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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1895
会计证领取当年如果是通过了考试,是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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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为什么要进行继续教育?内容有哪些?拿到税务师证书后,从次年开始,税务师每年都是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那么,税务师为什么要进行继续教育呢?都有哪些内容呢?跟着高顿小编来看看吧!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内容请点击:
税务师为什么要进行继续教育?
税务师继续教育是为了加强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更新行业人员专业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简单来说继续教育就是让大家不断进步,适应税务行业发展的一种持续培训和学习,保证税务师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提升。
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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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税务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税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从事涉税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税收、财务会计、金融、涉税服务业务规范等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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