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影星云
法律分析:一、学历型人才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二、资格型人才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三、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不超过30周岁;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法律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第二十二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应当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的主体资格真实性和招用人员简章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参加人才交流会、在公共媒体和互联网发布信息以及其他合法方式招聘人才。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
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CATLION123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其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规定从事下列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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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已被取消的211项资格证是哪些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62项职业资格被取消。被取消的62项职业资格名单全部公布。此外,截止目前,国务院总共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详细清单请网络。 B. 江苏为何不能在全省推行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比照办理工作 可以的。部分省市试行过符合国际潮流的人才振兴政策,如江苏 江西 河南等省份出台过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这项政策,对照发职称证书,吉林省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比照聘任”,不发职称证书。最近江苏苏州出台了新的政策,技师可以评职称,贯通了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并轨,也成为必然趋势。 江苏苏州关于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职办〔2013〕11号 各市、区职称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现就当前职称政策和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通知如下: 一、 开展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为贯通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拓展人才发展空间,推进我市整体性人才开发工作,根据《二○一三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苏人保专〔2013〕1号),我市将在机械、电子信息、工艺、农业、畜牧、园林、轻工工程等行业试点开展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其它行业将在今后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广。 具体申报的资格条件为: 高级工满4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技师直接转评助理工程师,满4年可申报工程师; 高级技师直接转评工程师,工程师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 技能人才符合专技人员评审资格条件的也可参照专技人员进行申报。 具体职业分类与职称系列对应表,见附件1。 C. 哪11种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 不是11种,是67种。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 1 土地估价师资格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3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4 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5 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 6 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 7 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师 8 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资格 9 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人员资格 10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 11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核准 12 保荐代表人资格 13 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 14 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15 注册企业培训师 16 中国职业经理人 17 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 18 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 19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 20 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 21 特许经营管理师 22 QC小组活动诊断师 23 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员 24 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 25 金融理财师 26 国际金融理财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 1 中央储备粮保管、检验、防治人员资格认定 2 长途电话交换机务员 3 市内电话交换机务员 4 邮电业务营销员 5 割草机操作工 6 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 7 农业技术推广员(水产) 8 品种试验员 9 水稻直播机操作工 10 植物组织培养员 11 种子贮藏技术人员 12 健康教育指导师资格 13 中国保健行业心理保健师资格 14 中国保健行业营养保健师资格 15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16 松香包装工 17 木材搬运工 18 挂杆复烤工 19 不间断电源机务员 20 测距设备机务员 21 电话交换机机务员 22 电讯材料员 23 二次雷达机务员 24 飞机(苏式)维护电气员 25 飞机(苏式)维护无线电、雷达员 26 飞机(苏式)维护仪表员 27 飞机电气修理工 28 飞机机械附件修理工 29 飞机结构修理工 30 飞机气动、救生设备修理工 31 飞机维护电气员 32 飞行计划处理设备机务员 33 归航机/指点标机机务员 34 航管计算机外围设备机务员 35 航管计算机硬件机务员 36 航空材料员 37 航空电信报(话)务员 38 航空发动机附件修理工 39 航空发动机修理工 40 航管内话通信机务员 41 航空摄影测绘员 D. 一大批职业资格取消,国务院公布取消的114项职业资格有哪些E. 已经取消的211项职业证书有哪些 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加上本次取消的114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 本次取消的114项有加上以前的319项,共计433项。 内容太多了,无法全部显示。 F. 国家取消了哪十一个职业资格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复职业资格制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项) 1 房地产经纪人 2 注册税务师 3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4 土地登记代理人 5 矿业权评估师 6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7 注册资产评估师 8 企业法律顾问 9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 10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 11 品牌管理师 参考资料:// G. 国务院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 考生考到一半怎么办 国务院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 考生考到一半之前的也作废了。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 *** 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2014年以来,国务院分四批取消了211项中央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时取消了地方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H. 〖被取消的职业资格〗哪些职业资格许可被取消了 困惑:复习了大半年,资格证还考吗?“复习了大半年,到底还考不考?”听到国家关于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的消息,26岁的赣州市民小李有点儿迷茫。小李告诉记者,大学毕业后,他在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做二手房经纪人,工作4年多的他已通过了相对容易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今年他报考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然而,没过多久,小李就看到网上关于取消职业资格认定的消息。与小李有相似经历的还有中心城区某金融公司的会计小孙,小孙从事会计工作3年了,为了能在行业里更进一步发展,他决定考注册税务师。考这个证要求3年内考过5门科目,而他目前已经考过了3门。“不知道相关部门怎么安排,我觉得要出台一个政策,不然我们这些考了一半的人怎么。”小孙说。9月10日,记者从赣州市人社部门获悉,这次国家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中,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这5项的实施部门为人社部门,其他则由住建、国土、质监等相关的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报考方式多是国家或省里统考,报考人员中,大部分是与所从事行业相关人士。目前我市涉及这11项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数量并不多。对于已经取消项目的具体考务安排,如是否有已经报名人员需要退费,已经参加考试人员是否还需要领证、原定的考试是否取消等细节问题,要等待国家层面出台细则。观点:取消准入资格有利于肃清考证乱相据了解,此次国家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分别为: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和品牌管理师。9月10日,赣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陈主任告诉记者,这次取消的并不是整个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而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这意味着,以后将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职业资格证书不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以前考取的证书仍然有用,因为里面就包含考生职业资格的能力水平,且这个能力水平将成为用人单位考量的重要标准。所以,并不是说找工作这些证一个都用不上了,只代表着‘敲门砖’的功能消失,并不代表相关职业没有了水平评价,它还是你专业能力的体现。”陈主任说。业内人士表示,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整顿职业资格许可证多、乱、杂的现象具有很大导向作用,并且能够肃清职业资格考试乱收费、培训五花八门的现象,这也是 *** 简政放权的表现,是一种进步。影响:部分行业就业门槛有所降低“我现在是一名普通的置业顾问,但是并没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像我们这些一线的置业顾问,真正有这个证的人少之又少。”9月10日,一名从事房地产行业多年的工作人员肖女士告诉记者,她认为目前有些证书有些画蛇添足、不接地气,“真正干活的人没有证,有证的人不干活”。记者从赣州市一些房地产中介公司了解到,根据各省市规定,注册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出具2至5本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不少公司为了成功注册、承接项目,需要招聘持证人员,甚至“租借”资格证书充数。这也使得很多非房产从业人员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证书考试,租给房地产经纪机构,造成考证乱象。当日,在采访中,不少公司职员对记者表示,国家取消了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对从业人员而言是一个好消息,这使得资格证作为人才流动的隐形障碍被清除,吸引优秀人才从业。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而言,这也节省了一大笔“租借”资格证书的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业不再有门槛。