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猫猫99
一、许明老师案例及解答【思考】甲企业是一家建筑公司,欠乙企业货款100万元一直没有能力归还。恰好乙企业有一项建筑工程业务,双方约定,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施工劳务,抵顶甲企业的欠款。解答:根据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营业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只包括两项:1.以不动产抵债;2.以不动产捐赠。其他情况下,只要没有收取利益,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因此,劳务抵债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二、我的分析1、《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上述规定,无偿提供劳务不交营业税,因此,如果劳务抵债属于无偿提供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但是劳务抵债能认定为无偿提供吗?2、《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有偿”、“无偿”的认定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3、分析本案例中,甲建筑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获得了抵销债务的经济利益,因此不能认定为无偿提供,应该缴纳营业税。其实,即使认定为无偿提供,对企业来说并不见得是好事,因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务捐赠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另一方面,由于此项劳务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与捐赠相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此,即便免了5%的营业税,还是要交25%的所得税,对企业来说得不偿失。徐明老介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高级讲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家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客座教授,国内著名企业税收风险防范专家。具有深厚的财税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企业涉税风险防范经验。中税网、中国税网特聘讲师,北大东奥注册税务师考前辅导专职讲师。2000年曾到加拿大多伦多做税收访问学者。曾经服务过的主要企业:沈阳金德集团、沈阳鼓风机集团、北京乾元浩生物制品股份公司、北京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五粮液集团公司、青岛即发集团、欧亚集团、山东鲁阳股份、聊城孟达房地产企业等数十家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要讲授的课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风险规避、税收预警指标分析及应对策略、纳税自查、纳税评估、纳税筹划、最新税收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分析、流转税政策与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与调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重点串讲等讲座。

山里吃吃
姚文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互联网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创始理事。曾先后任职南京大学、华泰证券、东海证券。曾分管证券经纪、投资银行、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等业务,同时在财富管理、资产证券化、基金的基金等方面开展了开拓性的工作。先后出版专著4部,译著1部,曾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研究成果评选一等奖,中国证券业协会科研课题一等奖,以及中国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最佳创新奖等。武晓春先生现任公司总裁、德邦创新资本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知联会理事。曾先后任职江苏证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东华期货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和交易部副总经理,华泰证券研究所市场部副总经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林燕女士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加拿大通用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先后任职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财务总监,加拿大Assante Advisory Services财务总监,荷兰合作银行香港分行资深合规部经理,美国Investors Bank & Trust Company多伦多分公司经理。吴清梅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中国证券业协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曾先后任职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市场发展部业务主管,中富证券研究咨询部经理、人力资源部业务董事,国联安基金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副总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胡旭 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曾先后任职江苏证券国际业务部高级经理,国信证券投行管理总部高级经理,华泰证券投行创新业务部总经理,华泰证券上海投行部总经理,华泰证券投行管理总部业务总监。包景轩 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曾先后任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中国进出口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助理(挂职),中国进出口银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王炯 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律师,高级经济师,国际会计师AAIA会员,上海市金融青年联合会委员。曾先后任职上海市外经贸委、上海证监局,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陈凌云 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曾先后任职国金证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国金证券清算部总经理,德邦证券IT总监、德邦证券总裁助理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王祖民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先后任职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评估部总经理,复星集团审计部总经理兼复星资产管理集团总裁助理。左畅 女士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曾先后任职华泰证券受托资产管理部研究员,东海证券衍生产品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德邦证券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郭昕炜 先生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曾获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先后任职华泰证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华泰紫金1号”投资主办,紫金保险资金运用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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