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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ana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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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已改为税务师,根据《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编写五个考试科目的备考用书,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税务师总共《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本税务师考试备考用书。考生可登陆出版社官网购买正版考试教材,税务师考试教材为官方指定用书,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也可通过正规电商渠道购买。

科目分析:

《税法一》:五科中比较容易的一科,但随着营改增的录入,增值税这章的分值会增大,同时消费税、增值税、资源税等都是考查的重点,但整体难度并不大。

《税法二》:根据考试规律分析,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考点最多。企业所得税重点在熟悉政策的情况下,得出各项税种之间的交叉计算结果。而个人所得税通常不会单独出题,需要了解会计利润的计算。

《涉税服务实务》:涉及纳税申报、纳税审核、代理纳税等一系列的知识,需要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综合性较强,其中主要有对会计核算的相关问题。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及法律的内容包括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需要背诵内容较为多,需要大家下一点功夫。

《财务与会计》:会计相关知识需要注重理解记忆。从近几年的题型来看,计算题题量有所增加,平时应加强练习。

环球青藤税务师频道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注册税务师用什么教材?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注册税务师》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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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与会计》

《财务与会计》是一份面向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实务的综合性财会专业指导刊物。主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研究财会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交流财会工作经验,普及财会知识。是一份面向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实务的综合性财会专业指导刊物。

2、《会计之友》

《会计之友》杂志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财会杂志,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主办,为旬刊,一级期刊,是全国中文会计类核心期刊。

3、《中国金融》

《中国金融》创刊于1950年,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中国金融出版社主办的金融财经类刊物。主要报道金融改革中的新情况、新经验,探讨经济、金融理论问题,交流各地金融工作经验,介绍国际金融动态。

4、《财会学习》

《财会学习》杂志旨在反映财经领域的科研成果,研究财经理论,探讨财经问题,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财会学习》杂志一贯秉承对读者高度负责的精神,遵循办精品财会期刊的理念。

5、《中国税务报》

《中国税务报》是税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中国税务报》在及时传递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提供各税收和经济信息的同时,在报道内容上坚持社会化方向,贴近市场,贴近百姓。立足税收,置身经济,面向社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与会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之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金融

参考资料来源: 财会学习杂志-《财会学习》杂志期刊简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税务报-报纸简介

147 评论(12)

lingling8826

国家税务总局局内设有下列14个司级行政职能部门:一、办公厅。该厅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总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下设局长办公室、办公室、文秘处、督办处、综合调研处、新闻宣传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子政务处、财务处、信访处和文印中心10个处级单位。二、政策法规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税收事项;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丁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下设综合处、税制改革处、法制处、复议应诉处(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世贸税收办公室、备案审查处和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处7个处级单位。三、货物和劳务税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进出口税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车辆购置税(不含海关代征部分)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解释和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下设综合处、增值税处、消费税处、进出口税收处、营业税处、车辆购置税处、申报评估处、税控稽核处和出口退税管理处9个处。四、所得税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定的基金(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下设综合处、企业所得税一处、企业所得税二处、企业所得税三处、个人所得税一处、个人所得税二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7个处。五、财产和行为税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业务管理,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解释和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指导财产和行为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业务,下设综合处、财产和行为税一处、财产和行为税二处、财产和行为税三处、财产和行为税四处、财产和行为税五处6个处。六、国际税务司(港澳台办公室)。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际税收、国际税务合作交流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国家(地区)间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谈判,承办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等工作;承办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和交流业务;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外事工作,下设综合处、国际税收协定处、反避税处、非居民税收管理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处、外事处、台港澳处和国际合作处8个处。七、收入规划核算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组织税收收入、税款缴纳入库、税收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税收会计和统计核算、税收数据管理应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编制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出口退税指标;参与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承办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拟订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管理税收数据;组织实施税收统计工作,下设综合处、规划处、会计处、统计处、宏观分析处和数据管理处6个处。八、纳税服务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下设综合处、制度处、税法宣传处、办税服务处、纳税人权益保护处和纳税信用管理处6个处。九、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下设综合处、征管制度处、征管质量监控处、发票管理处、需求与标准管理处、规划设计处、项目管理处、工程一处和工程二处9个处。十、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开展纳税评估,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与审计;指导海洋石油税收业务,下设综合处、管理一处、管理二处、管理三处、管理四处(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处)和管理五处6个处。十一、稽查局。该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下设综合处、制度处、系统工作处、举报中心(案源管理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稽查三处、稽查四处、稽查五处(协查处)和稽查六处10个处级单位。十二、财务管理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家税务局系统经费、装备、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税务局系统的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审核汇编国家税务局系统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下设综合处、预算管理处、支出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基本建设管理处和国库集中支付处6个处。十三、督察内审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承办国家税务局系统的财务、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下设综合处、督察一处、督察二处、督察三处、审计一处、审计二处和审计三处7个处。十四、人事司。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税务局系统的人事制度并组织实—施丁{剐群彰蕤税务局系-2啪人事租机构编制工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的任免提出意见;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下设综合处、机关人事处、系统人事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调配处、基层工作处、工资福利处、干部监督处、公务员管理处和巡视工作办公室10个处级单位。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设有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设有教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集中采购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和扬州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国税务出版社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主办。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国家税务总局派驻纪律检查组,监察部在国家税务总局派驻监察局,两个机构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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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8]104号)精神,省局党组经研究决定对省局机关机构设置及各部门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1.办公室拟定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省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内部网站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2.政策法规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研究建立依法治税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开展依法治税考核;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全系统税收法制培训工作。3.货物和劳务税处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4.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出口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5.所得税处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组织实施全省企业所得税专家会诊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6.收入规划核算处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7.纳税服务处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及其渠道管理(包括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部网站、短信系统等)。8.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功能。负责国家税务总局业务支持中心辽宁分中心业务运维工作。9.财务管理处拟订全省国税系统预算、会计核算、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部门预算编报、分配和批复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本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银行账户报批、报备和年检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工作,办理具体采购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基建会计核算、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税务服装制作与配发工作。10.督察内审处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和推广税收执法信息系统,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国税系统督察内审业务指导;协调处理外部监督部门反映税收执法与审计问题,督促有关问题的解决和落实。11.人事处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12.巡视工作办公室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13.教育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14.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5.国际税务管理处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16.大企业税收管理处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特别纳税调整调查与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全省专业化纳税评估工作。17.机关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18.离退休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稽查案例分析;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负责系统税收检查情况的复查复审;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稽查局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1.信息中心制定和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技术实施方案、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未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办公物品的采购;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3.税收科学研究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和办法;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课题组织与实施工作;负责内部图书资料室建设和管理,收集、整理、传播和应用税收资讯;出版《辽宁国税》内部期刊和编撰地方税志,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税收宣传;承担《中国税务》等杂志在辽宁地区的组稿、通联、印刷和发行等合作办刊业务;组织有关人士对税收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奖励,培训税收科研骨干力量。4.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负责拟定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制度和执业标准;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对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的备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5.辽宁省税务干部学校承担辽宁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辽宁省税务干部学校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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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局内设有下列14个司级行政职能部门:1办公厅。2政策法规司。3货物和劳务税司。4所得税司。5财产和行为税司。6国际税务司(港澳台办公室)。7收入规划核算司。8纳税服务司。9征管和科技发展司。10大企业税收管理司。11稽查局。12财务管理司。13督察内审司。14人事司。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设有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设有教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集中采购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和扬州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国税务出版社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主办。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国家税务总局派驻纪律检查组,监察部在国家税务总局派驻监察局,两个机构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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