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真切切
1994年9月,淄博市税务局随税制改革机构分设为淄博市国家税务局与淄博市地方税务局。9月10日,中共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立。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政工科、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地方税管理科、计划会计科、征收管理科、装具票证管理科;9月28日,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成立,副县级建制;10月21日,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成立,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1996年12月,机构改革,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设立八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税收管理三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装备票证管理科、人事教育科。1997年2月,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征收分局成立。1998年5月,适应全市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地方税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分级管理,保留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新设齐鲁石化、博山、淄川、周村分局,负责所在区的市属及部分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地方税收。7月,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改名为稽查局。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全省地方税务机关实行"上级地税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管理、以上级地税部门垂直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税收管理三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装备票证科、人事教育科8个职能科室;下辖直属征收分局、涉外征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博山分局、淄川分局、周村分局、稽查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处、培训中心、鲁中会计师事务所10个直属单位和张店区局、淄川区局、博山区局、临淄区局、周村区局、开发区分局、桓台县局、沂源县局、高青县局9个区县局。2001年,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税收管理一科、税收管理二科、税收管理三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票证装备科、人事教育科8个职能科室;下辖直属征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稽查局、博山分局、淄川分局、周村分局、涉外分局、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处、培训中心9个直属单位和张店区局、淄川区局、博山区局、临淄区局、周村区局、开发区分局、桓台县局、沂源县局、高青县局9个区县局。2002年9月,按照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机构改革的要求,重新进行了机构设置。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收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统计科、财务装备科、组织人事科、政治工作科(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监察室9个科室。市局直辖直属征收分局、齐鲁石化分局和涉外分局6个征收分局及1个稽查局;下辖张店、临淄、淄川、博山、周村、高新区6个区分局和桓台、沂源、高青3个县局。2004年7月,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文件精神,市局设立信息中心(挂地税纳税服务中心牌子)作为事业单位。
尛嘴亂吃
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淄博高新区国税局内设机构12个,级别为正科级。声明:百度百科是免费编辑平台,无收费代编服务详情1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是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任局长是杨林。中文名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所属部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政府所属地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任领导杨林(局长)快速导航现任领导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和高新区工委、管委提供决策参考。(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和高新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1]现任领导杨林(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光华(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正处长级))刘普照(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调研员)李兆廷(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文华(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文波(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征(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刚(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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