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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莉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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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than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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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适用,伴随在企业设立、生产、经营和注销等各个环节,内容涉及方方面面。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开始施行,现有18个税种,目前已有12个税种完成立法;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近160个税收政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强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准确适用政策,作为纳税人的“必修课”,课程内容不断更新。制图:冯玥 周涛读懂政策是基础面对日益更新的内容,纳税人怎样才能修好“准确适用政策”这门课呢?采访中,多位专家表示,读懂政策是基础。“先了解政策这把尺子,才能准确衡量事实,得出正确结论。”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冬生形象地说。政策这么多,如何读懂呢?业内人士提供了一些方法,供读者参考。税收政策通常包含文件开头、主体和结尾等几部分。纳税人学习政策时,不妨套用“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的方法论,从文件关键部分找目的、抓关键和寻脉络,多角度学习税收政策。看开头,抓住“为”“为了”等关键词后的内容,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目的,明确政策宏观导向。“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读懂政策的前提。”中汇盛胜(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孔令文说,税收政策一般会开门见山地介绍其出台背景,即“为”“为了”等关键词后的内容。读懂这部分内容,可以事半功倍。看主体部分,结合政策涉及的税种和原理,了解政策的实质。“万变不离其宗,了解、熟悉各税种的基本原理,是读懂政策的关键。”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干部严颖长期研究各税种原理,她分享,政策聚焦到某一税种时,纳税人可以结合该税种的原理,理解政策的本质,读懂政策的主要内容。看结尾,寻找政策的“前辈”,倒查其上级文件和法律法规,厘清政策的变化点,并梳理该政策的历史沿革,丰富个人的税收知识体系。绝大多数税收政策最后一部分,为施行日期和此前政策的废止或继续执行。废止或继续执行的政策,大多数是新政策的“前身”,对比学习,很容易发现新政的变化点,从而有的放矢地适用政策。掌握这一方法后,读懂政策变得更容易。以前段时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为例。看开头,34号公告开宗明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优化办税服务,减轻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句话就明晰了该政策目的是优化办税服务、减轻办税负担,重点是贯彻落实有关税收政策。看主体,34号公告第一条详列了10个修订的表单和填表说明,结合该公告为申报表修订类文件,纳税人还需要全面关注政策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1年修订)。看结尾,细心的纳税人会发现,废止的不只是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还有关于抵缴税款的一些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规定,结合34号公告的相关内容,纳税人即可得出多缴企业所得税可退这一重要变化点,同时也印证了该公告的出台目的是“优化办税服务,减轻办税负担”。需要说明的是,还有一部分政策较为“特殊”,看起来是规范税务机关的文件,其实也与纳税人息息相关。从这些“公文”里,寻找与纳税人相关的要点,也有技巧。比如:以“管理办法”“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等字样命名的文件,多用以规范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以及税务检查等事项。读懂这类文件,纳税人需要对照与其紧密相关的政策类文件内容,了解这类政策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和方式。比如:修订部分申报表单、明确特殊事项纳税人的具体填报要求等的文件,纳税人首先需要关注申报表的变化,关注表内特殊事项,明晰申报表主表与各附表、附表内的勾稽关系。再比如: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内税务部门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等方面计划推出的举措,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文件,纳税人则应先了解这类文件绘制的改革蓝图,明确改革的方向和重点,而后结合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明确大蓝图下的“小目标”,确定下一步企业内部税务管理的改革方向。一般情况下,对于日常业务,掌握上述方法,纳税人即可读懂并准确适用税收政策。但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复杂业务、新兴业态,无法100%找到直接对应的政策规定,纳税人应先掌握业务实质,而后匹配适用相关的政策。“准确掌握业务实质,说到底,要看合同。合同证明业务,业务决定税务。”王冬生认为,企业需要结合合同中的交易标的、当事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等内容,判定业务实质,从而判断适用的税收政策、计算缴纳税款、进行申报。北京神州税道税务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吴东明也表示:“事先考虑周全、书面确定各方权利义务,是企业最好的自我保护,也是明确税务职责、规避税务风险的最好方法。”结合政策导向来适用在掌握读懂、适用政策要点后,纳税人还需要结合2022年的最新政策导向,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的适用。准确填报基础信息,精准获取优惠政策两办《意见》指出,2022年实现依法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税政科科长殷豪表示,在此背景下,纳税人应重点关注税务系统内登记的所属行业、开具发票的税率、品目等内容的准确性,以防因企业信息填写错误,致使大数据未识别到企业可能适用的政策,影响政策推送效果。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例,根据现行政策,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需要提醒的是,不适用该政策的行业,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税政科科员郝莹茜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大数据筛查抓取登记行业信息,针对可能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定向短信、电话辅导,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和移动办税小程序@深税推送相关链接,引导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行业登记错误将可能导致税务机关在大数据筛查时产生遗漏。”郝莹茜举例说,某个企业如果实际上从事制造业,但是行业错误登记为批发零售业,将导致税务机关在筛查可能符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企业时,误将该企业判定为不符合享受条件企业,未及时向其推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提醒。即企业如果自身缺乏对政策的关注度,则很可能未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合规管理日常涉税事项,确保自行判别的准确性据悉,税务机关将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孔令文表示,近年来,包括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涉税业务,被纳入“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畴。