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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业务中代理出口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外贸公司的一般出口业务即相应风险特点一般而言,可以把外贸出口业务简单地划分为两大类,一是自营出口,也就是外贸公司从国内供货厂家购入产品,在卖给国外客户,据以赚取价差;二是代理出口,即外贸公司仅作为代理人将国内供货厂家所有的产品卖给国外客户,按百分比赚取代理费。在风险责任划分上,自营时,外贸公司承担对内和对外的两个合同的责任,风险大但收益高;代理业务则外贸公司风险小但收益低,所以两种业务从风险和收益的对比上来说是相对平衡的。在退税操作上,自营时,由外贸公司具体办理手续,并直接享有退税的利益;而代理出口业务中,外贸公司仅负责收回“两单”,由委托方办理退税手续并享有退税的利益。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代理业务中,不应该由外贸公司办理退税手续并享有退税的利益。这就意味着通过退税操作的方法,可以反推出业务的性质。——这点极为重要,退税操作的方法在某种条件下可以成为判定外贸公司风险和责任的决定性因素。二、最近,由于外贸业界竞争的加剧和业务操作的复杂化,在一些外贸公司的“外贸代理”出口业务中,出现了一些特殊的业务操作需要,已经会引起了法律上的风险。以下就是一起真实的案例:1999年10月,针织厂与公司签订名为“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合同,双方约定:由针织厂为贸易公司提供服装。1999年11月9日由针织厂送货至上海指定仓库;质量以资料及样衣确认意见为准;出货后20天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代扣辅料款)。签约后,针织厂按贸易公司的要求向贸易公司交付了总价款为70万元的定作物。贸易公司要求针织厂向某外贸公司开具了总金额为7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贸易公司提供的辅料款、部分面料款10万元,贸易公司实际应付针织厂价款60万元。贸易公司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代理协议”,该协议载明,贸易公司委托某外贸公司为其代理出口服装,代理费按出口发票金额千分之一点五计提。某外贸公司在出货收汇后扣除有关费用后向工厂支付货款,同时扣除贸易公司已付工厂的启动金额及退税款部分的二个半月利息。某外贸公司出口并收汇后,于2000年1月根据贸易公司的要求向针织厂直接支50万元。2000年2月3日,贸易公司向某外贸公司出具申请书一份,要求某外贸公司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他,并承诺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与工厂的法律纠纷。同月12日,某外贸公司支付给贸易公司余款10万元。贸易公司收款后未向针织厂支付价款。针织厂要款不着,遂起诉了某外贸公司和贸易公司,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针织厂与贸易公司所订合同约定针织厂按照贸易公司的要求制作提供服装,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贸易公司欠款未付是引起纠纷的原因,贸易公司应向针织厂给付所欠价款并偿付因逾期付款造成的利息损失。针织厂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某外贸公司与针织厂存在买卖关系,针织厂根据贸易公司请求直接向某外贸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某外贸公司虽予以接受但并不足以证明针织厂直接与某外贸公司发生了加工承揽关系。某外贸公司是基于其与贸易公司存在代理出口关系而接受贸易公司委托代为向针织厂付款。从针织厂提供的现有证据看,某外贸公司本身并没有向针织厂给付价款的义务,且某外贸公司已向贸易公司付清了该笔出口业务的货款。故对针织厂要求某外贸公司承担给付欠款责任的诉请,法院判决驳回。三、特殊的代理业务应该注意的问题虽然在以上的案例中,外贸公司借助律师的帮助逃过了一劫,但外贸公司和独立的贸易公司之间进行这样的“外贸代理”业务操作所产生反映出的法律关系是较为复杂的,法律风险依然存在。首先看此类业务的出现过程:通常是由这些神通广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贸易公司找好了国外的客户,并与之谈妥了出口业务的各项条件;然后它又联系了生产厂家,确定了收购货源的各项条件。但是因其本身无进出口经营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出口,于是他们请求外贸公司代其与外商签约并履行出口手续。对外贸公司而言,这显然应该是一项“代理出口”业务,但事情的发展往往会超出人们的简单认识。前面已经提过,“代理出口”业务中,外贸公司仅负责收回“两单”,而应由委托方办理退税手续并享有退税的利益,所以在操作业务时理应由“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自行退税。但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找外贸公司作“代理业务”的贸易公司根本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而他们又急于想获取退税的好处。于是,他们便要求外贸公司采用以下的方式进行操作:让货源工厂直接向外贸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在收汇后由外贸公司将货款支付给这些贸易公司,并由外贸公司办理退税手续后,以某种事先的约定(例如以出口换汇比确定盈利水平),在外贸公司和贸易公司之间瓜分收益。至此,一项原本应为“代理”的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外贸公司完全的“自营”方式。对于外贸公司而言,实际盈利水平并没有增加,风险却大大增加。——例如,如果这些贸易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向货源工厂支付货款,那么这些工厂就会转而凭借手中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外贸公司实际办理退税手续来向外贸公司直接主张货款。