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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五门科目,即:《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发展的新兴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在中国经济蓬勃向上的同时,一方面由于经济运行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因为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客观需要,政府管理经济的模式发生了深刻的转变,宏观调控成为主导,而且,各行业自律性组织——行业协会及其中介机构得到了更多建设。
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注税从业人员的个人职业发展前景是非常乐观的。实际上,它已成为继注册会计师以后又一个炙手可热的执业资格。
雪诉离歌
目前许多考生现在就准备复习注册税务师了,那么怎样做好初级 会计职称 考试的备考?下面给大家讲解税务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你。
账簿、凭证管理
(一)设置账簿的范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相关规定设置账簿。(注意: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设立登记)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4.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
(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注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2.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 会计电算化 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账簿、凭证的保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扩展注册税务师考试的阅读】
含金量
“四大”的税务师事务所或税务部门对于员工晋升经理要求必须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而经理的年薪在30-50万左右。
(1)税务师职业资格是税务专业人员职业能力的重要标识。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应当具备下列职业能力:
①熟悉并掌握涉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准则;
②有丰富的税务专业知识,独立开展包括涉税鉴证、申报代理、税收筹划、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在内的各项涉税专业服务工作;
③运用财会、税收专业理论与方法,较好完成涉税服务业务;
④独立解决涉税服务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2)税务师职业资格是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必要条件。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设立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应符合对合伙人和股东的税务师数量的条件要求;从事鉴证服务、申报准备、税收筹划和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等特定行为须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登记,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授权的专业服务机构外,不得从事上述特定行为。
(3)税务师职业资格是选拔优秀税务干部及税务专业人员的优先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国税发〔2011〕9号)《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税总发〔2013〕97号)《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的通告》(2013年第1号通告)及“数字人事”管理方式等相关规定,拥有税务师或其他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资格证书者给予加分或优先录取。
(4)税务师职业资格是积分落户的加分项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在目前已经实施积分落户的天津市,注册税务师证书是积分落户的加分项目。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也将是积分落户的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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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概述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地进行考试,我特意收集整理了税务师《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概述,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助你顺利备考!
注册税务师概述
一、注册税务师的概念
注册税务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
【提示】注册税务师个人不得独立执业。
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
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也是税务代理的范围,主要包括涉税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业务。
1.涉税服务业务包括:税务咨询类服务、申报准备类服务、涉税代理类服务和其他涉税服务四种类型。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2.涉税鉴证业务包括: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三种类型。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资产损失的鉴证;
(3)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4)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三、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
(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作为代理人必须是经批准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作为被代理人一方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二)代理活动的公正性
(三)法律约束性
(四)执业活动的知识性和专业性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注册税务师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代理活动。同时,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
税务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在代理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注册税务师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但是这种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代理过错。若因注册税务师工作过失而导致委托方发生损失的,委托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七)执业有偿服务性
四、注册税务师的执业原则
(1)自愿委托原则;
(2)依法代理原则;
(3)独立、公正原则;
(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税务代理的含义
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六、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1.税务代理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
2.税务代理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
3.税务代理有利于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
4.税务代理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扩展阅读税务师考试知识点】
标准条件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 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具体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税法(一) 140 84
税法(二) 140 84
税收相关法律 140 84
财务与会计 140 84
税务代理实务 10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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