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你在哪儿
刚毕业时,很多人考证,不久后找到好工作,然后步步高升,那时候学习状态好,但很多人错过;刚开始流行网店,有人赚到钱,也有人未抓住商机,总有很多机会,一次次错过......2021年考个税务师证书、提升自己的机会可不能再错过啦!有税务师证书,寻找财税行业高薪工作更有优势!税务师证书介绍税务师证书是我们用来证明自己能力的方法之一,如果想以后跳槽找个更好的工作,提升资历,一定也要多考几个证书。试想一下,当几个人同时竞争一个岗位,在学历、工作经验和面试表现都差不多的情况下,招聘单位肯定更倾向于有证书的应聘者,有证书会比没证书的人更有机会被留下,证书多的人比证书少的人留下的机会更大!税务师发展前景全国政协委员、中税协副会长蓝逢辉谈税务师职业前景介绍了税务师的地位和作用:在税务机关,它是推荐优秀税务干部包括晋升的一个优先条件;在事务所,它是晋升和从业的一个必须资格;在企业里,它是“老板”高度重视的“管钱理财”部门;甚至在城市落户等方面,它都是一个优选条件。网校几位名师对税务师含金量、前景的看法:●税法一葛瑞老师:注册税务师取消注册二字后考试难度下降,但证书作用力并没有减。近几年,国家大力实施营改增政策,在整个施行过程中需要税务型专业人才去平衡国家和人民的关系。一些省市的税务机关会专门请老师为机关内人员做税务师考试培训,我们知道体制内工作对证书的需求不是很大,但税务局不惜耗费时间和精力培养员工,足以证明税务师的地位只会增不会减。相关阅读>>中税协发话了:提升税务师证书含金量、优化考试制度!●税法二杨军老师:税务师人才缺口比较大,近年来随着企业的不断增加,税务师市场需求越来越大。目前能够提供这种税务代理服务(税务服务)的企业数量全国只有10万家。整个从业人员大约200万人,但有证书的,包括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证书的人员不到10%。所以,税务师与注会会计师等都是非常值得考的高含金量证书。●财务与会计赵玉宝老师:所有会计类考试中,税务师排行“老二”,仅次于注会,从证书含金量上来说,税务师是很有必要考的。(注:名师姓名顺序部分先后,按科目排序)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税务师持证人需求最大,对于纳税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务顾问以及其他涉税事务的办理等工作,都是需要有税务师证书的人才的。在事务所沉淀几年后,年薪几十万是很容易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对税务师持证人非常重视,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业务的处理与审计,财务活动的预测、税收实务、分析与决策等。可以熟练运用自己所学的税法知识,帮助企业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现在很多企业缺少税务业务处理方面的人才,在企业工作,磨练一段时间,成为财务总监也不是不可能。咨询类公司咨询类的公司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务顾问以及其他涉税事务处理的岗位,也需税务师持证人。税务机关通过税务师考试的还可以进入税务机关,主要从事纳税征管和稽查等工作。税务培训教师对教育事业感兴趣,通过税务师考试,还可以做一名税务教师,可以去高校任职、可以去教育机构做讲师。创业当老板除了寻求高薪工作,也可以自己创业当老板,在企业锻炼一段时间,自己成立税务咨询公司从事税务筹划方面的工作,这也是很多财税人的梦想。不同的城市、不同的职务、不同的工作经验以及不同的教育背景都会影响你的薪资收入。●拿北京来说,刘丹老师认识几个刚刚学这个专业毕业出来,考过了税务师的的学生,现在在税务师事务所等地方工作,收入都还不错,一年有十几万小二十万的基本收入。●奚卫华老师的学生之前毕业之后考了税务师,到北京工作了几年。除了刚开始的那段时间,现在每年大概有6位数的收入。●赵俊峰老师对目前北京从事涉税服务相关工作的人的薪酬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助理人员月薪:6000-12000元。项目经理月薪:12000-25000元。高级项目经理月薪:25000-50000元。合伙人及以上职位月薪:50000元及以上。(注:以上为北京的平均数,规模小的事务所会低一些,规模大的会高一些,一切以你的能力和客户资源而定,上不封顶。想要获得项目经理及以上职位,税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从中税协看到的数据,2017年报名人数万人,较2016年增长;2018年报名人数万人,较2017年增长;2019年报名人数超过55万人;2020年税务师补报名截止后,中税协统计,报考640475人,比上年增长。2020年开始,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税务师报名条件大大放宽!想拥有前程似锦的未来吗?不想再碌碌无为,想提升自己吗?加入中华会计网校,税务师考试复习资料不用愁,什么时间学什么、怎么学有老师指导!

