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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小伙伴对于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科目不是很了解,不知道考试内容是什么,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目录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内容
一、行政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法特征
(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行政法的渊源
(四)了解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
(一)熟悉行政主体的特征及行政职权
(二)掌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三)熟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三、行政行为
(一)熟悉行政行为内容
(二)了解抽象行政行为
(三)掌握具体行政行为
(四)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五)了解行政事实行为
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一、行政许可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许可的分类
(二)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
(三)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熟悉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及可设定事项
(二)掌握行政许可设定权划分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熟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三)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规定
(四)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
四、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了解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二)掌握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制度
(三)熟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一、行政处罚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熟悉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
(一)掌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四、行政处罚程序
(一)掌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二)掌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三)熟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五、税务行政处罚
(一)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熟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三)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
(四)掌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五)税收违法案件审理程序
第四章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一、行政强制法基础
(一)熟悉行政强制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查封、扣押
(三)掌握冻结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三)了解代履行
(四)熟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一)熟悉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二)熟悉金融机构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三)了解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一、行政复议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一)掌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二)熟悉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复议申请人
(二)掌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三)掌握行政复议第三人
四、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
(一)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
(二)掌握行政复议管辖
五、行政复议程序
(一)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复议的审理
(三)熟悉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
(四)掌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五)掌握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六、税务行政复议
(一)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
(三)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四)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五)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六)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七)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第六章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一、行政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二、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一)了解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
(二)掌握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管辖
掌握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四、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诉讼原告
(二)掌握行政诉讼被告
(三)掌握行政诉讼第三人
(四)掌握行政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
五、行政诉讼证据
(一)熟悉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质证和审查认定
(三)掌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六、行政诉讼程序
(一)掌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
(三)掌握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四)了解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五)掌握行政赔偿诉讼
七、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执行
(二)熟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
第七章民法基本内容
一、民法基础
(一)了解民法及其特征
(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了解民事法律关系及其特征
(四)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五)掌握民事法律事实
二、主体制度
(一)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熟悉法人的特征、分类
(三)掌握法人的成立条件
(四)熟悉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权利制度
(一)掌握民事权利的分类
(二)掌握民事权利的变动
(三)熟悉民事权利的保护
四、行为制度
(一)掌握法律行为的特征
(二)掌握法律行为的分类
(三)熟悉法律行为的形式
(四)掌握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五)掌握法律行为的效力形态
(六)掌握法律行为的条件附款和期限附款
(七)掌握代理的特征
(八)熟悉代理的分类
(九)掌握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五、时效制度
(一)了解诉讼时效的要素
(二)了解期间、期日适用范围
(三)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四)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法基础
(一)熟悉物权的客体
(二)掌握物权的特征
(三)熟悉物权的分类
(四)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五)掌握物权的效力
(六)掌握物权的变动
二、所有权制度
(一)熟悉所有权的特征、权能
(二)掌握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三)掌握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四)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五)熟悉相邻权
三、用益物权制度
(一)掌握用益物权的特征
(二)掌握各类用益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
四、担保物权制度
(一)掌握担保物权的特征
