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菜一家
1.(多选题)
下列关于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第十章.流动资产(二)
A. 存货准则规定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B. 计划成本法一般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
C. 在实务中为了管理需要,企业通常还采用毛利率法、零售价法、计划成本法
D. 可替代使用的存货通常使用个别计价法
E. 计划成本法下通常设置的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材料成本差异
2.(多选题)
企业对于已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存货盘亏及毁损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有()。第十章.流动资产(二)
A. 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净损失
B. 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
C.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存货净损失
D. 应由过失人赔偿的存货损失
E. 盘亏、毁损的存货的处置收入或残料的价值
3.(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会引起存货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的有()。第十章.流动资产(二)
A. 盘盈的存货
B. 已经霉烂变质的存货
C. 发出商品但尚未确认收入
D. 发出展览用商品
E. 发出用于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
4.(多选题)
下列各项关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正确的有()。第十章.流动资产(二)
A. 企业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仍属于本企业的存货
B. 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加工物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C.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委托加工物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D.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物资,一律用实际成本计量,不能用计划成本计量
E.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5.(多选题)
下列各项情况中,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的情况有()。第十章.流动资产(二)
A. 已霉烂变质的存货B. 该存货的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C. 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D. 已到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E. 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 参考答案 】

fionazhang77
存货跌价准备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以下为大家介绍下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中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计提方法的内容。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按当前的市场供求状况,判断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小于存货入帐价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即存货减值准备)。1、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存货价值继续下跌,补提跌价准备。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贷:存货跌价准备2、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存货价值提升,冲销已提数。 借:存货跌价准备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如影响存货跌价准备的因素消失,冲减的跌价准备金额,应以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cathryn0603
税务师考试基本上要做好两年通过的准备。如果学习时间比较充裕,很多人都是一次报考5科的,尤其是刚刚参加过注会考试的学员,一次过5科不是梦,重点侧重于《涉税服务实务》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这两科的学习,每年很多学员都可以得偿所愿。第一种:对经济类专业的考生,一个最常见的报考方式是第一年选择三税,第二年选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或者第一年在三税的基础上再任意增加一门的学习。三税联系密切,《涉税服务实务》考察的基本上也是税法一、税法二的内容,只是考察的方式更加灵活,难度大一些。如果他们分开两年考的话,你会发现,考《涉税服务实务》的那年,其实上你还是需要把税法一、税法二重新复习一遍。第二种:第二种是针对计算能力稍弱,但文字记忆能力较好的考生。对于这类考生建议把《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放在第一年考,先通过自己比较有把握的科目,给自己增加信心,同时也有更多的时间来复习其他三个科目,即使第二年通不过税法一、税法二及《涉税服务实务》的考试,也能增长考试的经验,为第三年通过考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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