这种操作方式大幅度降低了纳税人的税务行政成本,与此同时也对纳税人提出了更高的合规和专业要求。“当前,纳税人自行判别、自行申报,并将资料留存备查,极大地提高了办税效率。”谈及进一步扩大自行判别范围,金地集团华南区域地产公司财务总监万华感慨道。但据记者了解,实务中,也有一些企业对自行判别“不太自信”。那么,企业应如何确保自行判别的准确性呢?孔令文建议纳税人,首先,可以利用上文的方法,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确保“自行判别”适用相关政策的准确性;接下来,把握日常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如纳税申报环节、税会差异核算等日常涉税事项口径及处理的准确性;最后,需要做好日常档案、合同、台账管理,全面留存备查相关涉税事项的资料,从容应对后续可能发生的检查。实务中,金地集团华南区域地产公司也是这么做的。万华表示,他们在适用“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时,重点关注政策的适用性,公司内部研究讨论、初步确认符合政策适用条件后,办税人员会向税务干部咨询、确认,然后着手准备资料。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也会及时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对于相关涉税资料,我们公司会及时做好线上、线下两方面的保管工作。”万华说,他们一方面,及时扫描资料在公司服务器中留存;另一方面,及时将书面材料放入专项档案袋中,在公司档案室妥善留存。善用税务机关服务,判定重要事项实质据了解,税务机关将探索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此前,北京神州税道税务研究中心曾就企业对事先裁定问题认知及需求进行过调研,结果显示,全部受访企业对政策适用问题都很关注,而且企业规模越大,对政策适用问题关注度越高。“相对于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在经营中发生复杂交易、重大投资或重组活动等概率更大,如果无法准确适用政策,往往造成投资经营决策的困难。”北京神州税道税务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吴东明分析,大型企业虽然可以通过向专家或同行咨询,进而仔细分析、作出决定,但仍会担心预期处理方案的确定性。“两办《意见》提出,探索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制度,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吴东明说,这一制度能有效降低纳税人预期涉税事项在适用税法方面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在我国的实施,企业界尤其是大型企业有着迫切需求。从长期看,相对稳定的税法规定不可能与日新月异的经济活动或行为一一对应,税法适用问题将一直存在。如果税务机关能够提供事先裁定,将在构建互信合作的税企关系、防范税务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吴东明表示,在前期的地方试点中,就有一个典型案例。无锡市某大企业由于境外吸收合并导致投资方变更,适用税收政策遇到困难,向无锡税务机关申请事先裁定,判定该企业境外吸收合并导致投资方变更是否符合特殊重组业务的标准。最终,税务机关召开事先裁定专题会议研判,裁定企业吸收合并行为可定性为特殊重组业务,进行递延纳税的税务处理。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罗玉婷表示,在政策适用过程中,业务实质的判定,对纳税义务是否成立及纳税人税收成本高低影响较大。纳税人可在税务机关进一步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后,充分利用该制度,以增强其税务管理的确定性。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2年1月21日B1版。来源:中国税务报

深圳税务师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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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是个小太阳

深圳国税网上办税大厅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涉税行业协会和机构的专业化作用 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的实施,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带来空前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面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政策咨询、宣传辅导工作将异常繁重,办税服务厅办税流量将大幅度增长。涉税专业服务等社会力量在支持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具有重要作用。税务机关应充分调动其力量,缓解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协力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 (一)税务机关要认真评估本地区12366咨询、办税服务厅服务资源与纳税人需求增长的匹配情况。对政策咨询、办税压力增加显著,税务机关承受力严重不足,需要借助涉税专业服务力量解决的,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参加12366专家咨询坐席、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自助办税和办税体验区咨询辅导,纳税人学堂专家辅导讲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志愿者身份,参加上述12366专家咨询、办税服务厅专家咨询、辅导、讲座活动。 (二)税务机关在制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宣传辅导方案时,可邀请税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代理记账协会等行业协会(以下称“涉税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研究。涉税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求以及专业服务的角度,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二、鼓励涉税行业协会和机构组织参加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辅导公益活动 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公益活动是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税务机关应当鼓励和引导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积极组织参与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辅导公益活动。 (一)鼓励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税务专家,通过微博、微信、微课堂等方式,免费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从专家专业角度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阐释改革积极意义,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鼓励涉税行业协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同心服务团”“专家讲师团”等,开展个人所得税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宣传辅导公益活动,向社会宣传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 (三)鼓励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公益大讲堂活动,免费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宣传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专项附加扣除等改革内容。 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规范开展市场化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涉及的相关市场化服务,可以在税务机关提供的基本纳税服务之外,满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个性化和专业化需求,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内容,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个人所得税政策咨询、办税咨询、纳税申报、汇算清缴代理、专业税务顾问等服务,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等事项。