很显然,外贸公司会面临尴尬的境地。如果外贸公司在操作中没有留下对自己十分有利的,而且还要是非常充分的书面证据,那么,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不会一直这样乐观。出口退税办税流程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二、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的购买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时必须使用省国税局和南京擎天科技公司开发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出口企业可到市解放东路国源税务师事务所(南京擎天科技公司技术服务单位)购买,电话:3979466、3056855,联系人:赵鹏程。有关申报软件的安装、使用等可具体咨询该事务所。购买申报软件时需区分企业类型(外贸或生产企业)。其中,生产企业在购买软件并安装成功后,需及时与进出口处管理一科联系(联系电话:3750911或3750912),以便我们对企业进行免抵退认定,采集相关的征免税数据。三、确认出口销售收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江苏省淮安市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四、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出口之日(以报关单上注明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免)税申报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申报,必须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限前向退税机关提出书面延期退税申报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申报。未经批准逾期申报的,或逾期不申报的,不再受理申报,应视同内销征税。(一)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1、发票认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之内必须到当地主管征税税务机关进行认证;2、申报期限:单证齐全后即可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退税申报,每月可分批多次申报;(二)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1、免税申报:(1)已进行免抵退认定的生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还须用免抵退申报系统进行免税出口明细申报,将生成的免税数据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如果企业当月无出口收入,须进行免税“零申报”,操作时不需进行免税数据录入,直接生成电子数据(空文件);新办企业进行第一次免税申报时,“进料加工抵扣明细表”中数据都录入“0”。(2)免抵退数据导入后,还须在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反映。其中“出口销售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如果出口的产品征税率与退税率之间有差额,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除了反映出口销售额外,还须同时反映“ 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2、退税申报:单证齐全后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生成电子数据并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期限为每月15日前。五、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六、办理出口退税税款到帐后请及时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县区在当地国税局)领取“收入退还书”。七、关于出口报关单数据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必须用海关报关单信息审核、审批退税。对企业而言,需对出口报关单数据做如下处理:1、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应及时登录网站“中国电子口岸”(网址:),进入“出口退税”子系统,进行“结关信息查询”,查询到报关单结关信息后可及时向申报地海关领取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该结关信息可用于出口征免税申报“免税明细录入)。2、数据提交。在“数据报送”菜单中查询报关单电子信息,与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报送”,以上数据供退税机关审核退税之用。八.出口退税的几个注意时限一是“30天”。属于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二是“90天”。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税。三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经申请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税务师出口退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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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防四宝

