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塔11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 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材料: (一)事务所章程(草案); (二)发起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出资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出资人协议书; (五)出资证明; (六)拟任所长人选的有关资料; (七)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 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九)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十)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税务师事务所是专职从事税务代理工作机构,税务师事务所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工作内容有:税务代理、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要制定政策和程序,监控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负荷及可供调配的项目负责人数量,以使项目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履行对业务的执行及监督职责、还有进行审核的责任。
2010年,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严格评审,事务所获得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最高等级AAAAA资质认定,成为全国顶尖税务师事务所之一。 2010年,事务所涉税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在上海地区事务所业务收入、人均业务收入、业务增幅三项指标上位列第一。在全国也名列前茅。 2014年,立信税务实现营业收入亿元(数据来源:中国注册师协会),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业务收入排行榜上位列第四名,在以独立核算法人机构为主体的全国税务师事务所排行榜上位列第一名。 另外,立信税务也是中国排名第一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世界排名第五的“BDO国际咨询联盟”两大国内外旗舰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税务服务合作伙伴。伴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走出国门,到海外投资发展。我们将借助BDO国际联盟在全球的网络,积极为中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提供海外并购、资产收购、特别纳税调整、同期资料报告、转让定价等方面的专业税务服务。 目前公司已分别在北京、天津、广东、山东、贵州、大连、厦门、重庆、湖南、深圳、云南、江苏、四川、河南、湘西、西藏、浙江、珠海、辽宁、东莞和渤海等地设立了21余家分所,也是BDO国际咨询联盟中国区成员所。2015年服务网络将不断发展延伸,其业务执行能力已达“全覆盖,精专细”的行业高端服务标准,提供全方位的国内及国际涉税服务。
这个是没有收入金额的规定的。 只要你们正常合法经营,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小所也就3000,Big4的associate能有6、7千
提交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变更申请书,带公章,法人章,到工商局办理变更业务,三个工作日后就可以去拿营业执照了。
当公务员去吧。 一天啥活不用干,光挣钱。 不比你这一天担责任强呀。 都是玩财税的,你干税审,哪一眼没照顾到,到时候罚款,不罚哭你。
到企业查账翻凭证,代理小公司记账
出台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非常必要 (一)税务师事务所为公众提供的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公民、法人需要专业人士或机构为他们提供税款的计算、审核和筹划服务。同时,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为减少申报误差、提高申报质量,一些政策性强、技术难度高、涉税事项复杂的纳税事务,可以由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真实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从税收征管实践看,有力地证明了税务师事务所在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的活动是需要具备特殊技能的事项。税务师事务所通过加入本所的税务师为客户提供税收筹划、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审核、破产清算涉税鉴证等中介服务。要取得税务师资格必须参加难度极高的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由于税法体系庞大、内容复杂,并不是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有能力从事税务中介服务,即使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如果不经过专门训练并长期办理税收业务,也没有能力为客户提供涉税中介服务。 (三)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的是具有特殊信誉的社会活动。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的业务包括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如破产清算涉税鉴证、企业重组涉税鉴证、企业合并分立涉税鉴证、股权转让涉税鉴证、涉税司法鉴定业务等。“经济鉴证”意味着从业人员和机构出具的意见可以直接作为行政机关乃至司法机关作出决定或裁判的依据。 (四)中介机构市场秩序依然混乱,为整顿税务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必须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管。整顿经济鉴证服务市场,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实行禁入制度。整顿市场秩序仍然是鉴证类行业的重要任务。为整顿税务中介服务市场,就必须必须加强监管,禁止那些不具备特定资格资质、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和机构进入税务中介服务尤其是鉴证类服务市场。 (五)注册税务师立法严重滞后,目前还没有一部规范行业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如果取消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管,税务机关将没有其他替代手段对行业进行有效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取消行政登记和监管就意味着取消行政管理,取消行政管理就意味着出现管理真空。为避免这种不良后果的出现,必须加强监管。 我们相信,出台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将继续成为规范、促进行业进步的积极手段。
急着要待遇是不错,但要先知道自己的底子,有资本和人老板谈条件了,那你就成功了.建议先在社会上多学多看多问,积累自己的经验财富,这样你就有自己的资本,到时候无论做什么,都会让自己的待遇好起来.