flower99sunny
计算题
我国居民企业甲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
2018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800万元,丙企业将部分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1000万元,其中来自丙企业的投资收益为100万元,按照12%的税率缴纳B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乙企业在A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的税额180万元,乙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甲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中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关于间接抵免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我国在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时,限于按照规定持股方式确定的四层外国企业
B.乙企业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C.丙企业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D.符合单一或多层间接抵免的外国企业持股比例应在25%以上
(2)企业乙所纳税额属于企业甲负担的税额为( )。
(3)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为( )。
(4)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税额为(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B。解析:居民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限于按照规定持股方式确定的五层外国企业。丙不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甲持有丙的比例=50%×30%=15%,低于20%。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甲持有乙的比例为50%,大于20%。
(2)【答案】C。解析:乙所纳税额属于企业甲负担的税额=[乙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180+12)+乙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乙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404÷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808=96(万元)
(3)【答案】A。解析:甲境外所得=808×50%=404(万元),来自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404+96=500(万元),抵免限额=500×25%=125(万元)。
(4)【答案】B。解析:抵免限额=125万,可抵免境外税额=96+404×10%=(万元),小于125万元,所以按照125万元抵免。
流浪停吗
【导读】为了帮助各位备考考生更有目的性的备考,小编特意为考生整理了考试大纲,供税务师考试备考考生学习,以下是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大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法(Ⅱ)》考试大纲
主要修订内容:
1.除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九章耕地占用税、第十章船舶吨税外,其他税种新出台的法规较少,总体修改的内容变化不大。
2.个人所得税由原来的分类征收,改革为当前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内容变化较多。一是税率的变化;二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原来的按次或按月征收,改为当前的按年计征的变化;三是扩大了扣除范围,增加了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变化;四是增加了平时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的变化。
3.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由原来的暂行条例上升为当前的耕地占用税法、船舶吨税法,相关内容有所变化,修改时也作相应调整。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一、概述
(一)熟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
(二)了解各国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性做法
(三)熟悉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演变
(四)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二、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一)熟悉纳税人的主要类型
(二)熟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及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三)掌握基本税率的规定,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掌握应税收入总额的确定
(二)掌握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内容和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税务处理
(三)熟悉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四)掌握扣除项目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五)掌握不得扣除的项目
(六)掌握亏损弥补的规定
四、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掌握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二)熟悉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三)掌握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四)掌握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五)熟悉存货的税务处理
(六)掌握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七)掌握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五、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一)掌握资产损失扣除的政策
(二)掌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六、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一)掌握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方法
(二)掌握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方法
(三)掌握股权、资产划转的所得税处理
七、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一)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的税务处理
(二)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
(三)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成本的核算方法
(四)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
八、税收优惠
(一)掌握免税收入的规定
(二)掌握减征与免征优惠
(三)掌握高新企业的优惠
(四)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
(五)掌握加计扣除的优惠
(六)掌握创投企业的优惠
(七)掌握加速折旧的优惠
(八)掌握减计收入的优惠
(九)掌握税额抵免的优惠
(十)熟悉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十一)掌握非居民企业的优惠
(十二)掌握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优惠
(十三)掌握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
九、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掌握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掌握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六)掌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主要把握“收入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七)掌握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
十、源泉扣缴
(一)熟悉扣缴义务人
(二)掌握扣缴方法
(三)掌握税源管理
(四)熟悉征收管理
(五)掌握股权转让所得的管理
(六)熟悉后续管理
(七)熟悉法律责任
(八)熟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务管理
(九)熟悉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十)熟悉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
(十一)掌握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处理
(十二)熟悉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的所得税的规定
十一、特别纳税调整
(一)熟悉特别纳税调整税务处理内容与管理内容
(二)熟悉关联申报管理
(三)掌握同期资料管理
(四)掌握转让定价方法管理
(五)熟悉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管理
(六)掌握预约定价安排管理
(七)熟悉成本分摊协议管理
(八)熟悉受控外国企业管理
(九)掌握资本弱化管理
(十)掌握一般反避税管理
(十一)熟悉相应调整及国际磋商
(十二)熟悉法律责任
(十三)熟悉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规定
十二、征收管理
(一)熟悉纳税地点
(二)熟悉纳税期限
(三)掌握纳税申报
(四)掌握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五)熟悉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六)掌握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所得税管理
(七)熟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
(八)熟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
(九)掌握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
(十)熟悉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的管理
(十一)熟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要报表的填列方法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一、概述
(一)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二)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
二、征税对象
(一)掌握综合所得的内容
(二)掌握经营所得的内容
(三)掌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内容
(四)掌握财产租赁所得的内容
(五)掌握财产转让所得的内容
(六)掌握偶然所得的内容
三、纳税人、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掌握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判定标准,掌握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范围,熟悉所得来源的确定,熟悉扣缴义务人
(二)掌握适用税率的具体规定,掌握预征率的具体规定
(三)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特殊规定
四、减免税优惠
(一)掌握免税的项目
(二)掌握减税的项目
(三)熟悉暂免征税的项目
