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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导语: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创新人才培养过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学校拟实施新一轮税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工作。现对调整20XX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改革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自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将科学发展观内化为学校的办学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按照入主流、定好位、办特色的要求,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实施国际化、信息化、一体化三大发展战略不动摇,坚持规范与创新相统一,坚持以育人为核心,进一步夯实基础,明确导向,拓宽选择,强化实践,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改革目标
培养具有较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三)工作重点
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本次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拟总体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1. 坚持宽厚的基础与明确的就业导向有机结合。
2. 坚持“三商并举”、“五能并重”,把能力训练系统化落到实处。
3. 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走交叉复合的路子。
4. 建立学生毕业后以基本薪酬为主导的就业层次与就业率评价体系。
具体实施以下五项改革:
1. 进一步深化通识教育课程改革。
2. 大力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的一体化建设。
3. 切实加大公共基础课程改革力度。
4. 着力实施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改革。
5. 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
学校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定位是:在坚持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重应用的前提下,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优化,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各专业应根据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针对社会需求、学科领域、职业指向以及学生面对的就业层次等,在综合考虑、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各自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尤其要认真研究并明确各专业的培养规格,充分体现专业的核心竞争力;按照宽厚的基础与明确的就业导向有机结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学生将来就业的领域、岗位和行业,并在培养目标中进行准确描述,既与学校的总体要求相统一,又彰显专业特色,突出比较优势。原则上不在现有专业中设置专业方向。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体现学校倡导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基本内涵,进一步完善“2+2”分流培养的原则、要求、路径与举措,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课堂讲授与自主学习、集中讨论与相互交流相结合,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切实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课堂讨论、实验实践、科研训练等培养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复合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以及实践能力。
三、具体要求
(一)主要内容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就业导向、主要课程设置、实践性教学环节设计、第二课堂活动安排、修业年限、授予学位、课程结构分析表、教学计划进程表、必要的说明等主要内容。
(二)学分分配
四年制本科各专业总学分一般控制在175学分左右。其中课程教学160学分左右(必修课程118学分左右,选修课程42学分左右);实践性教学环节、第二课堂活动等15学分左右。
(三)课程设置
1. 通识教育课程
按照“通、宽、厚、透”的要求,依据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类知识等四大模块分类设置,由教务处统筹,从第二学期到第七学期开设,要求学生修满12学分。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南京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及教学改革方案》。
2. 职业发展教育类课程
(1)必修课:《职业发展与就业基础》,2学分,第二学期、第七学期开设。
(2)选修课:《职业探索与职业化素质》,1学分;《创新思维与素养》,1学分;《KAB创业基础》,2学分;《创新与创业》,1学分;要求学生修满2学分。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3. 公共基础课程
(1)“两课”:保持现有基本框架不变,开设4门,计12学分。
(2)大学英语课:继续实施“平台+模块”的教学改革,其中“平台”课程第一、二学期开设,计8学分;“模块”课程第三、四学期开设,计4学分。
(3)数学公共基础课:按照不同要求,实施分层分类教学,第一、二、三、四学期开设,计16学分(法、工、文、理类各专业结合专业实际,设置数学课程)。
(4)计算机公共基础课:实行统一目标下的多维度考核,重点进行教学内容改革,强化应用,计10学分(其中1学分计算机基础模块课程学生需通过“自学+辅导+机试”的方式获得;其他课程,各专业与信息工程学院相互协商,取得共识后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开设)。
(5)大学语文课:按照提高学生的文学艺术鉴赏能力、沟通能力、写作能力的要求进行改革,3学分。
(6)体育课:第一、二、三、四学期开设,每学期34学时1学分,计4学分。
4. 专业课程
(1)按照专业基础入主流、专业主干显优势、专业复合呈特色的要求设置专业课程。
(2)专业基础课:经管类专业按照基本维持“2+2”培养模式总体框架不变,前两年相对统一,坚持打通培养的原则,设置14门左右,42学分左右;法、工、文、理学类专业参照经管类专业的模式设置,要求在各自学院内基本打通培养。原《学科导论》的相关内容纳入《职业发展与就业基础》课和相关专业课程中,不再单独设置。
(3)专业主干课:按照“主、精、特、复”的要求,设置反映本专业领域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的课程6—8门,21学分左右,时间可以提前至第四学期起开设。应进一步拓宽基础,扩大专业适应面,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减少重复,体现专业的核心问题,避免课程越开越细。
(4)专业选修课:按照交叉复合、体现特色的思路设置选修课程。紧密型复合对应专业限定选修课,以体现专业要求;非紧密复合对应专业任意选修课,目的在扩大选择。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要求学生修满24学分左右。为满足学生的选择要求,应提供数量充裕的选修课程;为避免选修课程类别过多,跨学科类选修课程暂不单独设置,纳入任意选修课程,希望各学院、各专业在任意选修课程中尽可能设置部分跨学科类选修课程。
(5)每个专业至少开设2门双语课程,主要从通用性较强的'课程中选择设置。
5. 实验课程
(1)基础实验纳入正常教学,不另行单独计算学分。
(2)课程实验由各专业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设置:经管类各专业至少开设2—3门实验课程;理工类各专业应进一步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重;文法类专业应结合专业特色,设置相应的实验课程。
(3)综合性实验应立足于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要求及学生就业领域所需综合知识的需要设置,循序渐进,逐步完善,保证各专业设置1个,2学分;名称可以暂定为“某某专业综合实验”。
(4)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置跨学科的综合性创新实验课程,提供学生选修,进行网上实验,并给予创新学分或奖励学分。
6.实践性教学环节
(1)认知性实践:第三学期前暑期设置,1学分。
(2)文献综述:1学分。
(3)毕业实习:2学分。
(4)毕业论文(设计):3学分。
7.第二课堂活动