(二)掌握各类担保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
五、占有制度
(一)掌握占有的分类
(二)掌握占有的取得、变更与消灭
(三)掌握占有的效力
第九章债权法律制度
一、债法基础
(一)掌握债的构成要素
(二)掌握债的发生原因
(三)熟悉债的分类
(四)掌握债的效力
(五)掌握债的保全
(六)掌握债的担保
(七)掌握债的移转
(八)掌握债的消灭原因
二、合同法律制度
(一)了解合同与合同法
(二)熟悉合同的分类
(三)掌握合同的订立
(四)掌握合同的效力
(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六)掌握合同的救济(违约责任)
(七)熟悉合同的主要类型
三、侵权法律制度
(一)了解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二)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掌握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责事由
(五)熟悉各类型侵权的构成要件
第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
一、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一)熟悉婚姻家庭法基础
(二)熟悉亲属制度
(三)掌握婚姻制度
(四)掌握家庭关系
二、继承法律制度
(一)熟悉继承法基础
(二)掌握法定继承
(三)掌握遗嘱继承
(四)掌握遗产的处理
第十一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基础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二)熟悉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区别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规则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法基础
(一)熟悉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熟悉合伙企业的一般法律规则
二、合伙企业的种类
(一)掌握普通合伙企业
(二)掌握有限合伙企业
三、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一)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清算
第十三章公司法律制度
一、公司法基础
(一)了解公司类型
(二)了解公司能力
(三)熟悉公司章程
(四)掌握公司资本
(五)熟悉公司法人地位
二、公司设立
(一)掌握公司设立方式
(二)掌握公司设立条件
(三)掌握公司设立责任
三、公司股东
(一)掌握股东出资
(二)掌握股东权利
(三)掌握股东资格
(四)掌握股东诉讼
四、公司运行
(一)掌握公司组织机构
(二)熟悉公司特殊形式
(三)熟悉股权与股份转让
(四)掌握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五)了解公司财务会计
(六)熟悉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第十四章破产法律制度
一、破产法基础
(一)熟悉破产原因
(二)了解破产案件管辖
(三)了解破产管理人
二、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掌握破产案件申请
(二)熟悉破产申请的受理
三、债权申报
(一)掌握债权申报
(二)熟悉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
四、债务人财产
(一)掌握债务人财产
(二)掌握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五、重整与和解
(一)掌握重整程序
(二)熟悉和解程序
六、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一)掌握破产宣告
(二)掌握破产清算
(三)了解破产终结
第十五章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一、电子商务法基础
(一)了解电子商务法的特征
(二)熟悉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
二、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
(一)掌握电子商务主体种类
(二)熟悉电子商务主体的认定
三、电子商务法几项基本制度
(一)掌握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二)掌握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三)掌握电子支付法律制度
(四)电子商务税收法律
第十六章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社会保险法基础
(一)了解社会保险法的特征和功能
(二)熟悉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二、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一)掌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掌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三)掌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一)掌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三)掌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一)了解工伤保险内容
(二)掌握工伤保险的基本规则
五、失业保险
(一)了解失业保险内容
(二)掌握失业保险的基本规则
六、生育保险
(一)了解生育保险内容
(二)掌握生育保险的一般规则
第十七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一、民事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法
(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
(一)了解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二)掌握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三、民事诉讼参加人
(一)熟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征
(二)掌握共同诉讼
(三)熟悉代表人诉讼
(四)熟悉民事公益诉讼
(五)掌握第三人诉讼
(六)掌握诉讼代理人
四、民事诉讼证据和证明
(一)熟悉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二)掌握民事诉讼证明
五、民事诉讼程序
(一)掌握民事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二)掌握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三)掌握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四)熟悉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第三篇刑事监察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法基础
(一)了解刑法解释和效力
(二)熟悉刑法基本原则
(三)熟悉追诉时效
二、犯罪构成与犯罪形态
(一)熟悉犯罪构成
(二)了解犯罪形态
三、刑罚种类与刑罚适用
(一)熟悉刑罚种类
(二)了解量刑原则和量刑情节
(三)掌握累犯、自首、立功
(四)掌握数罪并罚和缓刑
(五)掌握减刑和假释
四、危害税收征管犯罪
(一)掌握逃税罪
(二)了解抗税罪
(三)熟悉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熟悉骗取出口退税罪
(五)掌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六)熟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七)了解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八)熟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九)熟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了解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十一)了解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二)熟悉非法出售发票罪
(十三)掌握虚开发票罪
(十四)掌握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五、贿赂犯罪
(一)熟悉行贿罪
(二)熟悉受贿罪
(三)了解介绍贿赂罪
六、渎职罪
(一)熟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熟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三)熟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四)了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第十九章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一、刑事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刑事诉讼
(二)掌握刑事诉讼当事人
(三)熟悉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辩护与代理
(一)掌握辩护
(二)熟悉代理
三、强制措施
(一)熟悉拘传
(二)熟悉取保候审
(三)熟悉监视居住
(四)熟悉拘留
(五)熟悉逮捕
(六)了解强制措施的撤销、变更与解除
四、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一)了解立案
(二)熟悉侦查
(三)熟悉提起公诉
五、刑事审判程序
(一)了解刑事审判
(二)掌握第一审程序
(三)熟悉第二审程序
(四)熟悉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十章监察法律制度
一、监察法基础
(一)了解监察及监察法
(二)了解监察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二、监察机关和监察范围
(一)掌握监察机关
(二)掌握监察范围
三、监察权限及监察程序
(一)掌握监察权限
(二)熟悉监察程序
(三)了解监察保障
四、熟悉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目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距离2020年税务师即将截止,想知道是否符合税务师报名条件,欢迎前往环球网校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和咨询!
