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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剔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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姹紫嫣红N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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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3年,原临沂地区县以上审计机关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相继成立。1983年8月,沂水县在全区率先成立审计局;1984年5月,郯城、费县、临沭等县审计局成立;到1984年末,全区13个县市审计局全部成立。1984年7月,原临沂地区审计处成立,为副县级行政单位,编制15人。1985年11月,审计处改为审计局,为正县级行政单位。1994年撤地设市,改称为临沂市审计局,下有郯城、莒南、平邑、临沭、沂水、沂南、苍山、费县、蒙阴、兰山、罗庄、河东12个县区审计局。目前,临沂市审计局领导班子由11人组成,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纪检组长、总审计师、工会主席、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各1人,助理调研员2人。原地区审计处建立之初,内设人事秘书科、工交财贸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基建审计科。1986年,增设综合科,工交财贸审计科分为工交审计科和商粮贸审计科。1988年,增设行政事业审计科、外资审计科、内审指导科,人事秘书科分为秘书科和人事教育科。1992年,增设科研法制科,秘书科更名为办公室。1997年,增设农业审计科,内审指导科改名为审计管理科,基建审计科改名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2002年,增设社保科,撤并综合科、商粮贸审计科、审计管理科,科研法制科改名为综合法制科。至此,局机关内部机构为九科一室。同时,成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四个科室。1984年,原临沂地区共有审计人员144人。目前,全市审计人员已达363人,其中行政编制244人,事业编制119人。在总人数中,35岁以下的120人,占33%;36岁至45岁的146人,占40%;46岁以上的97人,占27%。专科文化程度的163人,占45%;本科文化程度的111人,占31%;已取得研究生学历33人,占9%。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28人,占8%;中级技术职称的178人,占49%;高级技术职称的37人,占10%。36人考取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律师资格,占10%。党员301人,占83%,团员29人,占8%。 临沂审计20年大事记回放1984年7月临沂地区审计处成立,同年底,全区13个县市审计局全部成立;1985年11月临沂地区审计处改称审计局;1990年6月国家人事部、审计署授予平邑县审计局“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称号;1993年2月临沂地区审计局被山东省审计厅评为“全省审计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5月15日市审计局党组提出“抓班子、带队伍、讲工作、树正气、办实事”的工作思路;1998年6月至8月在全国粮食清查审计中,临沂经国家审计署检查验收,被评为“全省唯一完全合格市地”;1998年11月山东省人事厅、审计厅给市审计局付道坦同志记“二等功”;1999年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了“审计质量年”活动;1999年8月14日国家审计署翟熙贵副审计长来临沂视察工作;1999年9月21日临沂市委、市政府以临办发[1999]22号文下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审计加强监督管理的试行意见》;2000年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2000年6月12日至13日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乘火车来临沂视察工作;2000年8月国家审计署在第17期《审计工作通讯》上,以“临沂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同级审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为题,推广了临沂市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进行处理和纠正的经验做法;2001年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了“审计回头看”和“我为审计添光彩”活动;2001年12月10日临沂市纪委、监察局以临纪[2001]51号文下发了《关于临沂市审计局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开创全市审计工作新局面的通报》;2002年全市审计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审计创新”活动;2002年1月8日国家人事部、审计署授予王恒旭局长“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称号;2002年1月22日山东省人事厅、审计厅授予市审计局“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1月山东省人事厅、审计厅给平邑县审计局徐长江同志记“二等功”;2002年3月15日市政府以临政发[2002]17号文给予市审计局记“集体二等功”;2002年8月27日“临沂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成立;2003年全市审计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诚信建设年”活动;2003年山东省文明委授予市审计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4月山东省文明委授予平邑县审计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4年3月16日临沂市委、市政府授予市审计局“行风建设十佳单位”称号;2004年3月山东省文明委授予市审计局“省级文明机关”称号;2004年3月山东省文明委授予市审计局“全省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称号;2004年6月28日中共山东省委授予市审计局“直属机关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5年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审计效能建设年”、“信息化建设年”、“审计质量年”活动;2005年4月山东省文明委授予市审计局“全省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称号;2005年5月山东省文明委授予市审计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12月被评为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2006年1月被评为全市“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2006年2月山东省人事厅、审计厅给市审计局张翼飞同志记“二等功”;2006年2月市政府通报表彰市审计局。

沂水的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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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edglaze