在提供服务中,应当引导纳税人树立诚信申报、诚信纳税的理念,共同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不得借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之机乱收费、高收费。不得蒙蔽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损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不得以税务机关名义或利用参加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之机招揽生意。 四、加强服务与监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为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活动,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正常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 税务机关应当严肃查处“黑中介”、“中介黑”问题。对未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但却从事个人所得税有偿服务、采取不正当方式招揽生意、损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的机构,应当限期将其纳入监管;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举报投诉借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之机蒙蔽纳税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暂停受理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监管措施予以处理,并对相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进行执业负面记录。 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加强服务和监管,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规范执业,严防损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确保涉税专业服务发挥正向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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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爱囡囡

简介:“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跨区域、专业化、多元化和深层次的税务专业服务机构,其前身“中成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创立于2001年,在2011年度中国税务专业服务机构排名中名列第五,并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为全国第五家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众环海华”以协助客户降低纳税风险、优化节税空间、实现深层次税务筹划为服务理念,经过十多年的行业躬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全面税务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服务商。 2011年,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先后与“北京盛胜税务师事务所”、“中联税务师事务所(广东)有限公司”、“东莞中诚安泰税务师事务所”以及“武汉武华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整合,形成了以广东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为旗舰公司,以众环海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东莞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珠海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广东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深圳分公司、广东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天津分公司、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武汉有限公司为分、子公司的集团化税务专业服务机构。 “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管理总部设立在广东,下属机构分布在广州、北京、东莞、珠海、深圳、天津、武汉、香港等经济发达地区,为跨国公司、大型国内企业及跨区域经营的集团公司,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协助。“众环海华”现有员工400名,60%以上具备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等各项专业资格。 除了从事税务顾问、常规税务复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申报代理和税务专业培训等传统税务专业服务之外,我们还可以为客户提供:税务筹划(跨区域经营税务筹划公司重组税务筹划等),转让定价,并购项目专项税务复核筹划以及税务管理软件开发与运用等高端专业服务。 “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努力打造“IT+T”的创新服务理念:在向客户提供传统的税务专业服务的同时,在满足企业日常税务申报管理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IT技术手段,运用信息科技管控税务风险的创新性税务服务理念,通过搭建IT化税务申报管理流程和税务风险内控与评价流程等,建立适用于大型企业集团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其研发的面向大型企业集团的“全面税务申报管理与税务风险管控解决方案”(TMS)及面向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与税收风险管控平台”(DTS)等服务产品,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赞誉。 “专业创造价值,服务成就卓越”是“众环海华”的核心服务宗旨,我们将以一流的企业文化、一流的管理机制、一流的专业团队,竭诚为客户在税务领域提供深层次的跨区域、全方位服务。 更多信息请浏览网站:法定代表人:宋玮成立日期:2001-11-0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所属地区:广东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3115059N经营状态:在营(开业)企业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英文名:Guangdong Zhongcheng Haihua Tax Accountant Firm Co., Ltd.人员规模:100-499人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2号之二羊城国际商贸中心东塔2405室经营范围:提供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帐记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可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物损失的鉴证;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企业税务管理、税务申报软件及其相关设备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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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魔娃娃

税务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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