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妙樱花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法律依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飘渺于浮尘中
法律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吉林、上海、江西、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西藏、新疆、青岛、深圳的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同时,多地也正式发文落地社保费用税务部门征收规定。这意味着社保费征收变动事宜终于落地,社保费征收工作拉开了新的篇章。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管,也就是社会保险费从登记、申报、审核、征收、追欠、记账等在内的全部工作均划转至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征收之后,用人单位申报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需与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一致;同时,在遭遇欠缴、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纠纷时,税务部门作为国家强制机器,社保征收将强制执行,违规处罚也能得到落实。结合当前社会保险征收模式,梳理当前税务征收社会保险的趋势,进一步规范用工很有必要。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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