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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谁家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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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概述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地进行考试,我特意收集整理了税务师《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概述,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助你顺利备考!

注册税务师概述

一、注册税务师的概念

注册税务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

【提示】注册税务师个人不得独立执业。

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

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也是税务代理的范围,主要包括涉税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业务。

1.涉税服务业务包括:税务咨询类服务、申报准备类服务、涉税代理类服务和其他涉税服务四种类型。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2.涉税鉴证业务包括: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三种类型。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资产损失的鉴证;

(3)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4)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三、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

(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作为代理人必须是经批准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作为被代理人一方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二)代理活动的公正性

(三)法律约束性

(四)执业活动的知识性和专业性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注册税务师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代理活动。同时,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

税务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在代理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注册税务师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但是这种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代理过错。若因注册税务师工作过失而导致委托方发生损失的,委托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七)执业有偿服务性

四、注册税务师的执业原则

(1)自愿委托原则;

(2)依法代理原则;

(3)独立、公正原则;

(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税务代理的含义

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六、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1.税务代理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

2.税务代理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

3.税务代理有利于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

4.税务代理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扩展阅读税务师考试知识点】

标准条件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 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具体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税法(一) 140 84

税法(二) 140 84

税收相关法律 140 84

财务与会计 140 84

税务代理实务 100 60

不属于税务师的服务范围

164 评论(15)

零下十三月

业务范围:(1)纳税申报代理,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归集和专业判断,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准备和签署纳税申报表、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相关文件;(2)一般税务咨询,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日常办税事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3)专业税务顾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事项提供长期的专业税务顾问服务;(4)税收策划,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和投资活动提供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纳税计划、纳税方案;(5)纳税情况审查 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委托,依法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审查,作出专业结论;(6)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理建账记账、发票领用、减免退税申请等税务事项;(7)涉税鉴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8)其他涉税服务。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京国税发[2007]144号),明确了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可以承办的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范围,并指出税务代理和涉税鉴证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专营业务。注税行业获得“四类”业务根据《意见》,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可以承办下列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1.税务征收管理事项鉴证,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鉴证等。纳税人在办理以上业务时,应按市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2.税务代理服务项目,包括: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等。3.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包括:税法信息咨询,涉税实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4.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国税局、地税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代理服务业务、咨询服务业务。《意见》强调,对于税务师事务所所承办的税务代理业务、涉税咨询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业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对于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承认其涉税鉴证作用。同时,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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