2022年税务师考试一共有五个科目,《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是考试科目之一,那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究竟考些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考试大纲吧,来看一看该科目具体的考试内容。

本科目考试适用的已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截止日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考试大纲与 2021 年考试大纲比较,体系结构总体变化不 大,局部微调如下:将社会保险法再次列入考试范围;根据《民事诉 讼法》新修订内容,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对考试科目部分学习要求予 以更新。

第一编 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一、行政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法的特征

(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行政法的渊源

(四)了解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

(一)熟悉行政主体的特征及行政职权

(二)掌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三)熟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三、行政行为

(一)了解行政行为的内容

(二)了解抽象行政行为

(三)掌握具体行政行为

(四)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五)熟悉行政事实行为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一、行政许可法基础

(一)熟悉行政许可的分类

(二)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

(三)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四)掌握行政许可的设定

二、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熟悉税务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二)掌握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三)熟悉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和费用制度

(四)熟悉税务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一、行政处罚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特征

(二)掌握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掌握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

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

(一)掌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四、行政处罚程序

(一)掌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二)掌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三)熟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五、税务行政处罚

(一)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熟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三)掌握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

(四)掌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五)熟悉税收违法案件审理程序

第四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一、行政强制法基础

(一)熟悉行政强制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查封、扣押

(三)掌握冻结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三)了解代履行

(四)熟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一)熟悉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二)了解金融机构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三)了解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一、行政复议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掌握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一)掌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二)熟悉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复议申请人

(二)掌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三)掌握行政复议第三人

四、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

(一)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

(二)掌握行政复议管辖

五、行政复议程序

(一)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复议的审理

(三)熟悉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

(四)掌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五)掌握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六、税务行政复议

(一)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和管辖

(三)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四)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五)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六)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七)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第 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一、行政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了解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

(二)掌握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予受理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管辖

(一)了解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三)掌握行政诉讼地域管辖

(四)了解行政诉讼其他管辖

四、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诉讼原告

(二)掌握行政诉讼被告

(三)熟悉行政诉讼第三人

(四)熟悉行政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

五、行政诉讼证据

(一)熟悉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质证和审查认定

(三)掌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六、行政诉讼程序

(一)掌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

(三)掌握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四)了解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五)了解行政赔偿诉讼

七、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一)熟悉行政诉讼的执行

(二)熟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第二编 民商法律制度

第七章 民法总论

一、民法概述

(一)熟悉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熟悉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四)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五)掌握民事责任的类型和免责事由

(六)掌握民事法律事实

二、民事主体

(一)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掌握法人的特征和分类

(三)掌握法人的成立条件

(四)熟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权利

(一)熟悉民事权利的分类

(二)掌握民事权利的变动

(三)了解民事权利的保护

四、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熟悉法律行为的特征

(二)熟悉法律行为的分类

(三)熟悉法律行为的形式

(四)掌握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五)掌握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

(六)掌握法律行为的条件附款和期限附款

(七)掌握代理的特征

(八)熟悉代理的分类

(九)掌握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五、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一)熟悉诉讼时效的要素

(二)掌握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

(三)掌握诉讼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届满后的法律效果

(四)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五)了解期间、期日的确定规则

第八章 物权法

一、物权法总论

(一)熟悉物权的客体

(二)掌握物权的特征

(三)熟悉物权的分类

(四)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五)掌握物权的效力

(六)掌握物权的变动规则

二、所有权

(一)熟悉所有权的特征、权能

(二)掌握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三)掌握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四)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五)了解相邻权

三、用益物权

(一)熟悉用益物权的特征

(二)掌握各类用益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

四、担保物权

(一)熟悉担保物权的特征

(二)掌握各类担保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

五、占有

(一)熟悉占有的分类

(二)熟悉占有的取得、变更与消灭

(三)掌握占有的效力

第九章 债法

一、债法总论

(一)掌握债的构成要素

(二)掌握债的发生原因

(三)熟悉债的分类

(四)掌握债的效力

(五)掌握债的保全

(六)掌握债的担保

(七)掌握债的移转

(八)掌握债的消灭原因

二、合同法

(一)熟悉合同的意义和特征

(二)熟悉合同的分类

(三)掌握合同的订立

(四)掌握合同的效力

(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六)掌握合同的救济

(七)掌握典型合同的主要类型

三、侵权责任法

(一)了解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

(二)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掌握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责事由