按照“三商并举”、“五能并重”的要求,设置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读书活动、科技文化活动等7个模块,要求学生修满6学分。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8. 创新学分
各专业总学分是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或毕业资格学分。学校鼓励学生多修学分,特别是鼓励通过各类创新活动获取学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有关说明
1.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中加合作)专业和会计学(中英合作)专业的培养计划应按照加拿大和英国合作学校的要求设置相关课程,重点是确保英语教学有的放矢,满足需要。
2.相关专业要为“专转本”学生专门设置第五至第八学期的课程,基本要求是夯实基础,加强专业,注重训练,适当降低毕业论文要求。
3. 进一步明确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分流培养的方案及实施细则,应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四、组织实施
(一)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总体安排,教务处提出调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
(二)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作为专业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各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修订工作;在本院领导下,统一认识,集思广益,讨论研究,充分论证,必要时应组织校外专家咨询审核。
(三)各学院负责指导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修订,并加强与相关学院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合作;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工作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的整理、汇编工作;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后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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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是2010年首次推出的考试我给一份北京的一个招生简章吧(可以贴到WORD上详细看一下)官方网站: 一、【项目背景】随着企业多元化、国际化经营成为常态,企业纳税事宜日趋复杂,涉税成本日益增加,涉税风险逐渐加大,企业迫切需要一大批既懂税收政策,又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实战型涉税专业人才,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和交易等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事先计划和统筹安排。同时,是否能够熟练充分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也已成为企业选聘、考核财税专业人才的新标准。税务安排作为税务咨询师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在国外已经发展为一个相对成熟的行业,而在国内,尽管早有“四大”事务所在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服务,但作为一个行业,与国外相比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很多企业的会计人员往往对税务知识一知半解,只知道怎么填写报表,对国家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知之甚少,更谈不上进行税务安排,而更多的小公司连专职的会计人员都没有。由于专业税务咨询师在控制公司税务风险和降低税务成本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国税务专业人才储备少、人才极度紧缺的现状,造成税务咨询人员的薪酬和佣金相当丰厚。据调查,企业内部的税务经理、区域税务经理的基本薪酬为12000-20000元/月;中国区税务经理的基本薪酬为25000-40000元/月;涉税咨询服务的收入一般是为客户直接受益值的15-30%作为佣金。二、【项目特色】1、定位于高层次和国际化,目标是培养一批熟悉中国国情、了解国际惯例,掌握先进税务管理技术和方法,擅长于国际合作的高层次财经管理复合型人才。2、结合国际最新税收政策走向,随时紧跟国内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调整培训内容。3、国际国内业内权威专业人士授课,大量采用案例分析等主观考题,激发学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员的综合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4、向用人单位推荐,解决就业问题。三、【参加对象】Ø 企业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主管税务的副总经理、税务总监、财务总监、税务经理、税务主管等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Ø 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税务机关及税务中介专业人士;Ø 高等院校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师及涉税科研人员;Ø 从事税务、财务相关专业人员。四、【课程设置】考试科目:《税法》、《税务会计》、《纳税筹划》、《国际税收》五、【参报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Ø 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财会涉税岗位工作三年以上;Ø 具有本科学历,且从事财会涉税岗位工作两年以上;Ø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且从事财会涉税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六、【组织方式】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培训采用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考前辅导、答疑。七、【证书价值】1、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ETTIC颁发全国统一的《税务咨询师证书》并加盖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公章。《CETTIC证书》是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本证书序列号为唯一编码,证书全国通用、国家认可、上网可查。2、合格者名单编入中国税务专业人才库,作为向用人单位推荐和用人单位选拔税务专业优秀人才、甄别能力的重要平台。3、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专业研究生学位证书,考试成绩优秀者可推荐就业。八、【收 费】u统一收费:2600元/人 (含培训、教材、培训课件、考试、阅卷、专家评审、证书、管理与技术服务费);u会员培训5800元/人/年,含6次12天培训、培训讲义、答疑、午餐等。注:本次报名参加会员的学员可免本次培训认证考务费,会员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免试。附件Ⅱ:2010年会员培训课程表及师资一、课程设置(一)模块一:税收政策法规与税改动态最近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的解读,流转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解析,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及影响,消费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营业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问题,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模块二:税收筹划实务1.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和常用筹划技术、方法;2.新企业所得税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下的税收筹划,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扣除政策、优惠政策及配套政策)的运用及筹划,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应用及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3.增值税筹划的要点及技巧解析:增值税纳税人的购销关系,增值税纳税人选择购进价格的税务筹划,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筹划,组织运输的税务筹划,收购废旧物资与农产品的税务筹划,兼营的税务筹划,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业务往来方式的税务筹划;4.