(四)熟悉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时的审批原则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法
(二)掌握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三)掌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四)掌握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五)掌握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
(六)掌握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
(七)掌握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
六、征收管理
(一)熟悉源泉扣缴的纳税申报方法
(二)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方法
(三)熟悉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的确定方法
(四)熟悉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
(五)熟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证明的规定
第三章 国际税收
一、概述
(一)熟悉国际税收内容
(二)熟悉国际税收原则
(三)熟悉国际税法原则
二、税收管辖权
(一)掌握税收管辖权相关规定和分类方法
(二)掌握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三)掌握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三、国际税收协定
(一)熟悉国际税收协定内容
(二)了解国际税收协定范本《OECD税收协定范本》、《UN 税收协定范本》
(三)熟悉我国对签署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
(四)熟悉国际税收协定管理
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熟悉主要国际避税地
(二)掌握国际避税基本方法
(三)掌握国际反避税基本方法
五、国际税收合作
(一)熟悉我国税收情报交换
(二)熟悉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
(三)熟悉OECD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四)熟悉税收征管互助
(五)熟悉国际税收合作新形式——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
第四章 印花税
一、概述
了解印花税的立法原则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掌握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各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
(二)掌握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三)掌握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三、减免税优惠
掌握减免税的基本优惠和其他优惠政策。
四、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掌握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五、征收管理
(一)熟悉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二)熟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印花税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了解印花税的税票
(四)熟悉纳税人缴纳印花税的责任和义务
(五)掌握印花税违章处理的规定
(六)熟悉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七)掌握印花税的管理
第五章 房产税
一、概述
了解房产税的立法原则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熟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二)熟悉房产税的纳税人
(三)掌握房产税的税率
三、减免税优惠
(一)掌握减免税的基本规定
(二)掌握减免税的特殊规定
四、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设计的指导思想;计税依据的形式。
(二)掌握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五、征收管理
(一)掌握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二)了解纳税的期限
(三)了解纳税的申报
(四)熟悉纳税的地点
第六章 车船税
一、概述
了解车船税的立法原则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
(一)熟悉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二)熟悉车船税的纳税人
(三)了解车船税的税额
三、减免税优惠
(一)熟悉法定减免税的规定
(二)熟悉特定减免税的规定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
(一)掌握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二)了解保险机构的代收代缴
(三)了解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代为征收船舶车船税规定
五、征收管理
(一)熟悉车船税的纳税期限
(二)熟悉车船税的纳税地点
(三)熟悉车船税的申报缴纳
(四)熟悉其他管理规定
第七章 契税
一、概述
了解契税的立法原则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掌握契税的征税范围
(二)熟悉契税的纳税人
(三)熟悉契税的税率
三、减免税优惠
(一)熟悉契税减免的基本规定
(二)熟悉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契税的项目
四、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掌握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五、征收管理
(一)熟悉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二)了解契税的纳税期限
(三)熟悉契税的纳税地点
(四)了解契税的征收管理
第八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概述
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立法原则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
(一)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二)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三)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
三、减免税优惠
(一)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基本规定
(二)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
四、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二)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五、征收管理
(一)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二)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三)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
(四)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
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
一、概述
了解耕地占用税的概念和特点。
二、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一)熟悉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熟悉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三、税收优惠
(一)熟悉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规定
(二)熟悉减征耕地占用税的规定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
(二)掌握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五、征收管理
(一)掌握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二)熟悉耕地占用税的纳税地点
第十章 船舶吨税
一、概述
了解船舶吨税的概念及特点
二、征税范围和税率
(一)熟悉船舶吨税的范围
(二)熟悉船舶吨税的税率
三、税收优惠
(一)熟悉直接优惠的规定
(二)熟悉延期优惠的规定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熟悉船舶吨税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
(二)掌握船舶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五、征收管理
(一)熟悉船舶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二)熟悉船舶吨税的纳税申报和担保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税务师《税法二》考试大纲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距离2020年税务师即将截止,想知道是否符合税务师报名条件,欢迎前往环球网校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和咨询!
油墩子2016
1.(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三项经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工资、薪金总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B、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应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C、工资、薪金总额包括职工教育经费
D、工资、薪金总额包括职工福利费
2.(单选题)某机器制造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8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万元,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A、
B、
C、
D、
3.(单选题)依据规定,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A、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B、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减按90%征收企业所得税
D、减计80%征收企业所得税
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属于居民企业的是()。
A.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外的企业
D.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5.(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国有企业
B.股份有限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外商投资企业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 A
答案解析:作为三项经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 D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20×14%=(万元),实际发生75万元,准予扣除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20×8%=(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20×2%=(万元),实际发生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420+(万元)。
3. B
答案解析: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