(五)熟悉各类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一、婚姻家庭法

(一)熟悉婚姻家庭法基础

(二)熟悉亲属关系

(三)掌握婚姻制度

(四)掌握家庭关系

二、继承法

(一)熟悉继承法基础

(二)掌握法定继承

(三)掌握遗嘱继承

(四)掌握遗产的处理规则

第十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基础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二)熟悉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区别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三)熟悉个人独资企业的终止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转让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内容

(二)熟悉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法律效果

第十二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基础

(一)了解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了解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熟悉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

(三)熟悉合伙企业的财产属性

(四)掌握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五)熟悉合伙企业的对外关系

(六)掌握入伙和退伙

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一)了解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存在的意义

(二)熟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存在领域

(三)掌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方式

四、有限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存在的意义

(二)掌握法律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五、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

(二)熟悉合伙企业的清算

第十三章 公司法

一、公司法基础

(一)了解公司与公司法

(二)了解公司类型与分类

(三)了解公司能力

(四)了解公司章程

(五)了解公司资本

(六)了解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二、公司设立

(一)熟悉公司设立方式

(二)熟悉公司设立条件

(三)熟悉公司设立登记

(四)熟悉公司设立责任

三、公司股东

(一)掌握股东出资

(二)掌握股东资格

(三)掌握股东权利

(四)掌握股东诉讼

四、公司运行

(一)掌握公司组织机构

(二)熟悉公司股权与股份转让

(三)熟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四)熟悉公司财务会计

五、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一)了解公司变更

(二)了解公司解散

(三)熟悉公司清算

第十四章 破产法

一、破产法基础

(一)了解破产原因

(二)了解破产案件的管辖

(三)了解破产管理人

二、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掌握破产申请

(二)掌握破产申请的受理

(三)掌握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三、破产债权

(一)掌握债权申报

(二)掌握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

(三)掌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四、债务人财产

(一)掌握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与认定

(二)掌握债务人财产处分的撤销与无效

五、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一)熟悉追回权

(二)熟悉取回权

(三)熟悉抵销权

六、重整与和解

(一)熟悉重整

(二)熟悉和解

七、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一)熟悉破产宣告

(二)熟悉破产财产变价与分配

(三)了解破产终结

第十五章 电子商务法

一、电子商务法基础

(一)了解电子商务法的特征

(二)熟悉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概况

二、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一)熟悉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种类

(二)掌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

三、电子商务法的基本规则

(一)掌握电子商务经营一般规则

(二)掌握电子商务合同规则

(三)掌握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规则

(四)掌握电子支付规则

(五)熟悉电子商务税收规则

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法

一、社会保险法基本理论

(一)了解社会保险法的特征和功能

(二)熟悉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四)熟悉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改革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掌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掌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三)掌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四)掌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医疗保险

(一)掌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三)掌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工伤保险

(一)了解工伤保险内容

(二)掌握工伤保险的基本规则

五、失业保险

(一)了解失业保险内容

(二)掌握失业保险的基本规则

六、生育保险

(一)了解生育保险内容

(二)掌握生育保险的基本规则

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

(一)了解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二)掌握民事诉讼各类管辖的适用

三、民事诉讼参加人

(一)熟悉民事诉讼当事人

(二)掌握共同诉讼

(三)熟悉代表人诉讼

(四)熟悉民事公益诉讼

(五)熟悉第三人参加诉讼

(六)掌握诉讼代理人

四、民事诉讼证据和证明

(一)熟悉民事诉讼各类证据的认定

(二)掌握民事诉讼证明规则

五、民事诉讼程序

(一)掌握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掌握简易程序

(三)掌握第二审程序

(四)熟悉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第三编 刑事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刑法