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是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成人高校,行政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总工会。学校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其前身是1938年创建于革命根据地山东临沂沂水县的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50年迁至济南。1985年开始举办成人大专教育。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成为山东省首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单位之一。2004年省政府批准我校成立国际交流学院,与6个国家开展了联合办学。2006年由省内招生拓展为面向全国招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生。 学校始终坚持“突出特色、精心育人、服务社会”,坚持内涵与外延协调发展,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形成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以干部培训和成人教育为两翼展开的办学格局。并以经济与管理学科为主,文、法、理、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先后培养各类专科、本科人次4万余人,培训工会干部约12万人次。现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达万人,已成为全国同类院校中规模最大、专业最全、实力最强的高等院校。 学校位于以“泉城”闻名海内外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现有两个校区,共占地1103亩。东校区地处济南市东部,邻近山东大学、山东农业科学院、山东省图书馆,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西校区位于长清大学科技园区马鞍山下,西临济菏高速公路,北临长清区丁香路,交通便利,风景优美。 学校重视内涵发展,教学质量和人次培养水平不断提高。现设有公共管理系、劳动关系系、工商管理系、商务外语系、会计系、艺术系、信息工程系、培训部8个教学系部和1个校属国际交流学院。开设高职高专专业34个。其中公共关系与文秘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同时还是山东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通过省教育厅验收,确定为省级“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和装潢艺术两个专业被评为山东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学校先后建立了全国和山东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基地,山东省会计电算化考试基地,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基地,全国秘书、公关员、推销员、电子商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基地,山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具备了进行多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培训的能力。学校是山东省工会工作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也是山东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学校的办学条件优良,办学基础坚实。学习和生活设施齐全,建有条件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培训楼、综合实验楼、学生食堂、体育场等;学校图书馆拥有各类图书百万余册,期刊500余种。教学资料600余种,建有现代化的管理系统和电子阅览室;学校有先进的语音室、国际贸易、金融综合、会计电算化、审计模拟、模拟法庭、财会模拟实训室、电子技术实验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办公自动化实训室等30余类教学实训实验室,多媒体教室44个,座位数6356个,拥有教学用计算机1444台;校外实训基地30多处,满足了学生进行社会实践、顶岗实训和毕业实习等综合训练的需要;建有千兆校园网,电教中心建有先进的网上办公、教务管理软件系统和教学监控系统,具有行政办公、教学管理、图书资料检索等综合信息服务功能。 学校拥有一支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教师队伍总数的;教师队伍中拥有研究生学历的占教师队伍总数的;有10余人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师,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艺术设计专业和公共关系专业教学团队是省级教学团队,教务处和艺术系是省级先进单位,具有一支既能满足理论教学需要又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学校始终重视科研工作,把科研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提倡学术研究,努力提高科研水平,科研成果显著。先后承担、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20多项,近几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科研论文1000多篇,出版论著、教材260多部,其中有80多篇(部)获省级以上奖项。学校学报《工会论坛》面向全国发行,是全国工运理论类核心期刊、中国政治类专业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培育品牌项目,对外合作办学成绩骄人。目前,我校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马来西亚、新加坡、法国、德国等8个国家的8所高校建立了校级交流与合作关系,开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个,在校生近900人,在校生数量名列山东省同类高校前茅。并且,我校是山东省唯一开设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专业的学校,是ACCA全球在山东唯一的授权考试中心。 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自2005年来已投入330万元加强德育设施、德育基地和德育师资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构建德育教育体系,扎实推进“三育人”工作,取得显著效果。2008年在全省德育工作检查评估中被评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几代教职工团结奋斗,艰苦创业,凝练了体现工人阶级优良传统的“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训,积淀形成了“敦品励学、精业笃行、探索真理、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在教师中形成了“博学慎思、教学相长”的教风,在广大学生中形成了“文明守纪、知行合一”的学风。通过建设校园文化环境、开展校园文化系列、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工厂企业调研、请劳模作报告、志愿者服务、学生社团、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心理健康教育、“四有教育”等诸多活动载体,建设了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激励、熏陶广大师生积极向上、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文化氛围。 学校始终以改革促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起了和谐、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探索与适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师资队伍、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使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使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实力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重视教学质量,在校生在自主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中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已连续六年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有“要升本、工干院”的社会美誉。学校坚持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使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率大幅度提高,拥有双证和多个技能证书的学生越来越多,为学生就业提供了保障;学校始终把毕业生的就业作为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特别加强了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健全机构,加大投入,采取多种强有力的措施,开拓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逐步提高。学校是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是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核查合格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济南市花园式院校,多次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山东省总工会评为工会干部教育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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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otiao1985

我也是个人独资企业,我国税刚注销完,说要查账等通知,通知以后才能办地税。在工商的时候有过要清算报告,可就花了2块钱就在工商那打了一张纸。再说个人独资说白了不就是自己家买卖吗还清算什么啊。那真是要税务所出报告的话也就真得那些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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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蜜honey

这个应该算是比较完整了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 第三条 企业地址: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04年7月8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投资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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