业内人士介绍,随着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取消,进入这些行业的门槛会降低,但并不意味着完全无门槛。因为,取消资格认证只代表准入行为被终止,并不代表所涉职业没有了水平评价。 I. 国家取消了哪些资格证书 国家将取消以下职业资格证书 具体如下: 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 1 土地估价师资格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3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4 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5 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 6 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 7 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师 8 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资格 9 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人员资格 10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 11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核准 12 保荐代表人资格 13 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 14 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15 注册企业培训师 16 中国职业经理人 17 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 18 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 19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 20 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 21 特许经营管理师 22 QC小组活动诊断师 23 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员 24 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 25 金融理财师 26 国际金融理财师 J. 职业资格证书的取消范围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决定》还明确,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我国自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这项制度基本实施情况怎么样?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当下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作用?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还需做哪些工作? 共取消211项职业资格 我国从1994年开始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人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设置。此外,各地方、各部门也自行设立了大量职业资格。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职业资格种类越来越繁多,交叉重复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职业资格“含金量”较低,参加培训和鉴定的人员支付费用取得证书却没有实际效用,导致人才负担严重。 清理和规范职业资格活动开始于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2013年,人社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国务院发布决定,分3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加上本次取消的62项,截至目前,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11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34%。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资格认证清理规范力度,促进了监管方式转变,打掉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有利于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负担,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改革为了完善制度 记者从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看到,此次取消的62项职业资格许可中,涵盖了通信工程师、IC设计师、网络广告经纪人、国际贸易业务员、医药代表等行业资格。这些“含金量”较高的职业资格被取消,是否意味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本身出了问题?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促进劳动者接受相应职业教育培训,为劳动者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提供客观公正的职业能力凭证。现有的改革是为了完善,使之更好地为各类人才服务,为就业创业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为此,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四个取消”明确减少职业资格的基本原则要求,为改革保驾护航—— 一是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二是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 四是取消地方各级人民 *** 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 清障与搭台并行 “取消部分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将减少就业关卡,有效规范市场。”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赵弘说。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职业资格的善后工作比较复杂,总的原则是要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并考虑历史和现实情况。 “下一步重点在加大清理力度、深化改革、健全法治、强化监督等方面,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年底前,还将再取消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切实降低就业、创业、创新门槛。人社部牵头的职业资格改革组正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 2015年8月,将有一批“含金量”高的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占到了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34%。 从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可以看出,最新取消的62项职业资格许可中,涵盖了通信工程师、IC设计师、国际贸易业务员、医药代表等行业资格,“含金量”较高。 “取消的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资格认证清理规范力度,促进了监管方式转变,打掉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有利于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负担,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2015年底前还将再取消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切实降低就业、创新创业门槛。同时,人社部牵头的职业资格改革组正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
duduzhu1986
首先自主军转干部比退休军转干部多拿一部分津贴。另外在就业、住房、医疗保障、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均有相关规定安排。军转干部择业细则中对此有明确表述摘录如下:未就业期间有关待遇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含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下同)单位录用、聘用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退役金外,住房补贴 和医疗保障可比照所在区县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各区县人事局应在编制每年退役金发放预算的同时,编制对自主择业 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按规定时间向区县财政部门报送。(一) 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 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 业、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京发[1999]21号)有关规定执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可根据本人意愿计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二)医疗保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除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外,补助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由区县财政预算安排。1.所在区县政府机关未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由区县人事局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申办公费医疗关系,按照所在区县公费医疗办法执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个人医疗保险基金余额,由其个人暂存。2.所在区县政府机关已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所在区县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其个人缴费部分,以本人退 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区县人事局代扣个人缴纳部分,连同单位缴费部分,统一向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个人医疗保险基金余额,转入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就业期间有关待遇与优惠政策(一)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录用、聘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 金,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录用、聘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其他各项管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不再享受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二)被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聘用期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照发;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增发补贴、冬季取暖费、购房补贴、医疗保障均按北京市和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单位缴纳部分。聘用单位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养老、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保险费之日算起。合同到期未续签或解除后,养老、失业保险依本人自愿接续,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 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 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 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税务机关对此进行相应的审核认定。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另行制定的办法执行。家属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档案,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档案同时下达,分别由各区县人事、劳动部门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并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同时发出报到通知。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持有关证明、证件到户口所在地中小学联系安排,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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