一、刑法基础

(一)了解刑法基本原则

(二)了解追诉时效

二、犯罪构成

(一)熟悉犯罪客体

(二)熟悉犯罪客观方面

(三)熟悉犯罪主体

(四)熟悉犯罪主观方面

三、刑罚种类

(一)熟悉主刑

(二)了解附加刑

四、刑罚适用

(一)掌握累犯、自首、立功

(二)掌握数罪并罚

(三)掌握缓刑

(四)掌握减刑

(五)掌握假释

五、涉税犯罪

(一)掌握逃税罪

(二)熟悉抗税罪

(三)熟悉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熟悉骗取出口退税罪

(五)掌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 款发票罪

(六)熟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七)熟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八)熟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

(九)熟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发票罪

(十)熟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十一)熟悉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二)熟悉非法出售发票罪

(十三)掌握虚开发票罪

(十四)熟悉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六、涉税职务犯罪

(一)了解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了解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三)了解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四)了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第十九章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二)掌握刑事诉讼当事人

(三)熟悉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

二、刑事诉讼有关制度

(一)掌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掌握辩护制度

三、强制措施

(一)熟悉拘传

(二)熟悉取保候审

(三)熟悉监视居住

(四)熟悉拘留

(五)熟悉逮捕

四、刑事诉讼程序

(一)熟悉侦查

(二)熟悉审查逮捕

(三)熟悉审查起诉

(四)熟悉第一审程序

(五)熟悉第二审程序

考试题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

83 评论(11)

八旗子弟搓天下

出口企业想要办理出口退税认定,需要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一些资料到实务机关办理,具体是哪些资料呢?步骤是怎样的呢?跟着高顿小编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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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出口退税认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更多详情请点击:

1、打印的纸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采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实行出口免税政策,除来料加工贸易之外的方式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后实行出口免税政策。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退税资格认定步骤是什么?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也可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目前生产企业使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外贸企业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

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的操作步骤: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认定向导—一资格认定明细采集—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二生成资格认定申报—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三打印资格认定报表—打印资格认定相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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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笔小新新XU

速看!2022年度税务师考试科目《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大纲出炉!详细的大纲内容见下文,各位税务师考生快来看看不要错过了!下面是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22详细考试大纲,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本科目考试适用的已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截止日期 2022年3月31日。

2022 年考试大纲与 2021 年考试大纲比较,体系结构总体变化不大,局部微调如下:将社会保险法再次列入考试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新修订内容,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对考试科目部分学习要求予以更新。

第一编 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一、行政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法的特征

(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行政法的渊源

(四)了解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

(一)熟悉行政主体的特征及行政职权

(二)掌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三)熟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三、行政行为

(一)了解行政行为的内容

(二)了解抽象行政行为

(三)掌握具体行政行为

(四)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五)熟悉行政事实行为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一、行政许可法基础

(一)熟悉行政许可的分类

(二)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

(三)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四)掌握行政许可的设定

二、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熟悉税务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二)掌握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三)熟悉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和费用制度

(四)熟悉税务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一、行政处罚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特征

(二)掌握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掌握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

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

(一)掌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四、行政处罚程序

(一)掌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二)掌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三)熟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五、税务行政处罚

(一)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熟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三)掌握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

(四)掌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五)熟悉税收违法案件审理程序

第四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一、行政强制法基础

(一)熟悉行政强制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查封、扣押

(三)掌握冻结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三)了解代履行

(四)熟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一)熟悉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二)了解金融机构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三)了解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一、行政复议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掌握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一)掌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二)熟悉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复议申请人

(二)掌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三)掌握行政复议第三人

四、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

(一)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

(二)掌握行政复议管辖

五、行政复议程序

(一)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复议的审理

(三)熟悉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

(四)掌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五)掌握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六、税务行政复议

