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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贤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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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前身是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局级),成立于1950年,1988年改名为国家税务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1993年定名为国家税务总局。详见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 国家税务局,县(市、旗) 国家税务局,截至2005 年底,全国税务系统正式在职人员共有万人,其中,国税系统40万人。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国家税务总局设13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务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二)政策法规司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三)货物和劳务税司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含海关代征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四)所得税司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五)财产和行为税司组织实施财产与行为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等税收业务管理,指导财产与行为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业务。(六)国际税务司研究拟订国家(地区)间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谈判,承办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等工作;承办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外事工作。(七)收入规划核算司编制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出口退税指标;参与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承办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拟订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管理税收数据;组织实施税收统计工作。(八)纳税服务司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九)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开展纳税评估,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与审计;指导海洋石油税收业务。(十)稽查局起草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十一)财务管理司拟订国税系统财务、基建管理办法;管理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审核汇编国税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十二)督察内审司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国税系统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十三)人事司拟订国税系统人事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国税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的任免提出意见;组织实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调查企业税务师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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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牛1223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

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

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7)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8)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

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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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蓝的枫叶

一,市国家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政策法规处、征收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计划统计处、办税服务厅。

二,11个科室分别有以下职责:

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办公自动化、政务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人事教育处制定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

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领导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

3、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4、政策法规处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

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工作。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

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商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6、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

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管理。7、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

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配合省局进行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9、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本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10、计划统计处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

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11、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机构设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西宁市原有车辆购置税征收机构暂时保留,名称规范为西宁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其级别与西宁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级别一致,均为正科级。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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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重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办公自动化、政务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工作;

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政策法规司: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工作。

(三)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管理。

(四)所得税司: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

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以下简称财产和行为各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收业务管理,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

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财产和行为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业务。

(六)国际税务司: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配合省局进行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

(七)收入规划核算司: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八)纳税服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商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收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十一)稽查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十二)财务管理司: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十三)督察内审司: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十四)人事司: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领导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党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六)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七)巡视工作办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向中央巡视办请示汇报工作,向干部监督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的重要情况,向巡视组传达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对巡视组和省级局巡视办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巡视组对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协调巡视组督促被巡视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负责向有关部门收集涉及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巡视机构组织建设的建议,负责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办理干部监督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

96 评论(12)

夹心大便

其实一般出政策的都是财政部,而实施执行都是税务总局。

289 评论(10)

蝶澈kaixin

打12366然后选择国税“1”,然后人工咨询

303 评论(15)

凡人帽子11

税务局主要有以下几个个部门:

1、办公厅

办公厅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2、政策法规司

政策法规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

3、货物和劳务税司

货物和劳务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4、所得税司

所得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5、财产和行为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6、国际税务司

国际税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际税收、国际税务合作交流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国家(地区)间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7、收入规划核算司

收入规划核算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组织税收收入、税款缴纳入库、税收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数据管理应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一、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28日,政务院确定建立税务总局。

1950年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成立。

1988年5月,国务院决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改为国家税务局,为国务院直属局级机构,由财政部归口管理。

1993年4月国家税务局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同月19日国务院决定将国家税务总局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年6月10正式挂牌。

1993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二、机构职责

1、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

(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2)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6)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7)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2、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具体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地方各税、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和规定。

(2)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负责全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和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及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汇总编报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计划以及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工作。

(5)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和票证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6)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内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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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锋8934

1、可以打12366-1向人工服务咨询,告知纳税识别号进行查询。

2、可以找税信网,分门别类查找。

3、可以持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国税办税柜台咨询,国税系统可以查询到所属区所及管理员。

4、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

税务分局是省辖市市级税务局设立的一级下属机构。属于直接征收机关。其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政策法令,并作出解释和补充; 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审批一部分减免税事项;依法办事,依率计征,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完成各项税收 促工作,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认真编制、执行和考核税收计划。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局-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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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miumiu

税务局的部门根据级别设置,各级不尽相同。

县(区)局部门主要有办公室、法制股、税政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纪检组、税务所等。

市局部门主要有办公室、征管科、稽查局、法制科、纪检组、企业所得税科、机关党委、货物和劳务科、人事教育科、纳税服务科、税务分局、财务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财产和行为税科、个人所得税科、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税收风险管理局等

税务局查账一般查哪些,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税查帐,另一种是地税局查帐,这两者查帐内容有所不同,各有侧重点的。

一、如果是国税局来查帐的,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

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

二、如果是地税局来查账,主要检查所得税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

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根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

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C、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D、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税前扣除

E、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

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

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

K、其他当地税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2)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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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muse2012

内设机构:

1、办公厅

办公厅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2、政策法规司

政策法规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司

货物和劳务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含海关代征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4、所得税司

所得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5、财产和行为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以下简称财产和行为各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收业务管理,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财产和行为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业务。

6、国际税务司

国际税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际税收、国际税务合作交流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国家(地区)间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谈判,承办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等工作;承办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外事工作。

7、收入规划核算司

收入规划核算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组织税收收入、税款缴纳入库、税收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数据管理应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编制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出口退税指标;参与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承办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拟订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管理税收数据;组织实施税收统计工作。

8、纳税服务司

纳税服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9、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10、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源监控工作职责;指导税务系统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组织开展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指导海洋石油税收管理业务。

11、稽查局

稽查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12、财务管理司

财务管理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系统经费、装备、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税务系统财务、基建管理办法;管理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审核汇编税务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

13、督察内审司

督察内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税务系统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4、人事司

人事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税务系统人事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税务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5、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党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6、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17、巡视工作办公室

巡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向中央巡视办请示汇报工作,向干部监督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的重要情况,向巡视组传达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对巡视组和省级局巡视办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巡视组对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协调巡视组督促被巡视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负责向有关部门收集涉及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巡视机构组织建设的建议,负责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办理干部监督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目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职能、组织机构有关信息待新“三定”规定明确后更新。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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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ever345

地税就不要缴纳了!因为地税要跟国税合并!地税取消!现在你去交纳地税 纯粹的浪费了!你要是去缴纳国税!就把地税取消!不用两个税种都缴纳!现在是改革营业税改增值税!从上海开始了,十八大以后地税就去国税了!地税取消。我在国税局大院居住!你明白了吗!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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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子弟平平

税务局下属有许多科室,如: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处、信息技术处、综合规划处、财务监督处、预算处、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会计处、涉外经济处、税政处等。

扩展资料:

税务局主要职能: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_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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