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e870401
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及其他避税情况所进行的税务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和加强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子钩
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1)转让定价税制1.税务机关的合理调整权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2.关联业务的相关资料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3.税务机关的纳税核定权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4.补征税款和加收利息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5.纳税调整的时效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6.跨境关联交易监控与调查为了进一步规范特别纳税调整管理,防止跨国企业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将境外企业的经营亏损转移至境内关联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7.转让定价的跟踪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优质税务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