(一)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和管辖

(三)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四)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五)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六)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七)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一、行政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了解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

(二)掌握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予受理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管辖

(一)了解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三)掌握行政诉讼地域管辖

(四)了解行政诉讼其他管辖

四、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诉讼原告

(二)掌握行政诉讼被告

(三)熟悉行政诉讼第三人

(四)熟悉行政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

五、行政诉讼证据

(一)熟悉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质证和审查认定

(三)掌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六、行政诉讼程序

(一)掌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

(三)掌握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四)了解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五)了解行政赔偿诉讼

七、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一)熟悉行政诉讼的执行

(二)熟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第二编 民商法律制度

第七章 民法总论

一、民法概述

(一)熟悉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熟悉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四)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五)掌握民事责任的类型和免责事由

(六)掌握民事法律事实

二、民事主体

(一)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掌握法人的特征和分类

(三)掌握法人的成立条件

(四)熟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权利

(一)熟悉民事权利的分类

(二)掌握民事权利的变动

(三)了解民事权利的保护

四、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熟悉法律行为的特征

(二)熟悉法律行为的分类

(三)熟悉法律行为的形式

(四)掌握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五)掌握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

(六)掌握法律行为的条件附款和期限附款

(七)掌握代理的特征

(八)熟悉代理的分类

(九)掌握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五、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一)熟悉诉讼时效的要素

(二)掌握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

(三)掌握诉讼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届满后的法律效果

(四)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五)了解期间、期日的确定规则

第八章 物权法

一、物权法总论

(一)熟悉物权的客体

(二)掌握物权的特征

(三)熟悉物权的分类

(四)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五)掌握物权的效力

(六)掌握物权的变动规则

二、所有权

(一)熟悉所有权的特征、权能

(二)掌握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三)掌握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四)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五)了解相邻权

三、用益物权

(一)熟悉用益物权的特征

(二)掌握各类用益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

四、担保物权

(一)熟悉担保物权的特征

(二)掌握各类担保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

五、占有

(一)熟悉占有的分类

(二)熟悉占有的取得、变更与消灭

(三)掌握占有的效力

第九章 债法

一、债法总论

(一)掌握债的构成要素

(二)掌握债的发生原因

(三)熟悉债的分类

(四)掌握债的效力

(五)掌握债的保全

(六)掌握债的担保

(七)掌握债的移转

(八)掌握债的消灭原因

二、合同法

(一)熟悉合同的意义和特征

(二)熟悉合同的分类

(三)掌握合同的订立

(四)掌握合同的效力

(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六)掌握合同的救济

(七)掌握典型合同的主要类型

三、侵权责任法

(一)了解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

(二)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掌握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责事由

(五)熟悉各类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一、婚姻家庭法

(一)熟悉婚姻家庭法基础

(二)熟悉亲属关系

(三)掌握婚姻制度

(四)掌握家庭关系

二、继承法

(一)熟悉继承法基础

(二)掌握法定继承

(三)掌握遗嘱继承

(四)掌握遗产的处理规则

第十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基础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二)熟悉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区别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三)熟悉个人独资企业的终止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转让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内容

(二)熟悉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法律效果

第十二章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基础

(一)了解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了解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熟悉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

(三)熟悉合伙企业的财产属性

(四)掌握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五)熟悉合伙企业的对外关系

(六)掌握入伙和退伙

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一)了解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存在的意义

(二)熟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存在领域

(三)掌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方式

四、有限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存在的意义

(二)掌握法律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五、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

