题库做练习吧!坚持做题是备考税务师的重要环节,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2020年税务师考试

综合分析题

位于市区的境内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甲公司实现会计利润1828万元,有关资料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为1700万元。其中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1500万元,7月销售货物因购买方延期付款,收取的含税延期付款利息收入232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972

贷:主营业务收入1700

其他应付款3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40

(2)转让一项符合条件的技术所有权,取得转让收入700万元。与该技术所有权有关的成本费用为100万元。

(3)“投资收益”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撤回对境内居民企业乙公司的投资取得120万元,其中含初始投资成本65万元,另含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20万元。二是从境外A公司分回投资收益折合人民币30万元,已经在境外按照规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境外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4)“管理费用”借方发生额为1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万元,诉讼费10万元。“销售费用”借方发生额为350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300万元。“财务费用”借方发生额为50万元,其中向职工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款期限半年,公司与职工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并支付利息费用24万元(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

(5)该公司2018年12月15日购置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并投入使用,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116万元。

(6)“营业外支出”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通过企业行政部门直接对贫困地区捐款30万元;二是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罚款12万元;三是订购的一批材料因临时取消不再购进而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30万元。

(7)该公司在2018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万元。

(8)2018年发现2016年实际资产损失200万元未在税前扣除,假如2016年已纳企业所得税80万元,会计上未做处理。

问题(不考虑其他事项):

1.分别指出甲公司上述涉税事项存在的问题,对上述业务涉税事项进行纳税调整,并简述理由。

2.计算该公司上述业务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

3.指出业务(8)涉及的税务处理,并指出应采用何种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方式。

4.计算该公司201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1)销售货物的同时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应该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该公司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时候只计算了产品销售收入的销项税,没有计算延期付款利息的销项税。所以应补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该技术转让应纳税调减=500+(700-100-500)×50%=550(万元)。

(3)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是免税的,所以应纳税调减20万元。从境外分回的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30/(1-10%)×15%=5(万元),已在A公司所在国缴纳企业所得税=30/(1-10%)×10%=(万元),应在我国补税=(万元)。

(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的5‰=1700×5‰=(万元)>8×60%=(万元),业务招待费只能税前扣除万元,所以需要纳税调增=(万元),发生的诉讼费用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不需要作纳税调整。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税前扣除限额=1700×15%=255(万元),实际发生300万元,需要纳税调增=300-255=45(万元)。

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一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二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向职工借款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限额=300×5%×6/12=(万元),需要纳税调增=(万元)。

(5)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该公司当年可以抵免的应纳税额=116×10%=(万元)。

(6)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是本题是直接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所以需要纳税调增30万元;

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不得税前扣除,所以需要纳税调增12万元;

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支出,准予税前扣除,不需要纳税调整。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15万元。

2.业务(1)应补缴增值税=232/×16%=32(万元),应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32×(7%+3%+2%)=(万元)。该公司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2+(万元)。

3.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2016年实际资产损失200万元未在税前扣除”相当于2016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则这30万元可以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4.该公司2018年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201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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