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炒米饭
关于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告2005-12-1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 2006 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 2006 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 2006 年 6 月 23 日、 24 日、 25 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会计》。二、报名条件:(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 6 年的经历。(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 4 年的经历。(三)经济类、法学类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 2 年的经历。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 1 年的经历。(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六)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 1 年。对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 2 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四、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乌鲁木齐地区的报考人员于 2005 年 12 月 12 日至 12 月 23 日(双休日休息)报名; 其 他地、州、市的报考人员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 2005 年 12 月 30 日。 (二)报名地点:各地州市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与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定报名。乌鲁木齐地区考生到乌市克拉玛依东路 34 号(中国新疆人才市场四楼)报名。(三)报名程序:乌鲁木齐考 生报名时须携带同底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其他地、州、市考生携带同底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 张,老考生凭上年准考证和档案管理号报名;新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报名。五、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贴条为准,其他事宜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六、其它事宜: (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二) 2005 年参加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请认真填涂档案管理号,否则按新考生对待, 2005 年成绩作废。 (三) 2005 年已参加过考试 2006 年具备了免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按新考生对待不填涂档案管理号,否则将会按老考生全科对待。详细咨询请拔打 96588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 0991 ) 4650800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991 ) 2823369 2836171 2833459通讯地址及邮编:乌鲁木齐市民主路 79 号( 830002 )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2005年11月25日
贪玩欢子
同学们注意啦,这两天疫情形势有点严峻起来了,很多考试再次受到了影响,目前可能还有很多人不清楚哪些考试延期了,方便帮助大家调整备考规划,现在我给大家罗列下~关于暂缓新疆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公告原文如下:关于暂缓新疆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根据新疆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新疆考区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暂推迟至 2021年3月下旬举行。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具体确定考试时间,有关事项另行公告。特此公告。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月14日考试时间范围已经确定了,新疆的税务师宝宝们可以进行最最最后一轮学习啦!CFA大连地区考试被曝取消▼根据会计考证党反馈消息,CFA大连地区考试被曝取消,从CFA官方邮件中可以看到相关具体信息:邮件的重要内容翻译:Prometric 已将重新安排您的考试日期,并已向您发送包含新考点详情的电子邮件。如果您无法在新的考试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致电我们,我们将帮您重新安排预约。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也发布公告称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暂停▼
夜雨初晴999
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
西安市限行区域内
限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
限行时间:工作日7:00-20:00
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相关区域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1年11月15日(周一)至2022年11月11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喷涂专用标识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要深化城市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加大车辆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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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相里珑南 责 编 :王乐乐 编辑:史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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