Annaso安娜
税务师的发展前景和优势
税务师是国家设立的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你知道税务师的发展前景和优势如何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税务师的发展前景和优势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税务师与注册税务师一脉相承
取消注册税务师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取消的是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并不是取消这一职业资格,更不是对整个注税行业的否定,而是顺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拓宽就业创业门槛、营造人才发展环境,激发注税行业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为注税行业发展创造新的契机,使注税行业发展进入腾飞阶段。这一举措充分显示了国务院通过改革减少就业创业门槛,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的决心。根据90号文,税务师是国家设立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面向社会提供的税务专业人员能力水平评价,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职业能力和水平。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人社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原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首先,税务师是涉税专业服务领域的国家级职业资格,必将获得市场及企业的认可;其次,虽然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行政许可的取消降低了行业进入的门槛,但是税务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含金量却没有减少,税务师考试依旧需要通过原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设置的五门考试科目,考试难度同样没有降低,而且原注册税务师考试制度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成绩有效期可以在税务师考试开始后进行顺延。最后,税务师将承接注册税务师以往所从事的所有业务和注册税务师所遵守的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随着税务师职业资格即将开始的考试,税务师会完成对注册税务师的承接和延续。可见,税务师与注册税务师是一脉相承的,广大高校学生、企业财务工作者以及税务机关干部要对税务师行业充满信心,对税务师职业资格充满信心,税务师将是与注册税务师具有同等社会认可度的职业资格。
二、税务师的职能优势
税务师是税收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师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发挥着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一方面协助税务机关完成税收征管工作,一方面也是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师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管理,有严格的执业要求和道德规范,作为公正的第三方,秉持职业道德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在税收征管以及征纳关系中,税务师有其固有的职能优势。
(一)有助于促进纳税人诚信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
目前,我国仍存在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税法遵从度低的情况,企业因税费种类多、计算复杂导致会计核算混乱,无形中加大了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同时还存在纳税人自主避税的现象,面对数量庞大的纳税人群体,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也有不小的工作量和困难,这就需要专业的社会化力量参与进行协助。税务师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工作,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能力处理复杂的涉税事项,而且可以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内涵。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后,要严格按照中税协发布的《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提供诚信服务,保证企业诚信纳税。再者,税务师作为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精英群体,通过开展涉税业务和系统讲解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可以正确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有助于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征纳矛盾
随着纳税人纳税意识逐渐增强,纳税人越来越重视自身权利的保护,因此,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当征纳双方发生矛盾时,需要第三方来进行协调征纳矛盾,促进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税务师作为专业处理征纳矛盾的第三方,被赋予了可以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征纳矛盾的使命。此外,发挥税务师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避免权力寻租事件的发生,为税务机关减轻征管压力,转移税收管理风险。作为纳税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成本,也需要税务师的专业服务作为保证。将税务师纳入到税收征管体制的组成中,对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实现阳光税收以及构建税务机关精简、高效的执法体系均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对征纳双方具有双向监督作用
一直以来税务机关都是居于税款征收、管理和检查权利关系的主导地位,税务师参与到这种征收、管理、检查工作中,有效地发挥了对整个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监督作用,进而平衡了征纳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税务师对征纳双方都有监督作用,首先,在税务机关方面,税务师依托自身的税收专业技能,可以察觉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风险,行使监督权来防止税务机关在某些税收项目上滥用自由裁量权。其次,在纳税人方面,税务师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可以时刻监督并保证纳税行为的合法性,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师的`监督职能优势,促使税务机关、税务师、纳税人之间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的形成,同时也促进了税务机关的廉政建设。