(二)熟悉合伙企业的清算

第十三章 公司法

一、公司法基础

(一)了解公司与公司法

(二)了解公司类型与分类

(三)了解公司能力

(四)了解公司章程

(五)了解公司资本

(六)了解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二、公司设立

(一)熟悉公司设立方式

(二)熟悉公司设立条件

(三)熟悉公司设立登记

(四)熟悉公司设立责任

三、公司股东

(一)掌握股东出资

(二)掌握股东资格

(三)掌握股东权利

(四)掌握股东诉讼

四、公司运行

(一)掌握公司组织机构

(二)熟悉公司股权与股份转让

(三)熟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四)熟悉公司财务会计

五、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一)了解公司变更

(二)了解公司解散

(三)熟悉公司清算

第十四章 破产法

一、破产法基础

(一)了解破产原因

(二)了解破产案件的管辖

(三)了解破产管理人

二、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掌握破产申请

(二)掌握破产申请的受理

(三)掌握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三、破产债权

(一)掌握债权申报

(二)掌握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

(三)掌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四、债务人财产

(一)掌握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与认定

(二)掌握债务人财产处分的撤销与无效

五、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一)熟悉追回权

(二)熟悉取回权

(三)熟悉抵销权

六、重整与和解

(一)熟悉重整

(二)熟悉和解

七、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一)熟悉破产宣告

(二)熟悉破产财产变价与分配

(三)了解破产终结

第十五章 电子商务法

一、电子商务法基础

(一)了解电子商务法的特征

(二)熟悉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概况

二、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一)熟悉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种类

(二)掌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

三、电子商务法的基本规则

(一)掌握电子商务经营一般规则

(二)掌握电子商务合同规则

(三)掌握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规则

(四)掌握电子支付规则

(五)熟悉电子商务税收规则

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法

一、社会保险法基本理论

(一)了解社会保险法的特征和功能

(二)熟悉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四)熟悉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改革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掌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掌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三)掌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四)掌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医疗保险

(一)掌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三)掌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工伤保险

(一)了解工伤保险内容

(二)掌握工伤保险的基本规则

五、失业保险

(一)了解失业保险内容

(二)掌握失业保险的基本规则

六、生育保险

(一)了解生育保险内容

(二)掌握生育保险的基本规则

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

(一)了解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二)掌握民事诉讼各类管辖的适用

三、民事诉讼参加人

(一)熟悉民事诉讼当事人

(二)掌握共同诉讼

(三)熟悉代表人诉讼

(四)熟悉民事公益诉讼

(五)熟悉第三人参加诉讼

(六)掌握诉讼代理人

四、民事诉讼证据和证明

(一)熟悉民事诉讼各类证据的认定

(二)掌握民事诉讼证明规则

五、民事诉讼程序

(一)掌握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掌握简易程序

(三)掌握第二审程序

(四)熟悉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第三编 刑事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刑法

一、刑法基础

(一)了解刑法基本原则

(二)了解追诉时效

二、犯罪构成

(一)熟悉犯罪客体

(二)熟悉犯罪客观方面

(三)熟悉犯罪主体

(四)熟悉犯罪主观方面

三、刑罚种类

(一)熟悉主刑

(二)了解附加刑

四、刑罚适用

(一)掌握累犯、自首、立功

(二)掌握数罪并罚

(三)掌握缓刑

(四)掌握减刑

(五)掌握假释

五、涉税犯罪

(一)掌握逃税罪

(二)熟悉抗税罪

(三)熟悉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熟悉骗取出口退税罪

(五)掌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六)熟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七)熟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八)熟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九)熟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熟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十一)熟悉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二)熟悉非法出售发票罪

(十三)掌握虚开发票罪

(十四)熟悉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六、涉税职务犯罪

(一)了解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了解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三)了解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四)了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第十九章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二)掌握刑事诉讼当事人

(三)熟悉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

二、刑事诉讼有关制度

(一)掌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掌握辩护制度

三、强制措施

(一)熟悉拘传

(二)熟悉取保候审

(三)熟悉监视居住

(四)熟悉拘留

(五)熟悉逮捕

四、刑事诉讼程序

(一)熟悉侦查

(二)熟悉审查逮捕

(三)熟悉审查起诉

(四)熟悉第一审程序

(五)熟悉第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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