消费税的税务筹划:规避纳税环节的税务筹划,购进已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改变加工方式的税务筹划,非货币性交易的税务筹划,适用差别税率的消费品定价的税务筹划;5.营业税的税务筹划:无形资产、不动产出售转为股权转让的税务筹划,商业企业进场费的税务筹划,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筹划,房屋出租的税务筹划;6.地产开发企业,交通(物流)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7.企业最佳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和设计。模块三:纳税评估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地位,纳税评估应遵循的原则、特点、程序,纳税评估的主要内容,纳税评估指标的使用与分析,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常用的分析方法,实地核查中常见的涉税问题及核查方法、相关表证单书的填写格式等。模块四:涉税财务与会计处理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税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及实务操作,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及税收优惠政策解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纳税调整,新旧增值税主要差异解析和会计处理技巧(可抵扣增值税的差异分析、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差异分析、税率差异、税收优惠的主要变化、税收管理的差异分析、增值税会计处理技巧、出口退税会计处理技巧)。模块五:税务稽查风险控制及纳税人权益维护税务稽查的程序、常用的稽查方法,税务稽查的权限,税务稽查的重点内容,税务处理(处罚)分析,纳税人权利及权益维护。模块六:国际税收国际税收发展趋势,国际税收抵免,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利用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通过避免构成常设机构来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通过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通过财务决策和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讲行税务筹划、回避税收管辖权的利用),进出口贸易与WTO政策运用。二、本部分课程拟邀授课专家为帮助学员全面、准确的掌握国家有关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改动态,本部分课程除由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知名专家授课外,还将邀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专家亲临授课,就企业纳税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拟邀部分客座专家王晓华: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刘 佐: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张培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元伟: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苏晓鲁: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处长拟邀部分主讲专家王 进: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泽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北京中鑫瑞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著名纳税筹划实务专家计金标:原中央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兼税务学院院长、教授、著名税务及税收筹划专家刘 桓: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著名税务专家、北京市地方税务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报》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孙海亭: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处长、著名税务征管及稽查专家汤贡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税收法学专家邢建平: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博士、著名财税专家杨 虹: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收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著名税制专家杨志清: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著名税务专家、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理事高金平:世界税收联合会中国税收研究员、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教授、我国著名税收筹划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首席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梁俊娇: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助理,税务筹划教研室主任黄 桦: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著名税务专家蔡 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会计学(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研究方向)博士著名财税专家三、课程设置(二)(参加本部分课程可申请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证书)模块七: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风险和控制中的作用,内部审计风险与控制,内审与外审的协作等。模块八: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企业设计内部控制的风险控制(设计内部控制的依据及其准备、设计内部控制的流程、设计内部控制关键环节),内部控制的评价(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其责任、内部控制评价的总流程和风险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案例分析。模块九:信息系统审计IT风险管理模型与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指南及程序,IT审计过程及方法,IT治理框架,IT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管理,IT政策、标准和程序。模块十:绩效评价与审计绩效审计的程序和内容,绩效审计的技术方法,绩效评价标准的选择,后续审计报告的编写,绩效审计案例分析。模块十一:舞弊审计与控制舞弊的种类与特征,舞弊审计的特点与趋势,虚假财务报告的分析及识别,舞弊审计的技术与方法。模块十二: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程序合规性检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与无效合同的甄别与审查,清单计价下工程造价预、决算审计,工程建设过程中反商业贿赂与基建财务舞弊调查与审计,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指标构建与评价,建设项目审计案例分析。四、本部分课程拟邀授课专家课程由财政部、审计署、国姿委、证监会、国家会计学院、南京审计学院及国际知名企业等单位具有多年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战经验的领导、专家亲临授课。部分专家如下:王光远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 福建审计厅副厅长时 现 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 教授陈丹萍 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副院长 教授崔振龙 审计署重庆特派办 副特派员李小惠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教授杨雄胜 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陈宋生 北京理工大学会计系主任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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