樱花落雨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五个以上执业两年的注册会计师资格\x0d\x0a无限合伙公司需要二具以上执业两年的注册会计师资格\x0d\x0a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x0d\x0a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x0d\x0a第一章 总则\x0d\x0a\x0d\x0a第一条 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x0d\x0a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x0d\x0a康发展,制定本法。\x0d\x0a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是法律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x0d\x0a、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x0d\x0a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x0d\x0a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x0d\x0a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x0d\x0a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x0d\x0a组织。\x0d\x0a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x0d\x0a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x0d\x0a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x0d\x0a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证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x0d\x0a\x0d\x0a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x0d\x0a\x0d\x0a第七条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x0d\x0a,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x0d\x0a第八条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x0d\x0a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x0d\x0a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x0d\x0a第九条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x0d\x0a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x0d\x0a除有本法第十条所列情形外,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准予注册。\x0d\x0a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x0d\x0a(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x0d\x0a(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x0d\x0a(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x0d\x0a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x0d\x0a(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x0d\x0a五年的;\x0d\x0a(五)国家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x0d\x0a第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x0d\x0a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x0d\x0a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x0d\x0a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x0d\x0a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x0d\x0a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x0d\x0a第十二条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议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x0d\x0a的注册会计师证书。\x0d\x0a第十三条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x0d\x0a,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x0d\x0a师证书:\x0d\x0a(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x0d\x0a(二)受刑事处罚的;\x0d\x0a(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x0d\x0a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x0d\x0a(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x0d\x0a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x0d\x0a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x0d\x0a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x0d\x0a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x0d\x0a\x0d\x0a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规则\x0d\x0a\x0d\x0a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x0d\x0a(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x0d\x0a(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x0d\x0a(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x0d\x0a(四)法律、行政法律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x0d\x0a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x0d\x0a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x0d\x0a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x0d\x0a签订委托合同。\x0d\x0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依照前款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x0d\x0a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x0d\x0a件,察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x0d\x0a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x0d\x0a避。\x0d\x0a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x0d\x0a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x0d\x0a关报告:\x0d\x0a(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x0d\x0a(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x0d\x0a(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x0d\x0a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x0d\x0a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x0d\x0a序出具报告。\x0d\x0a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x0d\x0a(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x0d\x0a明;\x0d\x0a(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x0d\x0a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x0d\x0a(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x0d\x0a大误解,而不予指明;\x0d\x0a(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x0d\x0a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使用前\x0d\x0a款规定。\x0d\x0a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x0d\x0a(一)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x0d\x0a、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x0d\x0a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x0d\x0a(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务,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x0d\x0a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x0d\x0a(三)接受委托催收债款;\x0d\x0a(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x0d\x0a(五)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x0d\x0a(六)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x0d\x0a(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x0d\x0a\x0d\x0a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x0d\x0a\x0d\x0a第二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x0d\x0a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x0d\x0a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x0d\x0a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x0d\x0a(一)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x0d\x0a(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x0d\x0a(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x0d\x0a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x0d\x0a第二十五条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x0d\x0a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x0d\x0a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x0d\x0a(一)申请书;\x0d\x0a(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业务场所;\x0d\x0a(三)会计师事务所章程,有合伙协议的并应报送合伙协议;\x0d\x0a(四)注册会计师名单、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x0d\x0a(五)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合伙人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x0d\x0a(六)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证明;\x0d\x0a(七)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x0d\x0a第二十六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x0d\x0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报国务院财政\x0d\x0a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批准不当的,应当自收到备案报告之日起30日内通知\x0d\x0a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查。\x0d\x0a第二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须经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x0d\x0a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x0d\x0a第二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纳税。\x0d\x0a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x0d\x0a第二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的限制;但是,法律\x0d\x0a、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x0d\x0a第三十条 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x0d\x0a第三十一条 本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x0d\x0a第三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有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x0d\x0a(六)项、第(七)项所列的行为。\x0d\x0a\x0d\x0a第五章 注册会计师协会\x0d\x0a\x0d\x0a第三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x0d\x0a第三十四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x0d\x0a财政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章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会\x0d\x0a员代表大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x0d\x0a第三十五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报国务\x0d\x0a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x0d\x0a第三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支持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维护其合法权\x0d\x0a益,向有关方面反映其意见和建议。\x0d\x0a第三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x0d\x0a检查。\x0d\x0a第三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x0d\x0a\x0d\x0a第六章 法律责任\x0d\x0a\x0d\x0a第三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x0d\x0a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x0d\x0a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x0d\x0a销。\x0d\x0a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x0d\x0a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x0d\x0a销注册会计师证书。\x0d\x0a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x0d\x0a假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0d\x0a第四十条 对未经批准承办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单位,由省级\x0d\x0a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x0d\x0a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x0d\x0a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x0d\x0a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x0d\x0a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x0d\x0a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x0d\x0a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x0d\x0a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x0d\x0a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x0d\x0a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x0d\x0a第四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x0d\x0a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x0d\x0a\x0d\x0a第七章 附则\x0d\x0a\x0d\x0a第四十三条 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注册审计师,经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x0d\x0a,可以执行本法规定的业务,其资格认定和对其监督、指导、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另\x0d\x0a行规定。\x0d\x0a第四十四条 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按照互惠原\x0d\x0a则办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x0d\x0a。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国\x0d\x0a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x0d\x0a院财政部门批准。\x0d\x0a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的,\x0d\x0a须经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x0d\x0a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x0d\x0a第四十六条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x0d\x0a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同时废止。\x0d\x0a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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