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定孤独终X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截止申报受理当月1日),吸纳1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担任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创业企业属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不纳入申报范围。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第十五条 就业补助资金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在符合以上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支出比例。

小米一箩筐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0〕85号)、《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的方案》(温委人〔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大学生创业补贴相关政策梳理汇总如下: 1、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 (二)补贴条件: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下同)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四)所需材料:1.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法人身份证。3.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4.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声明函(附件2)。5.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2、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年8月(含)前初次创办)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个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 (四)所需材料:1.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下同):学生证和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生提供)。4.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3、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年8月后初次创办) (一)补贴对象: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个人1万元初创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个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符合条件后通过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线上申报。 4、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且在经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保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实际租金2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4)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租赁合同、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5、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 (一)贷款对象:新创办3年以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个体经营者;中小微企业。 (二)贷款条件: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需招用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贷款重点人群”)。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招用“贷款重点人群”的中小微企业,可按吸纳就业人数(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申请每人20万元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贷款额度和利率由银行核定,贷款利率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利率。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2)原件三份;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23)原件三份和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招用重点人群情况表(附件24)原件一份。2.自然人(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贷款重点人群”提供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1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证明,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2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 3残疾人证(跨地区的持证残疾人需提供)。4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5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4.招用“贷款重点人员”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基准全额贴息的,需提供市级以上的科技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星创天地、农业创业园等园区)入驻证明,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5.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根据各银行要求提供。
隐逸的军装梦
创业就业补贴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本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本地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2)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后提出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地仅限西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3)申请人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创业就业补贴需要申领材料有:1、开业补贴申请表;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以及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的即可;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员工花名册;6、工资支付凭证;7、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首次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以申请时实际吸纳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的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的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合伙创办企业的,吸纳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的人数不包括合伙人。补贴对象可按年度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初创企业补贴为一次性发放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从受理申请之日起计发,每3个月发放一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以年度为单位发放。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第十五条 就业补助资金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在符合以上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支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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