三、税务师的行业优势
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进行,税务师行业作为专门研究税收政策、税收理论、业务处理的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在此机遇中,税务师有着较为明显的行业优势。
(一)深化税制改革为税务师提供更大的服务空间
《中央中共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到,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以及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资源税改革等。美国有亿人自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占总人口的1/3,其中的90%以上是由税务代理来提供涉税服务,由此推算,当我国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后,原来的代扣代缴的6000万纳税人及12万元以上自主申报的400多万纳税人的规模将有巨大的增幅,保守估计,将有4亿纳税人自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与发达国家相比,随着我国的税制改革的深入,税务师行业将迎来一个空前的发展期,涉税专业服务空间将与日俱增。
(二)税务师行业的专业化服务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优势明显
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自由竞争是市场机制得以正常运行的关键,而且可以为市场带来活力,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促进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在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市场竞争中,税务师群体所提供的服务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其不同于其他的办税机构,兼容很多领域的业务,税务师专注于办理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将涉税业务进行细致地分类并提供向对应的涉税服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税务师行业相较于其他兼办涉税业务的服务机构,有更加高端的涉税业务服务项目,较突出的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对涉税服务人员的素质有非常高的要求。税务师行业依靠自身涉税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以及高端业务的掌控,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将领先于其他办税服务机构。
(三)征管改革促使注税行业成为税务机关的重要补充
税制改革的深化必然伴随着征管体制的改革,目前,我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征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税制改革的要求,征管改革势在必行。全国税务系统的税管员共万名,人均管户130户,广东人均管户近1000户,东莞市人均管户突破3000户,浙江金华已达8000户,再加上我国的纳税人每年以近10%的速度递增,税务干部却以的速度增长,此消彼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征管难度将与日俱增。截至2014年底,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已有从业人员120714人,其中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有40776人,为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提供了强有力的补充。随着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逐步建立与完善,税务师的专业优势将被得到充分发挥,这为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四、税务师的未来发展
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过了20多年的风雨历程,随着经验的积累与业务体系的构建,已经具有自己的特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税务师与注册税务师一脉相承,选择参加税务师的资格考试,将为发挥涉税服务效应体现自身价值创造更好就业机会奠定良好基础。
(一)税务师专业服务能力强
涉税专业服务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活动,对专业知识和执业水平的要求很高。税务师具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服务实践经验,而且在一些高端业务如税收筹划,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甚至结合当下税制改革的进程,能够深刻理解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文件,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在实际工作中,税务师不仅要依据税收法规以及民事代理法规进行各种涉税服务,还必须严格执行行业协会规定的业务规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因此,税务师具有较强的承担责任的能力,同时也为纳税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了保证。
(二)税务师风险控制力强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手段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比较落后,在税制设计方面仍存在不足和漏洞,出于经营成本的考虑,纳税人自主逃税的意愿强烈,有碍于体现税收公平原则。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差会为涉税服务人员在处理涉税业务时带来风险,除此之外,企业涉税业务本身也会因各种问题产生风险,此时,税务师的优势体现在对涉税业务风险的预判及控制能力上。税务师具有全面的个人知识结构和准确的职业判断力,再加上其多从事知识含量较高的涉税业务,随着经验的逐渐积累,锻造了税务师优秀的主观意识及丰富的实践阅历。当税务师进行涉税服务时,会充分利用自身经验准确预判风险的可能性及产生范围,有针对性地规避防范风险的发生,同时在风险发生时,税务师也能够凭借丰富的阅历来合理控制风险的进一步恶化,最终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
(三)税务师就业前景良好
税务师职业资格是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对税务专业人员能力水平的评价标准,是从事涉税工作的优势条件。随着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的放开,为广大高校学生、企业财务工作者以及税务机关干部带来了福音,通过考取税务师资格,更好地设计职业规划、提升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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